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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2017-05-12 00:00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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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分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 69546342.

一、概述
2014年,我分局严格按照市局、区政府有关要求,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明确。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全局工作会议上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进行部署,要求做到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对信息公开的支撑作用。随着电子政务各类平台的日益健全,功能的日趋完善,电子政务对传统办公模式和信息公开方式逐渐产生深刻的影响。我分局严格按照要求将电子政务工作融入到日常办公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精简、高效、规范、透明的优势,有力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认真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首都之窗和分局外网及时将信息进行公开。凡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
三、健全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
结合工作实际,将信息公开纳入办各项工作中去,2014年初,在起草公文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标明公文的公开类型。应当公开的必须主动公开,不宜主动公开的要注明依申请公开。同时,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市局《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印发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的通知》(京国土财[2014]539号)、市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京国土办[2014]545号)等文件精神,及时更新、规范分局相关制度流程。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8条。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43人次,获得了广大群众一致的好评。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95件,收费902.9元。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一)行政复议
2014年未发生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
2014年未发生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首都之窗、市局、区政府、分局外网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公开实效性。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提前做好预判工作,规避可能引起的诉讼风险。   
(三)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能力,降低败诉率。下一步,我分局将继续加大政策文件的学习,梳理行政复议、诉讼的办理流程,加大与市局、区政府、法制部门的协调沟通,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诉讼的应对能力,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逐步提高。
 


2014年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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