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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持之以恒抓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升城市风貌品质

  • 日期: 2022-02-17 15:53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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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这张“金名片”,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彰显中华文明,是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使命和职责。总体规划实施以来,修订《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构建完善名城保护体系。老城整体保护深入推进,三山五园整体保护有序开展,三条文化带构建起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新标识。

总体规划实施第二阶段,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治理体系,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由以保护为主向强调传承和合理利用转变,促进历史文化遗产找到新动力,焕发新魅力,加快推进传统优秀文化的保护利用,擦亮历史文化名城“金名片”。加强景观风貌引导,强化“绿水青山、两轴十片多点”的城市整体景观格局,推动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更加彰显。

     第一节 构建更完善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治理体系,积极创新保护利用路径

第84条 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深入推进保护工作

统筹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利用传承,以更开阔的视角不断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深化完善涵盖老城、中心城区、市域和京津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实现市域保护全覆盖,应保尽保不漏项,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按照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以中轴线申遗为抓手推进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将三山五园地区建设成为国家历史文化传承典范区,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创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构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治理体系,精心保护好北京历史文化这张“金名片”,凸显北京历史文化整体价值。

第85条 活化历史文化遗产,创新保护利用路径

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探索文物、历史建筑腾退与开放利用新模式,让更多文物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群众。运用现代科技与艺术演绎手法,借助网络视听等新兴平台,加强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推动历史建筑可阅读,开展文物线上展览和数字体验活动,打造永不落幕的博物馆。健全首都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体系,推进革命文物集中连片整体保护提升,全面系统展示北京革命活动的壮阔历史。鼓励引导传统村落适度开展生态旅游、精品民宿、森林康养、田园综合体等新业态发展,打造一批精品村庄亮相。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进非遗数据库、非遗展示中心、传承工作室等建设,打造非遗传承“北京样本”。

第86条 细化管理机制,构建精细化管理体系

发挥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优化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加强有关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构建设,强化管辖区域内老城和三山五园地区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深化落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健全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开展保护名录、预先保护制度、正负面清单、保护责任人等相关配套管理政策的研究。探索多种途径实施文物腾退、保护利用和开放政策,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保,向社会开放。结合城市更新的管理办法,为老城街区更新摸索一条适合老城的实施路径。


     第二节 推动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建设弘扬中华文明的典范地区

第87条 强化老城空间秩序管控,展现千年古都菁华

推进中轴线申遗保护工作取得更大实质性进展。扎实推动《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落地,制定实施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现中轴线遗产点内历史风貌恢复,推进沿线重点文物保护腾退,实施沿线综合整治和绿地景观优化,加强文化遗产日常管理、展示与宣传。以具有突出文化历史价值的建筑为风貌统领,重点管控长安街沿线建筑界面,提升长安街沿线平房区及重要公共空间环境品质。结合城址遗存保护、历史水系恢复、绿化空间建设,强化四重城廓历史格局与传统风貌,完成皇城城廓沿线城市设计和文化展示工程,启动沿二环路的文化景观环线营造工作。扩大历史文化街区、成片传统平房区范围,最大限度留住历史印记。通过对“四横两纵”城市干道的林荫化改造,强化老城棋盘式道路网格局。加强历史水系保护与恢复工作,启动玉河中下段水系恢复论证工作、开展金水河(南海—金水桥段)历史研究、结合景山公园西侧绿地实现西板桥明渠北段(北海—景山公园西门)历史水面恢复、推进前三门护城河正阳门段恢复。

第88条 有序推进街区保护更新,改善老城人居环境

最大限度保护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成片区域,持续扩大老城内整体保护区域占比,到2025年历史文化街区占核心区总面积的比重提高到26%左右。多途径推动老城平房区申请式退租、换租和保护性修缮、恢复性修建,完善“共生院”模式。采取“微整治”方式,实施“美丽院落”计划,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特色地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以建筑格局与风貌保护为重点,对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和环境要素进行保护,明确保护更新要求。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和街区保护更新,持续推进背街小巷环境治理,高质量实施平安大街、两广路、朝阜路、前三门大街、东单北大街、西单北大街等重点大街环境品质提升。推进胡同停车综合治理,推进安宁街区建设。强化特色风貌街巷塑造,加强历史文化与景观相融合,结合文化探访路、健康街道、蓝网绿道,推进健步悦骑城区建设,推进沿街绿地开放,去除绿地周边围栏,利用疏解腾退空间增加小微绿地、口袋公园,开展“微空间100”项目。

