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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加强城乡统筹,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 日期:2018-01-09 10:57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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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必须把城市和乡村作为有机整体统筹谋划,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充分挖掘和发挥城镇与农村、平原与山区各自优势与作用,优化完善功能互补、特色分明、融合发展的网络型城镇格局。全面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人口城镇化和经济结构城镇化进程,构建和谐共生的城乡关系,形成城乡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成为现代化超大城市城乡治理的典范。

第一节 加强分类指导,明确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和目标任务

第98条 完善新型城乡体系

针对平原地区和生态涵养区不同资源禀赋条件,创新完善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镇—新型农村社区的现代城乡体系,制定分区指导、分类推动、分级管控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策略,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

集约紧凑的宜居城区、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和舒朗有致的美丽乡村相互支撑,景观优美、功能丰富的大尺度绿色空间穿插其中,着力形成大疏大密、和谐共融、相得益彰的城乡空间形态。按照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功能定位和生态保护要求,建立分区分类建设强度管控机制。

 

第99条 建设绿色智慧、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镇

1.加强分类引导

重点把握好新型城镇建设的3种形态,切实发挥镇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中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新市镇建设:选择在城市重要发展廊道和主要交通沿线、具有良好发展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高的地区,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功能相对独立、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新市镇。新市镇是辐射带动和服务周边乡镇地区发展,承接中心城区部分专项功能疏解转移,具有完备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新型城镇。

特色小镇建设:依托资源禀赋和特色文化资源,着力培育特色产业功能,探索引导功能性项目、特色文化活动、品牌企业落户小城镇。塑造特色风貌形态,提升建成区环境品质,建设一批历史记忆深厚、地域特色鲜明、小而精的特色小镇。

小城镇建设:发挥小城镇促进本地城镇化的作用,着力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绿色生态保护,推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将镇中心区建设成为本地区就业、居住、综合服务和社会管理中心。

2.加强分区指导

位于中心城区、新城内的乡镇,重点推进土地征转、完善社会保障,实现城市化改造;中心城区、新城外平原地区的乡镇,培育强化专业分工特色,适度承接中心城区生产性服务业及医疗、教育等功能,提高吸纳本地就业能力,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镇区有序集聚;山区乡镇充分发挥生态屏障、水源涵养、休闲度假、健康养老等功能,带动本地农民增收。

3.加强开发建设管控

严格控制小城镇建设规模,集约紧凑与宜居适度相结合,营造疏密有致、绿色生态的景观环境。创新小城镇建设实施方式,鼓励存量用地转型升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防止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第100条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打造美丽乡村

全面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以传统村落保护为重点,传承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凸显村庄秩序与山水格局、自然环境的融合协调。完善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实现现代化生活与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城市服务与田园风光内外兼备,建设绿色低碳田园美、生态宜居村庄美、健康舒适生活美、和谐淳朴人文美的美丽乡村和幸福家园。

 

第二节 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

第101条 全面实现城乡规划、资源配置、基础设施、产业、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一体化

1.城乡规划一体化

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制制度,创新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模式。以区为主体制定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和实施计划,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统筹规划实施,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

2.城乡资源配置一体化

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探索扩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序入市。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形式,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向现代企业转型,实现规模化、集群化发展。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标准,制定农村建房和升级改造规程,多措并举盘活闲置宅基地等农村闲置资产,依法保障农民和集体合法权益,鼓励农民带着资产融入城市。

3.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改革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和建设方式,推进农村道路、公共交通、供排水设施、清洁能源供应、环卫设施、信息化等建设,着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通达水平,实现市政交通服务全覆盖。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广清洁能源和农村各项设施低碳化、生态化处理方式,推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

4.城乡产业一体化

切实发挥城市和重点功能区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城乡功能融合对接,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坚持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积极发展城市功能导向型产业和都市型现代农业。鼓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资源与产业功能区和产业园区对接,利用减量升级后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商业办公、旅游度假、休闲养老、租赁住房等产业。合理调减粮食生产面积,推进高效节水生态旅游农业发展,注重农业生态功能,保障农产品安全,全面建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利用现有农业资源、生态资源以及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后的空间,探索推广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模式。

5.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农村地区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全市低保标准城乡统一,提升农村社会福利和民生保障水平。鼓励和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实现就地就近城镇化。

6.城乡社会治理一体化

统筹城乡社会管理,建立城乡一体的新型社会管理体系,提升农村地区治安管理、实有人口管理、群众矛盾调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社会治理能力。深化农村组织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治理结构,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社会管理模式,多途径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第三节 提高服务品质,发展乡村观光休闲旅游

