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延庆分局关于“绿盾2018”朝阳寺木化石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计划
依据《北京市延庆区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延庆区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延庆分局关于北京市延庆区“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局任务分工及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朝阳寺木化石市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落实监管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充分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二、组织方式
结合“绿盾2017”专项行动整改情况,以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保护区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对千家店镇政府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自查情况进行核查,督促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落实。将问题台账及时上报区环保局,严格落实挂销账制度。
三、具体行动
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活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问题整改,具体包括: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朝阳寺木化石自然保护区内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游船、竹筏等旅游开发建设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工矿开发、旅游设施等人类活动;以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已设置的取水权的退出方案和落实情况;对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以及对各类违法开发建设活动的整治等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分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地矿科领导为副组长,地矿科、执法大队、第五国土所及办公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矿科。
组长:郎运波
副组长:王金海
成员:地矿科 执法大队 第五国土所 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1.地矿科:负责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制定的整改方案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督促自然保护区的勘界定标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履职情况;对管理中重大整改问题报分局办公室并在专栏中进行公开;负责每日16点前对各部门落实事项进行汇总并上报区环保局。
2.执法大队和国土所:负责对自然保护区内管理问题进行排查并牵头开展各类违法违规活动的查处工作;负责邀请媒体参与执法检查;负责对环保下发的点位进行核查,并填写附件中的表格;执法队负责每日15点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总报至地矿科。
3.办公室:负责在官方网站或微信上设立“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专栏,主动公开重大问题整改信息。
五、具体整治思路
(一)督促管理机构对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游船、竹筏等旅游开发建设全部退出。
(二)监督管理机构对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工矿开发、旅游设施等人类活动的退出工作。
(三)对历史遗留问题由千家店镇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分局督促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
(四)督促千家店镇政府尽快启动勘界定标工作。
六、 进度安排
(一)2018年6月,自查整改阶段:由分局和千家店镇政府组织工作队伍,制定工作计划,完成监测点位核查,同时建立问题管理台账,督促及时整改。
(二)2018年7月,市级检查阶段:在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局联合对保护区存在问题联合检查期间,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千家店镇政府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及时进行整改。
(三)2018年8至12月,国家督查巡查阶段:做好迎接七部门联合巡查组对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各项准备。督促千家店镇政府做好督查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监管合力
各领导及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该项工作作为近期头等大事来抓,各部门科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周密部署,落实具体工作
各部门针对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梳理任务,按时限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及时反馈工作内容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对不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市规划和国土委延庆分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