第89条 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焕发老城文化活力

塑造内环路特色文化空间,强化沿线文化及其相关服务功能,优化道路横断面、恢复历史景观、美化沿街景观、设施标识导向,提高步行空间连续性、舒适性与趣味性。制定文化探访路建设标准与管理模式,推进中轴线、天坛—先农坛—天桥等10条文化探访路建设。以中轴线申遗保护为抓手,积极推动老城被不合理使用的文物、历史建筑腾退,实现皇史宬、醇亲王府南府、贤良祠、新市区泰安里、歙县会馆等一批活化利用项目落地。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主题,做好革命文物本体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完成现存皇家园林、私家园林和公共园林的全面梳理,分类实施历史名园保护、腾退和开放。建立大树保护信息库,参照历史景观对天坛、社稷坛、先农坛等文物腾退后区域实施景观整治提升。建设京报馆、京华印书局、湖广会馆、临汾会馆等一批富有老城文化内涵的主题博物馆,结合非遗传承、老字号保护,打造一批“小而美”的特色博物馆,推动会馆旧址保护和活化利用,加强老字号原址、原貌保护,推进前门老字号集聚区建设。


   第三节 推进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全力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第90条 强化历史文脉与生态环境交融,展现恢弘山水胜景

坚持生态休闲游憩与文化传承发展并重,保护三山五园地区山水格局与传统风貌,展现恢弘山水胜景,强化分区特色,全力将三山五园地区建设成为国家历史文化传承典范区。西部以香山、北京植物园、西山国家森林公园为基础,重点保护山林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廊道,保护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生态效益。中部以颐和园、圆明园为载体,以文化为主导功能,优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增加文化展示交流空间,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交流示范区。东部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等高等院校为载体,以教育和文化为主导功能,优化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国际一流的教育科研文化区。

第91条 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系统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系统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全力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加强三山五园本体保护。精心保护颐和园世界文化遗产,清理腾退占用文物建筑的单位,有序推进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保护展示圆明园历史格局,做好圆明园遗址考古与展示工作,推进圆明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保障静明园空间安全,严格保护静明园内各类文物建筑,加强周边建筑高度控制。提升静宜园风貌环境。做好香山地区旅游管理和服务,以买卖街、煤厂街沿线为重点开展香山中心区环境整治,提升建筑风貌。加强畅春园历史研究,再现畅春园旧时风光。建立三山五园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与交流平台。建成三山五园艺术中心,办好三山五园研究院、文献馆、数字体验中心和巡展。

第92条 保护山水形胜的整体格局,再现历史环境与青山绿水交相辉映的景观风貌

整体保护山水格局,再现历史环境与青山绿水交相辉映的景观风貌。重点保护西山山脉生态环境,加强山区林地生态抚育,开展浅山区生态修复,改造提升平原区疏草林地、空置地,营造林地、湿地、稻田等多种生境,提高植物种类多样性和生态层次的丰富性。恢复历史水系和稻田景观等特色自然要素风貌,开展万泉河、金河河道治理工程,保护和展现京西稻田文化景观符号。恢复大尺度绿色空间,结合功能疏解和环境整治,加强生态修复、提升绿化质量,构建公园成群、绿地连片的生态基底。


     第四节 以国家文化公园为引领,大力推动“三条文化带”建设

第93条 系统开展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

利用好千年运河文化品牌,建设好大运河文化带。高水平保护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完善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保护清单,统筹做好沿线河道、古桥、古闸、古坝、古码头、古仓库等建筑遗迹和文物的保护修缮。推进通州古城核心区整体保护更新,做好“三庙一塔”及周边环境整治。推进路县故城遗址公园及路县故城保护展示工程建设。推进张家湾镇、漷县镇等运河古镇文化复兴。建设大运河源头遗址公园,推进白浮泉地区综合治理。推动大运河文化品牌塑造,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