第102条 明确发展目标,优化空间布局,加强乡村观光休闲旅游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

1.明确发展目标

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方向,坚持乡村观光休闲旅游与美丽乡村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的思路,推动乡村观光休闲旅游向特色化、专业化、规范化转型,将乡村旅游培育成为北京郊区的支柱产业和惠及全市人民的现代服务业,将乡村地区建设成为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的首选休闲度假区域。

2.优化空间布局

依托京郊平原、浅山、深山等地区的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古迹等人文资源,结合不同区域农业产业基础和自然资源禀赋,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平原休闲农业旅游区、浅山休闲度假旅游区和深山休闲观光旅游区。

3.加强乡村观光休闲旅游设施建设

推动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建设一批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旅游景观小镇。提升民俗旅游接待水平,培育一批有特色、环境优雅、食宿舒适的高端民俗旅游村。完善空间布局,建设具有高水平服务的乡村旅游咨询和集散中心。促进乡村旅游与都市型现代农业、文化体育产业相融合,发展乡村精品酒店、国际驿站、养生山吧、民族风苑等新型业态,建设综合性休闲农庄。推动乡村旅游目的地周边环境治理,推进登山步道、骑行线路和景观廊道建设。


第四节 加大治理力度,实现城乡结合部减量提质增绿

第103条 明确减量提质增绿的目标任务

现状城乡结合部主要是指四环路至六环路范围规划集中建设区以外的地区,主要包括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总面积约1220平方公里。城乡结合部地区是构建平原地区生态安全格局、防控首都安全隐患、遏制城市摊大饼式发展的重点地区,同时也是全市人口规模调控、非首都功能疏解、产业疏解转型和环境污染治理的集中发力地区。

按照2035年实现一绿建成、全面实现城市化,二绿建好、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总体目标,疏解与整治并举,全面实现绿化隔离地区减量提质增绿和集体产业、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的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104条 大幅扩大绿色空间规模,提高生态服务质量

大幅增加绿地面积,优化绿地结构,提升绿化质量,重点建设好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公园环和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环,提高绿地生态功能和休闲服务功能。

1.推进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公园环建设

力争实现全部公园化,加强各个城市公园之间联系。到2020年绿色开敞空间占比由现状35%提高到41%左右,到2035年规划绿地全部实现,绿色开敞空间占比提高到50%左右。

2.大幅提高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绿色空间比重

大力推进郊野公园建设,形成以郊野公园和生态农业用地为主体的环状绿化带,加强九条楔形绿色廊道植树造林。到2020年绿色开敞空间占比由现状59%提高到63%左右,到2035年提高到70%左右。

3.提高绿化实施保障水平

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推动现状低效用地腾退还绿。提高绿地建设和养护标准,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已建及在建公园绿地养护全部实现与城市园林绿化同等标准;加大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生态建设投入力度,完善绿地实施和养护机制。

 

第105条 加强综合施策治理,完善统筹实施机制

1.优化调整城乡结合部地区产业发展结构

坚决整顿、清退不符合首都功能的产业,结合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功能定位,积极发展宜绿、宜游、宜农的都市型休闲产业。以承接市民游憩和休闲养生为导向,现有集体建设用地再利用和集体产业发展应充分与城市功能相衔接。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重点发展服务城市功能的休闲产业、绿色产业,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重在提升环境品质,发展城乡结合、城绿结合的惠农产业、特色产业。

2.促进城乡结合部地区与集中建设区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提高城乡结合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改革投资、建设和管理机制。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按照中心城区标准统一建设基础设施;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加强与集中建设区的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重点提高垃圾、污水处理率和清洁能源利用比例。

3.强化以规划实施单元为平台的乡镇(街道)、区、市三级统筹机制

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变项目平衡为区域统筹,推动集中建设区新增用地与绿化隔离地区低效用地减量捆绑挂钩,强化土地资源、实施成本、收益分配和实施监管统筹管理。针对实施任务较重的地区,探索跨区域平衡机制。创新土地收益分配方式,集中建设区的土地收益优先用于解决周边城乡结合部改造。

4.加强规划实施中的资金保障和成本监控

加大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村庄整治、民生保障、绿化环境等资金投入。创新和统筹利用土地一级开发、集体产业用地腾退集约、国有单位自有用地自主改造等不同实施模式,细化明确拆占比、拆建比标准和农民安置标准,加强监管,降低实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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