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项专题 >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第六章 中心城调整优化

  • 日期: 2022-01-11 09:42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字号:
  • 分享:

第一节  规模与结构

第46条    2020年,中心城人口规划控制在850万人以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7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2平方米。
       第47条    中心城规划分为三个层次,即以旧城为核心的中心地区、围绕中心地区的10个边缘集团以及绿化隔离地区。中心城总用地面积约1085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地区面积约336平方公里,边缘集团面积约268平方公里,绿化隔离地区面积约481平方公里。

第二节  目标与原则

第48条    中心城是政治、文化中心功能和重要经济功能集中体现的地区,也是历史文化传统与现代国际城市形象集中体现的重要地区。中心城的建设应从外延扩展转向调整优化,特别是应严格控制中心城中心地区的城市建设规模。完善“分散集团式”的布局,加快形成中心地区核心功能聚集、边缘集团功能完善、绿化隔离地区环境优美、外围地区发展协调的良好格局。
      (1)进一步完善首都职能,加强培育与大国首都相适应的国际交往职能。
      (2)弘扬城市文化,协调推进历史文化传统保护与现代化建设。
      (3)提升城市的核心经济功能,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第49条    原则
      (1)坚持整体和集约发展的原则。对区位、职能和发展目标相近的区域加强资源整合与共享,打破行政界限,实施统一的规划与管理,有效避免重复建设。
      (2)坚持中心城调整优化和新城发展联动的原则。保持中心城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提高城市整体的运行效率。疏解中心城的部分职能到新城,提升中心城的社会公共服务品质,提高新城的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3)坚持旧城功能调整优化和古都风貌保护统筹的原则。增强政治和文化中心的功能,保护古都风貌和整体空间格局,形成传统物质空间与现代城市功能相协调的城市形态。
      (4)坚持整体建设用地比例协调和空间疏密有致的原则。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保证各类用地的合理比例,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遵循土地价值规律和产业集聚规律,引导与支持现代服务业在城市职能中心相对集聚。以合理的空间容量为前提,控制开发强度,增加城市开敞空间,改善人居环境。
      (5)坚持完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和绿化系统的原则。重视城市生命线系统的建设,提高城市抗风险能力。充分挖掘现有设施潜力,完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支持城市高效运行。建设高质量的绿化系统,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第三节  调整优化

