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矿业权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矿业权人清单进行公告(附件1),请清单内矿业权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到我委办理矿业权延续或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矿业权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矿业权人清单
附件2:关于我市固体矿产和矿泉水资源矿业权审批工作的公告
附件3:关于我市地热资源矿业权审批工作的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矿业权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矿业权人清单
附件2:关于我市固体矿产和矿泉水资源矿业权审批工作的公告
附件3:关于我市地热资源矿业权审批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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