第94条 守护传承好长城文化精神,积极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建设

守护传承好长城文化精神,建设好长城文化带。以加强长城遗产保护为根本立足点,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保护水平,实施箭扣长城修缮工程,完成门头沟沿河城、昌平明长城、密云蟠龙山等点段保护,推动开展市域内长城全线无险情工作。加强长城保护区划管理,逐步整治、改建或拆除不符合保护控制要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占压长城遗存本体的全部违章建筑。加强长城考古研究,实施长城数字化展示工程。积极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建设,推进中国长城博物馆改造提升、上宅文化博物馆建设等。

第95条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打造西山永定河山水人文家园

打造西山永定河山水人文家园,建设好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精心保护好周口店北京人遗址、颐和园两处世界文化遗产。做好琉璃河遗址的保护,系统谋划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推进金中都城墙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模式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更新改造,持续开展长辛店老镇有机更新工作。深入挖掘工业遗址资源,推动首钢、长辛店二七厂等京西工业遗址创造性转化利用。


     第五节 推动城市设计落地实施,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形成生活方便、环境宜人、景观优美、具有丰富文化体验的公共空间

第96条 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景观风貌引导,进一步强化“绿水青山、两轴十片多点”的城市整体景观格局

加强建筑高度、城市天际线、第五立面、城市色彩等专项管控,精心刻画建筑和公共空间,进一步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在核心区、长安街沿线等地区,强化有政务特色的空间秩序管控和景观风貌塑造,服务于国家纪念、国际交往、文化展示交流功能,展现好大国气概、民族精神和首都形象。以核心区为重点,推动形成一批与首都地位相称、具有较高艺术水准、能够进入历史的新时代优秀建筑。在老城、中轴线、三山五园等区域,利用文脉底蕴深厚和文化资源集聚优势,彰显古都风貌底蕴。在城市副中心、大兴国际机场地区、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北京商务中心区等地区打造城市精品名片,展示多维度、精细化的时代风貌特色。结合轨道微中心、王府井商业街区等商圈建设,塑造富有活力、时尚现代的风貌区。

在两轴地区、滨水地区、浅山区及重要文化景观区域,围绕风貌提升、文化提质、空间融合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绿水青山、两轴十片多点”的城市整体景观格局。

第97条 加强公共空间城市设计,塑造尺度宜人、亲切实用、品质活力兼具的公共空间环境

加强城市设计落地实施,持续开展实施类城市设计,优化城市建成环境品质。完善公共空间体系,鼓励利用腾退空间、边角地、闲置地塑造城市绿色休闲开放空间。大力提升公共空间的可达性,完善公共空间周边交通组织,加大重要公共空间周边的公共交通供给。增强公共空间的功能复合性,充分考虑周边居民和就业人群的需求,补充儿童游乐、体育健身、休憩等设施。

针对城市绿道、滨水空间、街道等线性公共空间,强化沿线公共空间的连续性和可达性,塑造开放有序、功能丰富的空间环境。针对火车站周边空间、轨道站点周边空间等门户型公共空间节点,强化公共空间的整体性和标志性,塑造简洁大气、流线便捷的空间环境。针对重点商圈、传统商区、城市公园等区域的公共空间,强化空间特色,着力提升绿化景观环境、夜间照明品质,塑造符合功能定位和使用需求的空间环境。加强对重要节点和街道两侧一定纵深空间的城市设计,加强高品质、人性化的街区公共空间塑造,针对城市客厅、社区微空间、街边公园、高架桥下等城市小型公共空间,强化趣味性和特色,塑造尺度宜人、亲切实用的空间环境,彰显环境品质和城市活力。

第98条 完善城市设计实施推进机制,保障城市设计在各项工作中得到良好落实

加快推进实施《北京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城市设计管理审查机制,健全城市设计管理编制技术体系,加强城市设计工作的落实和监督。推进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开展示范项目调研与实施评估。健全公共空间运营维护长效机制,强化城市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工作的统筹力度,逐步规范城市公共空间设计,提升城市精细化水平。健全建筑方案审查制度,加强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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