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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市政基础设施

  • 日期: 2022-01-11 10:19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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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条    规划原则与目标
      坚持城市发展以基础设施为先导的方针,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优先发展。2020年,建成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重视水资源供给、能源供应、信息通讯安全,为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1)以节水、节能及清洁城市为目标,合理利用资源。
      (2)在新城建设中,积极发挥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保障城市结构布局的顺利实现,促进城镇功能的完善。充分挖掘现有设施潜力,逐步改造、完善基础设施系统,提高服务水平。
      (3)大力发展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动农村居民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因地制宜,逐步建立符合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规律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4)强化政府的调控和监督能力,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和经营水平。
      第127条    城镇供水系统
      2020年全市城镇人均生活综合用水量标准为185~300升/(人·日),自来水供水能力达到约820万立方米/日,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1)中心城重点建设第十水厂、丰台水厂,新城建设亦庄、通州、大兴和良乡等水厂,建制镇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高供水保证率。
      (2)加快中心城的外围地区和新城管网建设,按照旧城保护要求,因地制宜对管网进行改造。在城市自来水管网供水范围内,逐步取消自备井供水。
      (3)对现有自来水供水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完善附属设施,提高城市供水系统的安全性。
      (4)在公共供水系统难以覆盖的乡村,因地制宜地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改善饮用水条件。

第128条    雨水排除系统

完善城市雨水排除系统。2020年,中心城、新城建成区的雨水管道覆盖率达到90%以上。提高城市重点地区、交通干道、立交桥等排水系统对超标准降雨的排泄能力,消除内涝。
      (1)建成高标准的城市雨水系统,确保排水顺畅,防止发生内涝。中心城、新城一般地段排水标准为1~3年一遇,城市重点地区、地势低洼地区、重要道路交叉口和立交桥雨水排除设施的排水标准为3~5年一遇。
      (2)完善城市建成区的雨水排除系统,疏通下游排水河道,逐步改造旧沟、合流管道。按照雨污分流制建设新城雨水排除系统。因地制宜建设村镇排水系统。
      (3)改造合流管沟、污水截流设施,加强排水系统管理,对初期雨水进行截流和处理,减小对河道水体的污染。
      (4)加强雨水口、排水管道、排水泵站、排水出口等雨水设施维护管理,确保雨水设施发挥应有的排水能力。
      (5)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临时性排水方案制定和临时性排水设施建设应注重避免对周边地区,尤其是周边重要地段排水造成严重影响。
      第129条    污水处理系统
      预计2020年全市污水总量约18亿立方米,其中,中心城和新城污水量约16亿立方米。尽快配套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回用系统,2020年全市污水管道普及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1)按照分流制排水体制建设和改造中心城、新城和小城镇污水系统。
      (2)污水处理厂按照适当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布置。中心城建成16个污水系统,新建郑王坟、北苑、定福庄等11座污水处理厂。新城建成31个污水系统,新建污水处理厂22座。中心城、新城应合理布局建设中水厂及其管道系统。村镇污水应就近纳入城市污水系统,不能纳入的要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对污水进行收集和处理。2020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00万立方米/日。
      (3)含有特殊污染物的工业污水和医疗污水必须经治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4)按照“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泥综合利用。
      第130条    电力供应
      预测2020年全市用电量约为1100亿~1200亿千瓦时,最高供电负荷约为22000兆瓦。依托京津唐电网及华北电网,电源电网建设适度超前,保障电力供应。
      (1)外部电源按照“西电东电并重,多方向发展”的原则,通过签署长期购电协议或投资融资等措施,保证足够的电力输入。
      (2)为改善北京大气环境和缓解水资源紧缺,在中心城范围内,除已审批的电源项目外,不再建设大型电厂。在中心城以外地区有限建设清洁煤电厂或燃气调峰电厂。
      (3)完善北京及京津冀北500千伏环网,建设6~7座500千伏枢纽变电站,形成6~7个相对独立的入京输电通道。完善城市220千伏配电网的建设,实现220千伏电网的分层、分区供电。
      (4)落实城市输配电设施和电力走廊用地,保障规划电力设施的建设。
      第131条    燃气供应
      继续推进全市燃气化进程,2020年,城镇居民燃气气化率达到100%,农村乡镇燃气气化率达到90%。届时全市天然气用量约110亿~120亿立方米/年,液化石油气用量为60万~70万吨/年。中心城及新城基本实现燃气管道化,重点镇应优先采用管道燃气供应。
      (1)依靠国内外市场,保证气源供应。2010年前建成长庆气田至北京的第二条输气管道及市内配套工程。2011年-2020年引进国外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
      (2)为了保证调峰和事故(包括突发事件)备用的需要,加快北京周边地区地下储气库的勘探和建设。
      (3)建立高效、安全、经济的供气系统。根据规划气源的分布情况,在现有5座门站的基础上,增设4座天然气接收门站,并在中心城以外地区预留接收液化天然气的设施用地。
      (4)建设沿六环路的高压输气管道和17座4.0兆帕调压站。加密中心城1.0兆帕管网系统,完成中压管网的升压改造。
      第132条    城市供热
      进一步加大清洁能源替煤供热的力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20年清洁能源采暖供热量达到60%以上。
      (1)中心城范围内不再新建燃煤集中供热设施,按环保要求对现有大型集中燃煤供热锅炉房进行改造,对中小型燃煤锅炉房实施“煤改气”;新城建筑以清洁能源供热为主。
      (2)完成北京第二热电厂改造和双井蒸汽厂“汽改水”、“煤改气”工程,实现与华能北京热电厂联网运行,建成太阳宫、电子城等燃气热电厂。
      (3)挖潜改造城市热力管网,平衡源、网供应能力;建成三河热电厂的热力管网,实现向通州新城供热。
      (4)启动低温核供热厂建设的研究工作。
      第133条    城市信息
      加快首都信息社会建设,建成完善的首都信息基础设施,社会信息化各项指标达到与现代国际城市相适应的水平,全面建设“数字北京”。
      (1)采用统一标准的有线、无线技术建成覆盖城镇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综合通信管道,改造架空线路,形成较为完善的地下通信(信息)管线系统。
      (2)综合考虑各种业务的发展,合理布局,建设业务局、所和服务网点。按照方便用户的要求,打破企业自成体系的局面,在合适的位置建设经营综合业务的公共局房。健全各类基站、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施。
      (3)加强无线电空域管理,统筹配置无线电频谱资源,保障无线电空间秩序,保护微波干线通道。加强无线电设施建设的管理,全面提升无线电监测和检测的水平。因地制宜地利用城市制高点,建立完善的无线电覆盖网络,提高管理的工作能力和快速应变能力。
      (4)建成政府和全社会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数字认证中心,统一城市呼救中心和城市应急需要的信息通讯平台。
      (5)推广信息技术的应用,发展信息服务产业,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消费需求。
      第134条    城市环卫
      建设清洁卫生城市。按照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产业化的原则,建成城乡兼顾、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现代化生活垃圾治理体系。不断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投入和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垃圾处理率和资源化率。2020年,中心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新城及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1)生活垃圾处理工艺以焚烧处理为主,填埋处理为最终保证措施,混合垃圾不再进入填埋场。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达到21650吨/日,其中垃圾焚烧9300吨/日、卫生填埋8800吨/日、综合处理3550吨/日。
      (2)在加强医疗废弃物安全管理的同时,新建4座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医疗废弃物处理能力达到65吨/日,使全市医疗废弃物全部纳入规范化安全管理。建设4座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650吨。
      (3)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地区杜绝垃圾污染。利用山势地形建设大型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应急状况下的垃圾处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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