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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2017-02-12 00:00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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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国土分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分局网站(http://www.bjgt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010-84079488-8617/8618。

一、概述

2011年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市局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持续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分局2011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主动公开信息中,分局概况类信息2条,占1.79%;计划总结类信息5条,占4.46%;法规公文类信息22条,占19.64%;工作动态类信息50条,占44.64%;通知公告类信息24条,占21.43%;其他信息9条,占8.04%。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分局2011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701件,办结率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镇私房历史遗留问题、抵押查封、土地预审文件等信息。

分局2011年共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费、复印费计685元。

四、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情况

分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分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分局2011年度代理市局行政诉讼2件,无败诉案件发生,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新机制。

 


2011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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