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具体实施土地交易市场的建设计划和目标;
二、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用土地等方式提供入市交易的土地;
三、对申请进入市场交易的土地进行初审,经报市国土管理局审批决定是否入市交易和采用何种方式交易;
四、承办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的招标、拍卖和公开挂牌交易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五、建立土地使用权交易信息库和专家库;
六、定期向全社会发布土地使用权供求信息、市场行情和指导价格,为土地使用者提供有关法律和土地信息咨询服务;
七、为政府主管部门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税费征收、土地登记发证和相应中介机构现场办公,实行一站式办公,提供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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