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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两站一街10号地协议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

  • 日期: 2019-12-31 12:32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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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两站一街10号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

京通土协字【2019】002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台湖镇两站一街10号地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台湖镇两站一街,东至次渠西一路,西至支十九路,南至站前街六街,北至站前街五街。

宗地面积:3.33公顷

规划用地性质:研发设计用地(B23) 2.97公顷

                       公共停车场(S41) 0.36公顷

容积率:2.5

规划建筑规模:7.425万平方米

出让年限:20年

二、相关要求

(一)该地块用于引入高精尖产业项目,产业项目应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的准入条件,意向者应严格履行监管协议的条款,主动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园区管委会的工作。

(二)优先鼓励软件与信息服务类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类项目的引入,投资强度不能低于1300万元/亩,税收强度不能低于3300元/平方米,人均产值不能低于120万元/人,R&D经费投入强度不能低于6%,R&D人员比例不能低于20%。

(三)物业持有要求:按土地出让年限20年整体持有,在土地持有期间,受让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不得分割销售,确需转让或法人变更、机构注销的,须征得通州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三、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29日。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文件提出申请。

五、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符合准入条件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符合准入条件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53号

邮政编码:101100

市规划自然委通州分局联系电话:史亚楠 69542737  

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联系电话: 万友凤13911207280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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