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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 日期: 2022-01-11 09:56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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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条    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原则
      (1)节约资源和加强环境保护,大力提高产业质量,积极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充分考虑资源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科技进步,进一步研究加快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利用措施,形成节地、节水、节能和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
      (2)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增强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引导和调控职能。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指导,实现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与产业的合理布局。
      (3)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尊重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在市场选择和市场竞争的基础上培育重点产业,加快形成企业集群,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城市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
      (4)巩固和强化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的紧密关系,促进和引导产业整合与集中发展。调整城市空间结构和划分次区域,实施分区域的城市发展策略,统筹区域及城乡产业的协调发展,积极推动产业向发展带,尤其是向重点产业新城的转移和集中,引导培育城市新的经济增长极。
      (5)符合首都经济发展的方向,提升城市核心功能。重视首都在经济发展中的功能要求、资源特点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发挥首都优势,大力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培育低消耗、低投入、高产业关联度和高附加值的行业,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
      (6)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积极推进区域产业分工和共同发展。采取差异化战略,加强北京在京津冀地区、全国和全球产业链中的合作与分工,尤其要重视在京津城镇发展走廊形成各具特色、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区域产业协作体系。
       第69条    第一产业: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各类资源为基础,以农业七大体系建设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发展符合首都生态要求的技术含量高、水资源消耗低的现代农业。第二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为主体,以优化改造后的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以都市型工业为重要补充的新型工业结构。第三产业:提升三产质量,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与文化产业。
      第70条    第一产业发展
      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实施规模经营,向二产、三产延伸,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精品农业、加工农业、籽种农业、观光农业、出口农业,逐步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
      在西部和北部山区,依托山林资源和地形特点,重点发展观光农业、林果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具有山区优势的特色农业。
      平原地区,重点发展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等高附加值的农业,注重发挥农用地的生态功能,以基本农田的保护为基础,形成若干与大环境绿化融为一体的农业区,改善城市总体生态环境。
      第71条    第二产业发展
      大力支持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生物医药、汽车制造、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鼓励发展服装、食品、印刷、包装等都市型工业,限制和转移无资源条件的高消耗、重污染的产业。
      改变中心地区功能过度聚集的状况,疏散传统制造业,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就业为宗旨,在有条件的边缘集团发展都市型工业。
      完善以中关村为核心的一区多园式的高新技术产业布局结构。进一步整合现有各级开发区,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与新城建设相结合,集中建设电子信息产业、汽车制造业、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等产业基地。注重发挥产业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周边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
      发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带动作用,利用东南方向产业基础好、用地条件好、交通便利以及港口的优势,形成以亦庄为核心的沿京津塘高速公路的高新技术产业带。
      第72条    第三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重点支持发展金融、保险、商贸、物流、文化、会展、旅游等产业。
      (1)进一步强化并充分利用首都财政金融等经济决策和信息平台的独特优势,大力提高金融服务,尤其是高端金融服务的能力与水平,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发挥中央商务区(CBD)、金融街、中关村西区的集聚效应和商务服务功能,形成一主两副、各有侧重的商务中心格局。
      (2)全面实现商贸流通现代化,多种商业业态合理分布,形成具有首都特色和现代国际城市水平的商贸流通规模和布局。实施以“优化核心、延伸两轴、发展新城、强化特色”为主要内容的商贸服务空间发展战略。完善由旧城商业区、中心城商业区和外围商业区组成的商业体系,丰富商业区的内容,发展多种商业业态,实现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
      旧城内进一步完善王府井、西单和前门(含大栅栏、琉璃厂)商业区,发展成为现代商贸和传统商贸有机结合、功能互补的商贸文化旅游区。
      中心城除旧城以外的地区结合现有设施的改造完善,依托交通枢纽和边缘集团的发展,逐步建成公主坟、木樨园、望京、北苑、石景山等若干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的集商业、文化、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商业区。
    促进新城商业区的建设,重点在顺义、通州、亦庄等新城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商业区。
      (3)在中心城外围交通方便且有用地条件的地区,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建设若干汽车、建材、农产品等大型专业商贸中心。
      (4)建成分布合理、结构优化、高效低耗的现代物流体系,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集中建设包括物流基地、综合物流区和专业物流区在内的公共物流区,立足首都,辐射环渤海地区,满足国内外物流需求。与空港和产业基地的分布相结合,重点完善以空港、马驹桥、良乡等物流基地为主的物流体系的建设。
      (5)充分发挥首都优势,以及在科技、文化、旅游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促进会展业的快速发展,把北京建设成为亚洲最有影响力的国际会展城市。在顺义、通州、朝阳十八里店、石景山各建一座综合性会展中心;在奥林匹克中心区建设国际会议中心,在怀柔、密云等新城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整合提升服务水平,建设若干会议培训中心。
      (6)充分发挥首都优势,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强文化的总体实力,提高国际影响力。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培育全国的文艺演出中心、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中心、影视节目制作及交易中心、文化会展中心、古玩艺术品交易中心、动漫和网络游戏制作交易中心等。积极支持民办教育产业,建设成为全国的培训产业基地。利用好承办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机遇,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发展。
      (7)充分利用北京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具有首都特色的旅游业。与中心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相结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结合新城建设,发展城市休闲娱乐业,适度发展旅游会展;因地制宜,发展山区生态旅游,不断增强旅游业对北京经济的带动作用。与调整城市空间结构和优化完善城市功能相协调,在城市东部、西部和南中轴具备良好交通条件的地区,预留大型休闲娱乐用地。
      (8)房地产业是北京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完善房地产业发展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政府行业管理与服务,积极引导和调控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在严格遵循节约土地、节约能源、节约原材料原则的前提下,不断提高住宅质量与水平,满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注重社会公平,积极为低收入居民提供必要的住宅保障。
      结合城市功能和布局的调整,逐步优化全市房地产结构和布局,推动新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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