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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2017-05-12 00:00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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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分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教育的有力抓手,坚持“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顺民意”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积极推行“三个标准建设”即:热情接待工作、规范答复工作、按时办结工作,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办理程序,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4年在网站发布国土工作动态信息约1326条, 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业务动态类信息107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0.8%;其他类信息25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2%。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专门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利用现有资源,通过电子屏和资料索取栏公示《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窗口为群众提供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在我局全新改版的网站上,还对我局的职能、领导、机构情况以及日常业务动态进行了公开,行政许可、服务类业务和土地管理工作中的规划、计划进行公示,对土地预审、土地登记、抵押等群众关系、关注的日常业务情况全部公开。目前本局外网主动公开信息的信息量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里名列前茅。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本局2014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7件,比2013年增加了587件,为邮寄或当面申请,均为业务信息类申请。区域主要涉及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山后北部地区,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方面,占申请总量的78%。
(二)答复情况。2014年,77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406件,占总数的53%,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及登记发证信息查询;“不予公开”9件,占总数的1%;“非本机关”26件,占总数的3%;“信息不存在”258件,占总数的33%,主要是未制作或未保存;“申请内容不明”57件,占总数的7%;“非政府信息”21件,占总数的3%。
三、咨询情况
2014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56人次,均为现场咨询。深入开展网上互动,通过建立“局长信箱”、“投诉举报”等栏目,及时反映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听取社会呼声,并及时答复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从而化解矛盾,密切政府与公众的关系。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分局行政案件84起(其中:行政诉讼34起,行政复议50起),与2013年行政案件11起(其中:行政诉讼5起,行政复议6起)相比数量剧增,是2013年的8倍,在84起行政案件中,政府信息公开案件56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66.6%。
五、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和提高社会服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分局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协调指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形势,制定相关规定和办法,及时传达上级有关要求,具体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新问题;设立1个专门信息申请受理点,指定2名工作人员具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学习实践活动,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端正了指导思想和工作态度,增强了服务意识和形象意识,确立了“主动公开、依法受理、积极办理、按期答复”的原则要求,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机制、规范管理。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坚持做到有问必答,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承办部门承担相关问题咨询,方便了群众的对信息公开的办理;落实服务承诺制,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准则,设立意见箱、意见本,公开承诺内容,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等规定,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考评制度,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征询制、执行监督制和结果通报制,推动了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大力推行公开,实行办事透明制度,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收费标准宣传栏,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推行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10项制度公开;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查后再予以发布;完善各类信息,实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实时更新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编,配合大型活动开设网上专栏,为服务对象提供了全面、大量、及时的政府信息;建立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明细台账,为查询提供了极大方便。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注重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区政府召开的信息工作培训会,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在组织人员参加区政府、市局培训的基础上,分局先后两次组织了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4月中旬邀请了市局调控处、法制办的领导,分别就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势分析、具体工作标准和要求进行了专题辅导,特别是从法律法规、实际操作和技术支撑等角度,就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重点讲授,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素质水平。9月中旬,邀请海淀区政府法制办领导到分局现场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涉法涉诉难题。综合科搜集整理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条文说明》等学习辅导资料,现场下发与会人员,为下步工作提供了有效实用的工具书。注重工作协调和业务交流,进一步加强与市局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情况,定期通报信息,适时交流体会,借鉴经验做法,改进存在不足。10月初,为破解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涉法涉诉疑难问题,各部门根据区政府法制办的指导意见,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充分研究理解消化后,形成了一个初步的答复标准和口径,综合科梳理汇总后上报市局,及时借助上级机关的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量。
四是主动公开、提升质量。不断拓展主动公开覆盖面,根据国土资源部、市局和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海淀分局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主动公开目录内容、标准和要求。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分局积极探索和创新信息主动公开模式,专门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利用现有资源,通过电子屏和资料索取栏公示《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窗口为群众提供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在本局网站上,及时更新和公开工作职能、领导情况、机构编成、日常业务、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动态,对外全面公示行政许可、服务类业务、土地管理工作中的规划、计划等内容,全部公开土地预审、土地登记、抵押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业务情况。同时,依托分局在海淀区政府网的公开共享专栏,主动对外公开海淀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包括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征用,土地划拨,土地出让的信息。
五是加强服务、提高效率。认真做好日常答复工作,在受理、审查、答复、送达等环节加强把关,确保各环节程序合法、内容正当,特别是建立案件转办制度,凡是市局、区政府内部委托分局办理的事项而申请人向市局、区政府提出申请的,先由分局提出答复意见,再由市局、区政府统一回复申请人,进一步明确了法定公开义务主体。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各部门克服人手少、工作量大等诸多困难,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效率,顺利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收费和答复等工作,为群众了解监督海淀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分局还积极探索解决疑难案例模式,坚持与业务部门以协调会形式组织疑难会诊,尝试与部分申请人建立面对面约谈模式,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在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避免行政复议诉讼和同时,积极协助有关法制部门应对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及时准备材料,做好出庭应诉等。按照市局要求,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实施收费,严格收费标准和费用减免制度,2014年我局共收取信息公开费1262.5元,其中检索费1021元、复制费241.5元。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目前我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够准确;二是工作量增大人员紧缺的矛盾比较突出,影响了工作的精细准确度;三是沟通协调还不够到位。
下步改进意见:一是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适时邀请专家学者、专业人士举办相关讲座,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土地宣传日等加大土地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与上级机关的沟通与协调。由于业务部门从事的均是实务性很强的具体行政工作,而对指导这些具体行政工作的立法本意、政策导向很难有宏观性的认识和把握,应加强与市局、区政府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得到上级机关的指导,从司法审查的角度规范具体行政行为。三是建立、完善收结案登记制度。对于接收的各类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完善收结案登记制度,有效地防止漏答、无故延期等失误现象。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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