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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政策解读

  • 日期:2023-03-01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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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关于 印发《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为规范本市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修订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并印发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工作规范》起草的背景和基本情况

为贯彻实施《民法典》物权编有关不动产的规定和国家层面有关不动产登记政策,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充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关于压缩时限、简化流程、精简材料的工作要求;规范近几年我市新增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登记工作解决日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们梳理了《民法典》中不动产登记相关条款,整理了近年来国家层面与市级层面出台的相关政策,同时借鉴了上海、广州等地的经验做法。本规范新增了林权类登记等内容,修订了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内容、共有方式变更的登记事项等内容,规范了申请材料。

《工作规范》广泛征求了向中央单位、市级单位、区级单位、行业专家、行政相对人等五十余个部门意见,汇总完善并形成了最终稿,共计23章9万余字。

二、《工作规范》修订的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原则。《工作规范》严格按照《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确保各类登记程序充分融合,新旧制度之间有衔接。

二是结合实际原则。《工作规范》紧密结合了我市实际情况,对登记程序、申请主体、提交材料、审查要点等内容按照我市相关政策进行规范、增加和细化。同时注重吸纳多年来实践中总结的好的经验做法,便于登记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便民利民原则。为更好服务群众,《工作规范》在国家规定基础上,结合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压缩业务办理时限、精简业务办理材料、简化业务办理流程。

三、《工作规范》颁布后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变化和新提出的便民措施

《工作规范》颁布后,更加有利于维护交易登记安全、保障物权稳定,明确登记程序。实现一个窗口办理,精简材料、简化流程、压缩时限、减少群众负担。

通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采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服务,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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