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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执法检查结果公示

  • 日期:2021-09-30 16:55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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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队依据行政处罚职权对应的行政检查事项,根据日常外业工作情况,截至2021年9月,共进行行政执法检查三千余次,涉及12项行政检查事项,主要有:

对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检查;

对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检查;

对单位和个人是否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行为进行检查;

对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进行检查

对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等,破坏种植条件的;

对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进行检查;

对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存在重建、扩建的行为进行检查;

对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对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建设工程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检查

对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建设工程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检查;

对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已经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设工程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检查;

对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工程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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