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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2017-04-12 00:00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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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以下简称分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分局政府网站sjs.bjgtj.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68864987 。
一、概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市国土局统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设置了电子触摸屏等设备方便群众查询。截至2013年底,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条例》施行以来,根据市政府和市国土局的统一要求,分局进行了认真部署,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细化、完善了工作流程,初步建立起了一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和服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梳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总体上看,此项工作领导重视,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正逐渐成为部门的常态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要公开渠道
分局门户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分局主动公开了10项行政许可、36项行政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等相关信息。
2013年,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1条。机构职能类0条,占0%;规划计划类2条,占1%;业务动态类299条(其中会议、工作、政务200条,行政许可27条,行政服务8条,结果公示64条,人事动态0条,廉政动态0条),占99%。
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984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85人次,占总数的45%;电话咨询1099人次,占总数的55%。
分局积极利用网站信息、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了相关信息。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增加了分局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公众获取分局政府信息,促进了分局各项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的方向推进。
(二)公共查阅场所
在主动公开信息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分局在办公地点的行政服务大厅开辟了专门场地,配备电子显示屏向公众宣传有关事项,设置了资料栏等专用设备,主动摆放并派发了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宣传品。
在便民服务方面,在分局的行政服务大厅安排专职受理人员负责受理公众的咨询和申请。在内部管理方面,分局要求受理部门对申请信息的申请人,努力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释,并主动与他们及时沟通,了解其真实需求,协助他们规范填写申请表。对于申请人对回复结果有疑义的,尽可能安排部门经办人员出面进行解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随着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逐步深入开展,在信息清理、界定信息属性、处理依申请事项等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针对这些问题,分局将继续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究政策,并及时就政策向市国土局寻求指导,积极规范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分局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
2013年政务信息公开现场申请22件,占总数的76%;邮件申请7件,占总数的24%。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登记中心10件、储备中心8件、利用中心6件、利用科4件、综合科1件;其中涉及征地拆迁补偿事项13件,涉及土地登记权属事项10件,其他事项6件。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9件申请中:已主动公开8件,占总数的28%;同意公开10件,占总数的34%;同意部分公开5件,占总数的17%;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3%;信息不存在5件,占总数的1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京国土办【2010】608号)的相关规定、制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实施方案》,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21.2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从申请的对象分析,本地公民申请26件,占总数的90%;非本地公民申请3件,占总数的10%。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3年,没有发生针对本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二)行政诉讼
2013年,针对本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发生的行政诉讼案1件,涉及不履行土地颁证职责方面,经法院审理后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分局胜诉。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答复文书的格式、对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属性和答复文书的送达方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为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转变观念,以创新的思路,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审批事项、行政监督有机结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继续深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水平。
在依申请公开,信息属性确定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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