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昌平分局认真梳理了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统计报告如下:
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区分局作为独立法人行使行政职权的通知》规定,行政执法主体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昌平分局下设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队,负责开展本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分局行政执法岗位在岗执法人员41人,其中行政执法工作审查决定岗1名,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承办岗40人,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为100%,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020年,昌平分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制作执法检查单,并填报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共计开展执法检查4302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件。
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共办理各类投诉举报354件,办结率、回复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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