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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加强首都安全保障,多措并举提高城市韧性

  • 日期: 2022-02-17 16:05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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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是城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摆在首位,持续推进高层建筑等隐患问题整改,确保重大活动安全有序。深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提高城市应急救灾水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首都超大城市综合安全运行经受住新考验。

总体规划实施第二阶段,应以首都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为根本,把安全发展贯穿到首都规划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强化规划引领和源头治理,系统构筑安全防线推动韧性城市建设,构建与首都超大城市相匹配的现代化运行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城市应对多风险叠加的能力,确保首都持续安全稳定。

     第一节 落实首都防疫设施专项规划,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第121条 构建现代化首都防疫设施体系,提升疫情应对能力

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大力推进防疫设施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精准把握疫情防控特征,初步构建贯穿“防、诊、治、控、统、供”6个环节、“市—区—街乡—社村”4个层级、包括医疗防控救治和城市支撑保障两大核心设施系统、一套分级启动预案和一套指挥调度机制的“1-2-1”现代化首都防疫设施体系。逐步加强城市治理与空间治理相协调、医疗救治和城市运行相协调、防疫功能体系与城市空间系统相协调,实现预防控制系统更加完善,医疗救治系统更加成熟,运行保障系统更加稳定,应急处置系统更加顺畅,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第122条优化空间布局,筑牢首都安全屏障

整合资源配置、优化设施布局、加强圈层联动,结合对外交通枢纽全面落实外防输入要求。

第123条 完善快速反应、有效识别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

积极推进市区两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有力提升全市公共卫生应急保障能力,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高研发检测能力。加大疫苗研发、病毒检测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第124条 建立高度敏感、全域覆盖的传染病监测预警网络

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网络,充分发挥现有设施功能,补充完善基层医疗设施,依托全市二三级综合医院感染科及发热、呼吸、肠道门诊完善预警筛查设施网络。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补齐基层卫生机构缺口,提升基层卫生机构防治能力。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完善监控哨点网络,有效提升基层卫生机构传染病预警报告能力。

第125条 构建精准处置、有效救治的传染病救治设施体系

完善传染病救治体系,不断增强抗疫能力。推进全市二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能力建设,加强综合医院平疫结合转换能力,进一步更新完善区级定点医院备选清单。

建设快速服务、高效运转的院前医疗及血站设施体系。完善院前医疗急救设施建设。推进血站标准化建设,促进血液供需平衡。

挖掘现有设施潜力,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各类公共建筑抗疫适应性设计改造。

第126条 健全城市支撑保障系统,实现疫时城市平稳运行

进一步强化防疫应急物资储备、紧急生产、采购调运能力。科学规划,合理组织,划定防疫通道,完善应急交通运输方案,保障生命线的安全与畅通,为疫情期间城市生产生活的有序运转提供交通支撑。布防监测点,提升组织效能,强化智慧管控水平。做好医疗防控救治类设施等重点场所的市政供应保障,确保城市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节 强化规划引领和源头治理,不断增强城市空间韧性

第127条 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谋划城市安全空间布局

加强城市安全体系建设,编制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统筹开展全要素、全过程、全空间的风险评估,完善各类灾害风险区识别与划定,绘制城市地质灾害、洪涝等风险地图,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和应急预案制定提供基础和依据。推动生态网络和防灾网络融合发展,以城市快速路、公园、河流等为界划定防灾分区。推动城市重要基础设施、人口密集场所避开灾害高风险区域。统筹地上地下防灾整体布局,构建地下空间主动防灾系统。

第128条 推动源头治理,加强防灾薄弱环节和脆弱地区的综合治理

加大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力度,科学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布局研究,统筹利用各类资源解决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问题,推进高风险涉危企业有序退出。完善老旧建筑安全排查与治理工作,推进现有不达标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改造,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129条 持续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全面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立足多种灾害综合应对,统筹城市防灾和安全设施布局,加大投入力度,采用新建、改建、存量空间兼容安排等多种方式,持续推进综合型应急避难场所、消防站点、森林灭火野外实训基地等安全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达到1.5平方米。建设安全、可靠、高效的疏散救援通道,研究建设航空、铁路、公路协同的京津冀区域疏散救援通道。加快消防救援站、消防保障基地和消防水源的建设步伐,不断优化消防救援站布局。

