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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2017-03-12 00:00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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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分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010-84079488-8617/8618。

一、概述

2012年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丰富主动公开形式,适时增加政务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我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3条。其中,在市国土局办公门户网站上公开112条;在东城分局门户网站公开525条(工作简讯71条、结果公示263条、通知通告94条、其他97条);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36条(机构职能21条、法律法规3条、行政职责34条、业务动态17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我分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348件,办结率100%。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土地确权登记、土地预审情况等信息。

分局2012年共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费、复印费计857.1元。

四、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情况

分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还需全面,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还需进一步严谨、规范。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和技能水平,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继续完善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

2013年3月18日   

 

2012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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