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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 日期:2021-09-30 10:08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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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机构职能: 

(一)履行本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勘察设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

(二)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组织编制、实施本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组织编制镇(乡)域规划。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及城市体检评估工作。承担城市设计工作。承担城市雕塑和公共空间景观风貌规划管理工作。依法审查村庄规划。

(三)负责本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用地管理相关工作。

(四)负责本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依法调处相关权属纠纷。

(五)负责本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本区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

(七)负责统筹本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本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设以及统计工作。承担勘察设计、测绘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督察工作。依法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核验。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勘察设计、测绘违法案件。

(十)完成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7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7号

信息公开电话:010-69681878

综合咨询电话:010-6968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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