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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2016-12-12 00:00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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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分局政府网站:
http://172.31.3.5/internet/fbrole.proper.login.do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63857516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分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行政服务大厅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查询”窗口,公开了查询电话、电子信箱等。截至2009年底,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公开内容,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个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形成了由各科室逐条梳理公开信息,报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同时报办公室备案的工作程序,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够及时与市局沟通解决。
分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如《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试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查询工作流程(暂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等。
分局在行政服务大厅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查询”窗口,公开了查询电话、电子信箱,形成了由办公室牵头汇总,相关业务科室设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市局审核公开。
(二)拓展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
分局根据职能,从实际出发拓展了多种公开方式:一是按照市局要求积极申报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及内容,由市局统一公开;二是分局对网站进行了改版和完善,主动公开了分局职责、领导简介、内设机构以及联系方式,并链接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结果公示专栏,主动公开业务办理的结果;三是利用分局行政服务大厅外的宣传栏公开分局工作人员的照片及岗位;四是利用6·25全国土地日宣传向社会各界派发宣传手册及印有分局各业务科室联系方式的书签。通过以上多种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延伸到街道、乡镇,真正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分局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分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除国家法定不予公开信息外分局在行政及业务工作中产生的所有信息均按照规定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数量
2008年5月以来,分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68条。其中:行政许可类办理结果公示134条,占20%;行政服务类结果公示513条,占77%;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20条,占3%。
(三)公开形式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是政风行风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接受社会监督的前提条件,更是全面贯彻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关键所在。分局从事实出发,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了政务信息的高效通畅。
    2.按照市局要求积极编制了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确保数据的准确与完备,并经市政府专网申报,由市局统一公开。
    3.全局的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经局党组研究后及时公开,局领导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本局的重大事项,按照要求进行上墙、上网公示,并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已申请查询”窗口,同时公开了电子信箱和投诉电话。我局对业务工作办事的依据、程序、时限、方式、方法和结果明确规定,同时,我局还建立了来访登记制度,确定局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群众,解答群众咨询,做到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4.加强政府“门户”的建设,利用分局网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随着“门户”网站的改版,我们重新对网站的功能模块进行了梳理,并在原网站的基础上新增了“国土动态”、“公众服务”、“专题工作”等重点工作公示模块,同时完善了“结果公示”的查询种类,使分局网站实现“查询有结果,办事有依据”。
    5.拓宽宣传方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分局多次组织乡、镇、村干部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使基层管理干部政策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障了国土知识应用到实处;分局还利用6.25,4.22等土地相关节日向社会各界宣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保护耕地的保护土地意识,并通过赠发宣传礼品等方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延伸到街道、乡镇,真正做到了“即查即用,快捷便民”,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项工作开展一年以来,分局分析与总结了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在工作开展的初期及时对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完善,并制定了下一阶段的工作方案与机制,确保了信息政务公开在分局工作中的长效机制。
分局根据工作要求,以应公开尽量公开为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公开范围要求,对我局在行政及业务工作中产生的信息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主动公开。对于申请人提交的依申请公开请求,分局在由主管领导及科室核实后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分局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件,同上年相比,增加37条。
其中,当面申请74件,占总数的100%,同上年相比,增加37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6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2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5%是规划计划类信息,1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5%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73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57件,占总数的70% 。
“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占总数8% 。
“不予公开”的3件,占总数5% 。
“信息不存在”的10件,占总数的5%。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2人,同上年相比,人员未有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9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09年,分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74人次。其中,现场咨询74人次,占总数的100% 。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主要事由是涉地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受理3件,办结3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100%和100%。在办结的3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
针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4件,其主要事由是权属争议、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
针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分局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未达到及时总结、分析以及对今后工作指导的效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2.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往往查询人不能提供准确的查询索引,得不到预期结果,导致重复查询,增加了分局的工作量。
3.政府信息公开总量不足,未实行联网,造成上下级机关交叉的信息及横向部门交叉的信息比较难查,往往是申请的信息并不在分局信息源范围内,因此不能受理。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宣传、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2.继续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引导服务,方便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


3.前来查询人员部分与信访事项有关,具体查询内容可能涉及敏感问题,是否可以公开或公开到什么程度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遇疑难问题分局将积极向上级请示,认真研究,采取与信访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中的问题。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320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320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7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74
2.传真申请数
0
3.互联网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73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5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3
4.信息不存在数
10
        5.非本机关掌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74
电话咨询数
 
网上咨询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3
行政诉讼数
4
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0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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