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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门头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2017-02-12 00:00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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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探索和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高效廉洁、优质服务”为指针,主动、热情、周到地为每位申请政府信息者服务。一年来,录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60余条,办理依申请公开239件,其中“同意公开”的45件,“信息不存在”的160件, “非本机关掌握”的8件,“补正材料告知”的24件,“延长告知”的1件 ,不予告之1件,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告之费用225.6元,受到了市局的表扬和肯定,为区域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在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柜,专门服务人员进行接待,党组一名副调研员负责,指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设立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录入员,收集录入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印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制定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门头沟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门头沟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管理规定》。
    (一)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施行以来,我局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修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1.会议制度,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析讲评,及时纠正政府信息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和当前面临的形势。
    2.学习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学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法规意识。
    3.特殊申请件分析讨论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特殊申请件我分局将由分管领导召集有关科室进行分析讨论,遇有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我分局聘请了法律顾问进行分析解答,减少和避免了涉法问题的产生。
    4.制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门头沟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制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门头沟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管理规定,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各科室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情况
    我分局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250条(各业务部门主动公开的业务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96%,其他信息为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
    2.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分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8项工作。主要是:我分局各时间段工作中产生的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栏、档案、文件查询中心、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在便民服务上做了3项工作。主要是: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接待专柜;为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设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查询触摸屏;配备了饮水机并指定专人、专机负责管理查询接待工作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我分局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9件, 其中,当面申请231件,占总数的97%,信件申请的8件,占总数的3%,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2.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39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45件,占总数的18%,主要涉及土地证资料、征地面积、土地属性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160件,占总数的67%。
    “非本机关掌握”的8件,占总数的3%。
    “补正材料告知”的24件,占总数的10%。
    “延长告知”的1件,占总数的0.4%。
    “不予告之”的1件,占总数的0.4%。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分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为了预防和制止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件的发生,我分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制定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门头沟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规定》。《规定》中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和“申请信息”的处理办法以及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工作中的职责。
    2.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涉及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我分局及时与法律顾问联系征求意见,寻求解决的方案。
    3.及时召开由分管领导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析会。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件中难以断定和解决的信息,由各科室及时报主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析会达成共识,形成统一口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展开,问题也不断产生。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对各处室的工作了解掌握的不全面,导致有些政府信息处理上不到位增加了政府信息工作的工作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够熟悉,程序不够到位。
    2.承办部门对政府信息的解答和处理不够规范、严谨。
    3.对“政府信息”的清理、审批、录入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2012年我分局将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府、机关的各项指示精神,以“优质高效、方便快捷”为指导方针,积极为人民群众服务,努力学习和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处理好每件政府信息公开件。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3.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应急机制,及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杜绝矛盾的激化。
    4.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力、物力和经费的投入,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温馨的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工作环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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