第130条 统筹和深化应急物资设施建设,完善分级分类的物资储备体系

推进市区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逐步完善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药品、防汛和能源类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机制。推进物资储备库建设的相关标准设计,完善分级分类的物资储备体系。多措并举加快应急产业发展,打造一批“北京创造”应急产品,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应急产业体系。

第131条 注重平疫结合、平灾结合、平战结合及战略空间预留,筑牢安全屏障

增强安全设施弹性和兼容性,完善各类公共设施平灾转换、平疫转换能力,加强公园绿地、体育馆、会展中心、人防工程等设施的防灾改造。增强综合类医疗机构平战结合应急转换能力。。科学划定、严格管控战略留白用地,并做好建设条件储备,预留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接入条件,为应对重大公共安全问题预留空间。


     第三节 推进市政设施建设完善,提升城市支撑保障能力

第132条 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完善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持生活总用水缓慢增长,工业用新水零增长,农业用水控制增长,到2025年全市生产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30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总量(水资源配置总量)控制在46亿立方米以内,明确各区及相关行业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提高用水效率,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25%以上。

加强本地水源恢复和保护。继续实施官厅水库、永定河流域生态恢复工程,逐步提高官厅水库水质。优先利用外调水,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比例。压采和保护本地地下水,加大地下水回灌,基本实现平原区平水年地下水位持续回升,局部漏斗区明显回升。增加地下水资源储量,提高水资源抗风险能力。

积极推动多元外调水工程建设。按照国家南水北调后续规划顶层设计,推进南水北调东线市内配套工程规划编制;利用中线工程设计能力用足中线水,研究并推动中线北京段扩能工程规划建设。完善多元外调水保障体系,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和保障能力。

第133条 完善防洪防涝体系,保障区域防洪防涝安全

强化永定河、潮白河及北运河下段等骨干河道以及重点中小河道治理,提高河道泄洪能力。加强蓄洪区建设,完善防洪体系。全面开展未达标河段和阻水构筑物的排查,消除防洪隐患。积极推动温潮减河工程建设,完善城市副中心防洪体系。完成宋庄、温榆河及大兴国际机场(一期)等蓄洪区建设。推动张坊水库、西峰山水库的前期规划研究工作。

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同区域的防涝标准,完善蓄排结合的雨水排除及防涝体系,通过河道治理及蓄洪(涝)区、雨水管道、泵站、海绵城市建设等综合施策,提升城市内涝防控能力。落实《北京市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通过源头削减、管网输送、蓄洪削峰等工程措施及应急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城市积水内涝防治水平。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降雨70%就地消纳和利用的城市建成区比重达到40%。

城镇地区结合地形地貌和河流水系分布,合理划分排水分区,建设雨水控制与利用、管网和泵站系统,对下凹桥和城市低洼地等内涝高风险地区建设排涝抢险设施。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地采用径流组织和排放方式,采用生态方式实现雨水径流的滞蓄和净化,降低雨水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成本。近期重点推进中心城区凉水河上游、黄土岗等蓄涝区建设,改造四元桥、红领巾桥等雨水泵站,采取综合措施治理CBD核心区、“回天”地区、丰台站周边等区域内涝问题。重点区域的新建工程全部按海绵城市理念建设。建成区结合城市更新工作,落实海绵城市管控要求。

第134条 加快供排水设施建设,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巩固和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

大力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程度及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南水北调配套水厂以及配水干线建设,充分发挥供水设施能力。持续推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供水规范化建设。推进平原区提升集约化供水水平,提升山区供水设施保障水平,持续改善供水水质和提升运行管理能力,让农村老百姓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完善城镇地区污水处理设施,重点弥补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及“回天”等地区的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快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70万吨/日,全市城乡污水处理率达到98%,其中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面源污染及合流制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第135条 强化外送通道和本地管网建设,构建坚强韧性能源体系

适应能源系统转型发展要求,完善输电通道,持续优化本地电网结构,建设坚强可靠电力系统。电力、燃气等主要能源品种供应能力在满足需求基础上,电力外受电通道、500千伏变电站、燃气长输管线、门站等关键设施能力建设适当冗余,强化源网灵活调配,不断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优化完善环京特高压环网及下送通道,积极推进北京东—通州北等通道建设,提升北京电网“多方向、多来源、多元化”受电能力。优化主干电网结构,建成源网荷储协调、分区互联互济的高可靠智能化城市配电网。到2025年人均用电负荷达到1.4千瓦左右,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6%。

