京(海)地征[2013]07号
经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东北旺村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议,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东北旺村村民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协商,就“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西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拟征收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东北旺村集体土地0.9650公顷(14.47亩),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拟征用土地位置及面积:
该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软件园二期(西扩)东区项目用地西边界及南侧特殊用地西边界;西至西北旺镇东路东红线;北至东北旺北路南红线;南至西北旺南路南红线。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林地 |
0.6687 |
10.03 |
沟渠 |
0.2842 |
4.26 |
其他草地 |
0.0121 |
0.18 |
合 计 |
0.9650 |
14.47 |
二、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主要内容:
征地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一)综合补偿单价为210万元/亩,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补助费180万元/亩,青苗损失及树木赔偿30万元/亩。
(二)本次共征收土地14.47亩,综合补偿共计3038.70万元,如规划部门审批的代征道路面积有调整,则以本协议原定的价格位计算依据,以调整后的面积重新计算总价,多退少补,除前述综合补偿款项外,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向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及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东北旺村村民委员会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三)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征地办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2人,其中劳动力1人,16岁以下儿童1人。
三、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2013年4月22日止),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东北旺村村民委员会所属成员对上述公示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地址:海淀区甘家口12号楼301室;邮编:100037;联系人:王世春;联系电话:88360822)提出书面具体意见。在此期限内可以就上述事项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我局将在听取意见或听证的基础上,依据本次征地补偿公示拟定报批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特此公示。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