第50条    中心城主要承担国家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金融管理中心、教育科研中心的职能,同时具有服务全国的会展、旅游、体育、医疗、商业等功能。
       第51条    实施六个调整,疏解中心城人口和部分职能,改善城市发展环境。
      (1)调整人口分布,疏解中心地区人口。通过调整部分职能和实施旧城的有机更新,积极引导人口向边缘集团和新城转移。综合考虑中心地区的环境特点、适宜密度和发展目标等,争取2020年中心地区人口规模从现状650万人下降到540万人,其中旧城的居住人口控制在110万人左右。
      (2)调整工业用地比例,搬迁改造传统工业。加快实施首钢、通惠河南化工区及垡头等地区的传统工业搬迁及产业结构调整。合理改造和利用现有设施,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及高新技术产业,改善地区整体环境。完善上地、丰台、石景山、望京、酒仙桥等科技园区的建设。
      (3)调整仓储物流设施布局,搬迁整治中心地区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加强仓储物流设施的布局调整,利用原有仓储设施,在四环路及五环路附近安排为中心城服务的综合物流园及专业物流园,在丰台五里店建设综合物流园,在海淀四道口、丰台玉泉营等地区建设专业物流园。进一步完善口岸建设。对于规模较大,服务水平低下,盲目发展,影响城市安全、环境和交通,与现代国际城市形象不相符合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应加快整治和搬迁。
      (4)调整迁出部分行政办公、教育、科研、医疗等设施。整合改善现有设施条件,提高水平,积极引导新增需求向新城转移。重组教育资源,逐步实施高等院校部分校区向新城的疏解。利用现有场地条件继续完善中心城现有各级医疗保健设施,不在中心地区内新建非居住区配套的大型医疗卫生设施。
      (5)调整改造与城市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地区,整治“城中村”。采取多种措施,在规划期内全面完成“城中村”的改造,提升城市品质和提高城市整体环境水平。
      (6) 调整威胁城市公共安全的设施布局,搬迁整治危险源。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源,应实施搬迁,限期排除;对于城市高风险设施,应加强整治和管理,确保首都安全。
       第52条    实施六个优化,提升中心城的核心职能和城市综合竞争力。
      (1)优化行政办公用地布局,创造高效政务活动环境。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高效开展工作服务,形成若干相对集中的办公区。在旧城内,不再安排大型行政办公设施。结合旧城外部分地区的调整改造以及新城的开发建设,安排行政办公用地及预留用地。
      (2)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增强文化中心功能。以北京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发挥北京在国际交流、科技、信息、人文等方面的突出优势,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强文化中心的功能。
      (3)优化城市职能中心功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完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核心区、中央商务区(CBD)、奥林匹克中心区、海淀山后科技创新中心等城市职能中心的功能。结合首钢的搬迁改造,建设石景山综合服务中心,提升城市职能中心品质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以金融、信息、咨询、休闲娱乐、高端商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4)优化涉外设施和用地的配置,提高国际化程度。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强化国际交往中心职能,建设与现代国际城市相适应的高品质、多样化、满足不同需求的涉外设施。
      (5)优化空间结构,创造安全宜人的人居环境。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通过城市用地功能的调整,加快中心城绿地系统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提高建设与服务水平。
      (6)优化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健全中心城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系统,整合资源,挖掘潜力,改善中心城交通状况,全面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第53条    城市轴线的保护与发展
      中心城以旧城为核心,继承发展传统中轴线和长安街轴向延伸的十字空间构架。
      (1)中轴线以文化功能为主,以中部历史文化区、北部体育文化区、南部城市新区为核心,体现古都风貌与现代城市的完美结合。其中,中部地区荟萃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精华,应严格保护;北部地区以奥林匹克中心区为主体,建成国际一流的文化、体育、会展功能区;南部地区通过引导发展商业文化综合职能及行政办公职能,带动南城发展。
      (2)长安街及其延长线是体现北京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功能的重要轴线;规划以中部的历史文化区和中央办公区为核心,在东部建设中央商务区(CBD),在西部建设综合文化娱乐区,完善长安街轴线的文化职能。
      第54条    边缘集团建设
      边缘集团是中心城承担产业与人口聚集的重要地区。针对各边缘集团的特点及发展条件,鼓励混合功能综合开发,促进本地就业,推进产业、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均衡发展,改变边缘集团居住功能单一、配套设施不全的局面。进一步加大对传统工业的搬迁改造,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都市型工业。
      北苑集团、酒仙桥集团望京地区和清河集团回龙观地区重点进行空间优化整合,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改善交通条件;清河、酒仙桥、东坝及丰台集团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定福庄、南苑及西苑集团以教育科研为主;石景山及垡头集团调整用地功能,搬迁改造现有的污染扰民企业。南苑集团作为远期中央行政办公预留地的备选用地。
       第55条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
       绿化隔离地区要以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前提,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有效引导经济发展方向,全面实现城市化。
      (1)第一道绿化隔离带应建设成为具有游憩功能的景观绿化带和生态保护带。对现状保留单位提出合理的调整改造方案,分期实施。
      (2)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都市型工业,妥善解决城市化过程中农民生活与就业问题。
      (3)控制开发强度,加强空间整合和环境整治,把建设用地外围的绿色空间划定为永久性绿地。积极治理“三废”污染,纳入环境保护统一管理的轨道。
      第56条    海淀山后和丰台河西地区建设
      海淀山后和丰台河西地区是中心城整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空间与职能发展方面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特色。
      (1)海淀山后地区是北京高新技术研发与创新的重要基地,是城市西北部重要的旅游区,应加快城市化进程,全面实现城市化,建设生态型、田园式和现代化的自然生态系统与城市生态系统相结合的综合城市新区。坚持高品质、组团式的发展模式,注重与周边自然山水格局相协调,严格控制整体建设密度,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2)丰台河西地区应通过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改革大型国有企业和全面推进城市化,激活传统产业的发展潜力,建设北京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示范区和科技产业化基地。加强空间整合和环境整治,加快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第57条    城八区功能定位
      (1)东城区是北京市政治中心的主要载体,全国性文化机构聚集地之一,传统文化重要旅游地区和国内知名的商业中心。
      (2)西城区是国家政治中心的主要载体,国家金融管理中心,传统风貌重要旅游地区和国内知名的商业中心。
      (3)崇文区是北京体育产业聚集区,都市商业区和传统文化旅游、娱乐地区。
      (4)宣武区是国家新闻媒体聚集地之一,宣南文化发祥地和传统商业区。
      (5) 朝阳区是国际交往的重要窗口,中国与世界经济联系的重要节点,对外服务业发达地区,现代体育文化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6)海淀区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之一,国际知名的高等教育和科研机构聚集区,国内知名的旅游、文化、体育活动区。
      (7)丰台区是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代表处聚集地,北京南部物流基地和知名的重要旅游地区。
      (8)石景山区与门头沟新城共同构成城市西部发展带的重要节点,是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之一,同时也是文化娱乐中心和重要旅游地区。 

第四节 地下空间利用

第58条    开发利用原则
      (1)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平战结合和首都特殊的战备要求,以地下轨道交通为基础,分层开发,地上与地下相互协调,形成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空间体系。
      (2)建设完善的地下交通系统、地下生命线系统、地下人防系统、城市重点地区的地下公共设施系统。
      (3)科学利用浅层(-10米以上),作为近期建设和主要城市功能布置的重点;积极拓展次浅层(-10~-30米);统筹规划次深层和深层(-30~-100米)。
       第59条    以主要交通节点为发展源,以地铁网络为骨架,以重点功能区为重点,形成与城市总体布局结构相匹配的“两轴、双线、双环、多点”的布局模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