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房)地征〔2020〕2号-1
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实施房山区城关中心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五期土地平衡地块项目,征收城关街道南关村农村集体土地1.7686公顷(26.53亩),经城关街道南关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与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目的
土地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等
征收土地位置:城关街道南关村(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中心线,南至特普丽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界址点,西至规划FS00-YF09-0097、122、123、157、127地块西边界,北至房山塑料厂南厂厂区内危旧房改造三期规划拨地用地南边界、规划十街道路中心线)(现状范围以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成果报告书为准)
二、征收土地现状
征收城关街道南关村集体土地1.7686公顷(26.53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耕地 |
1.6904 |
25.36 |
住宅用地 |
0.0423 |
0.63 |
空闲地 |
0.0005 |
0.01 |
其他草地 |
0.0354 |
0.53 |
合计 |
1.7686 |
26.53 |
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启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清登、面积测量及地上物评估等相关工作,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若需清登可在公告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与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
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19年8月29日,南关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村民代表应到51人,实到代表47人,其中同意代表47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四、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征地补偿标准为22.1501万元/亩(城关街道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7万元/亩),总计587.62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
征地后需将南关村1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1名,超转人员0名。
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按照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与产权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予以补偿。
五、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费用已包含在征地补偿安置费中。用地批准后,依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由人力社保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六、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0年5月20日止),城关街道南关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地址:良乡西路3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89356031)就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特此公告。
房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房)地征〔2020〕2号-2
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实施房山区城关中心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五期土地平衡地块项目,征收城关街道北市村农村集体土地6.3001公顷(94.50亩),经城关街道北市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与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目的
土地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等
征收土地位置:城关街道北市村(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中心线,南至特普丽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界址点,西至规划FS00-YF09-0097、122、123、157、127地块西边界,北至房山塑料厂南厂厂区内危旧房改造三期规划拨地用地南边界、规划十街道路中心线)(现状范围以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成果报告书为准)
二、征收土地现状
征收城关街道北市村集体土地6.3001公顷(94.50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耕地 |
0.5319 |
7.98 |
园地 |
0.1391 |
2.09 |
林地 |
2.2606 |
33.91 |
农村道路 |
0.1135 |
1.70 |
商服用地 |
0.0968 |
1.45 |
工矿仓储用地 |
0.0960 |
1.44 |
住宅用地 |
2.2238 |
33.36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5509 |
8.26 |
特殊用地 |
0.0034 |
0.05 |
空闲地 |
0.2265 |
3.40 |
其他草地 |
0.0576 |
0.86 |
合计 |
6.3001 |
94.50 |
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启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清登、面积测量及地上物评估等相关工作,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若需清登可在公告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与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
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19年8月16日,北市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村民代表应到37人,实到代表29人,其中同意代表29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四、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征地补偿标准为94.9389万元/亩(城关街道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7万元/亩),总计8971.8685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
征地后需将北市村49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22名,超转人员23名。
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按照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与产权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予以补偿。
五、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费用已包含在征地补偿安置费中。用地批准后,依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由人力社保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六、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0年5月20日止),城关街道北市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地址:良乡西路3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89356031)就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特此公告。
房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房)地征〔2020〕2号-3
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实施房山区城关中心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五期土地平衡地块项目,征收城关街道南关村农村集体土地13.5432公顷(203.15亩),经城关街道南关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与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目的
土地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等
征收土地位置:城关街道南关村(四至范围:东至规划十路东侧道路边线,南至规划矿机路道路中心线,西至城关城中锅炉房项目道路用地东边线及规划道路中心线,北至规划道路中心线。)(现状范围以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成果报告书为准)
二、征收土地现状
征收城关街道南关村集体土地13.5432公顷(203.1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耕地 |
7.0234 |
105.35 |
果园 |
0.0885 |
1.33 |
林地 |
0.0388 |
0.58 |
农村道路 |
0.0577 |
0.87 |
坑塘水面 |
0.0678 |
1.02 |
商服用地 |
0.2333 |
3.50 |
工矿仓储用地 |
0.3862 |
5.79 |
住宅用地 |
5.3760 |
80.64 |
空闲地 |
0.2309 |
3.46 |
其他草地 |
0.0406 |
0.61 |
合计 |
13.5432 |
203.15 |
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启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清登、面积测量及地上物评估等相关工作,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若需清登可在公告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与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
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19年8月29日,南关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村民代表应到51人,实到代表47人,其中同意代表47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四、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征地补偿标准为21.1231万元/亩(城关街道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7万元/亩),总计4291.1155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
征地后需将南关村6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4名,超转人员1名。
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按照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与产权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予以补偿。
五、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费用已包含在征地补偿安置费中。用地批准后,依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由人力社保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六、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0年5月20日止),城关街道南关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地址:良乡西路3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89356031)就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特此公告。
房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房)地征〔2020〕2号-4
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实施房山区城关中心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五期土地平衡地块项目,征收城关街道东街村农村集体土地0.1256公顷(1.88亩),经城关街道东街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与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目的
土地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等
征收土地位置:城关街道东街村(四至范围:东至规划十路东侧道路边线,南至规划矿机路道路中心线,西至城关城中锅炉房项目道路用地东边线及规划道路中心线,北至规划道路中心线。)(现状范围以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成果报告书为准)
征收土地现状
征收城关街道东街村集体土地0.1256公顷(1.88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耕地 |
0.1256 |
1.88 |
合计 |
0.1256 |
1.88 |
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启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清登、面积测量及地上物评估等相关工作,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若需清登可在公告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与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
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19年7月24日,东街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村民代表应到31人,实到代表28人,其中同意代表28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四、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征地补偿标准为154.4719万元/亩(城关街道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7万元/亩),总计291.025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
征地后需将东街村1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0名,超转人员1名。
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按照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与产权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予以补偿。
五、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费用已包含在征地补偿安置费中。用地批准后,依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由人力社保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六、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0年5月20日止),城关街道东街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地址:良乡西路3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89356031)就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特此公告。
房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