持续拓展多源多向气源通道,推动京津冀输气管网互联互通,联结海上液化天然气输气通道,到2025年形成“三种气源、八大通道、10兆帕大环”的多源多向气源供应格局。建成投运天津南港LNG接收站及外输管线工程,大幅提升应急储备能力。优化市域天然气输配管网布局,持续完善城镇输配系统,扩大城乡覆盖,增强重点区域、高峰时段用气保供能力。

第136条 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固废处理处置能力

深化“一中心、三关键、五协同、六提升”的垃圾分类北京模式,以“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习惯养成”为根本准则,运用立法协同、防控协同、央地协同、部门协同、社会协同等举措,显著提升生活垃圾三化水平,打造“高质量、可持续、能推广”的超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标杆。

加快推动各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达到3.1万吨/日。制定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完善配套政策,推动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步减量。加强垃圾分类全过程监管,加强垃圾分类投放、运输监管,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配套保障制度,摸清建立再生资源统计台账,提高垃圾分类达标率和厨余垃圾分出率,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生活垃圾管理系统。

第137条 因地制宜推动重点地区综合管廊建设,健全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

坚持科学、务实、节俭的原则,统筹考虑入廊管线建设需求、全生命周期成本、工程建设条件等因素,科学论证综合管廊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以市政各专业需求为基础,综合考虑市政交通廊道建设、地下空间开发、重点功能区建设等因素,因地制宜构建特点鲜明、层次分明的综合管廊体系。近期建设重点包括城市副中心、怀柔科学城等综合管廊项目。

完善综合管廊标准政策。修订综合管廊地方标准,建立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综合管廊标准体系。研究建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机制,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管廊建设和运行管理,调动管线单位入廊的积极性,促进综合管廊建设科学发展。

第138条 加强智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信息化服务水平

全面有序推进5G网络规模部署。推动核心区、城市副中心、重要功能区、重要场所的5G网络覆盖,提升高铁、地铁、高速公路沿线的5G网络覆盖水平,基本实现城镇地区和主要道路连续覆盖。

促进宽带网络升级改造。积极推进千兆固网接入网络建设,到2025年具备用户体验过百兆,家庭接入超千兆,企业商用达万兆的网络能力。推动新一代光纤接入技术升级,支持部分重点区域开展万兆网络试点,构建大容量、低时延光纤接入网络。

优化数据中心供给结构,强化现有数据中心资源整合,推动数据中心向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鼓励面向特定场景的边缘数据中心按需部署。

布局多层次计算基础设施,推动数网协同发展,实现数据中心和网络需求供给有效对接。助力人工智能设施服务能力提升,发挥北京人工智能企业集聚优势,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北京智慧医疗、智能家居、智慧城市、新零售和无人驾驶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应用。支持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可信区块链服务支撑平台。

构建面向多层级多领域的北京城市大脑应用体系,拓展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形成特色示范工程。


     第四节 聚焦超大城市灾害风险的特殊性,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

第139条 坚持底线思维,完善超大型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完善韧性安全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安全综合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城市安全体检制度,实现安全隐患台账式管理、清单式交办、销号式整改的闭环管理。深入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完善灾害风险数据库,建立动态更新制度。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管控新风险。

坚持多元协同,建设首都特色的应急管理体系。系统整合全市应急力量和资源,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快速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极端条件下的应急预案,细化模拟推演,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战性,并建立动态更新制度。赋予基层一线相应处置权,及时就近参与各类灾害和事故先期处置。

第140条 增强城市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突发事件应对水平

建立健全灾害监测预警评估机制,重点加强对极端恶劣天气、洪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监测和放射源、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强化供气、供电、供热、给水、排水、通信、交通等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监测,推进城市生命线系统预警控制自动化。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大力整合重要风险源、重点防护目标、重要基础设施及各类应急资源等各类数据成果,建立集应急全要素等信息于一体的应急“一张图”。

第141条 构建广域防灾体系,建立京津冀三地政府以及社会力量间的联合响应机制

加强京津冀安全协作,构建广域防灾体系,推动建立京津冀区域三地政府以及社会力量间的联合响应机制,编制联合应急处置预案。强化检验检疫机构卡口防疫监测能力,完善地方与重大对外交通设施及口岸的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在机场、火车站和公路运输场站防控输入性新发传染病或烈性传染病疫情的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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