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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2017-04-12 00:00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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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分局网站(http://www.bjgt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010-84079488-8616/8617。

一、概述

2013年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丰富主动公开形式,适时增加政务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21条。其中,在市国土局办公门户网站上公开181条;在东城分局门户网站公开3339条;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3289条(机构职能14条、业务动态3275条)、在北京市东城区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112条。

201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数量较上一年度大幅提高的主要原因是分批次清理公开了2006年至2010年历史遗留的土地登记发证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我分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57件,办结率100%。申请内容主要包括50年代房地登记信息、土地使用状况图。

分局2013年共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费、复印费计199.7元。

四、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情况

分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还需全面,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还需进一步严谨、规范。

2014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公众需求和形势发展要求,扩展主动公开范围,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以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和技能水平,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

                  2014年3月6日   

    

2013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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