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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2018-03-30 00:00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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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以下简称分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分局网站sjs.bjgtj.gov.cn打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行政服务大厅。电话:68864987。

 

一、概述

2017年,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联系国土资源工作实际,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国土局“两提高一降低”工作目标以及石景山区政府相关要求,强化组织管理、创新机制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公众参与、监督行政审批规范运行的重要手段;作为促进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作为政府转变职能、提升服务水平、塑造良好形象的根本要求;并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满足社会公众期待。主要特点和做法:

(一)深化主动公开。紧紧围绕社会热点,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抓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国土信息。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群众查询信息提供更便捷的获取途径。

 (二)明确责任分工。一是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窗口,负责电话咨询和现场接待。二是对承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对待,履职尽责,做到答复结果准确无误。三是领导把关是信息答复的重要环节,分管领导要对每一份答复结果严格审核。

 (三)注重总结经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开展日常工作。分局深入剖析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例,以司法的角度查找我分局工作中的不足。

 (四)规范管理工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局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要求,突出受理、办理和送达三个重点环节。针对邮寄、电子邮件申请的政府信息,对申请内容不够明确的,受理和办理时加强主动沟通;尤其在送达时把握好时限要求。

 (五)优化提高服务。近年来,随着石景山区征地拆迁工作的不断推进,申请政府信息的数量越来越多,遇到较难解决问题时,分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都会亲自接待,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优质、高效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最大程度化解矛盾。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分局门户网站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局10项行政许可事项、36项行政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等相关信息已经全部进行网上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工作要求,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准则下,2017通过分局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832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及答复情况:2017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5件,其中当面申请44件,邮件提交44件,市局转件7件。答复情况:公开43件,不予公开17件,不存在19件,补正2件,撤回7件(申请内容涉及业务科室土地利用中心27件、储备中心32件、不动产登记12件、综合科5件、利用科10件、地籍科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2017年,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379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264人次,电话咨询1115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1件(已办结)。行政诉讼1件(已办结)。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质量仍需提高,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不到位的地方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8年我分局将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国土局和区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政策法规、土地管理、地矿管理、规划计划等信息及时公开;切实做好关系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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