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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管地用地思路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 日期:2010-06-24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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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 集约用地”作为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切合了当前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北京市作为首都,如何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正是需要按照“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 集约用地”的思路,破解目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十二五”时期是北京市落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构想、全面实施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构建现代化国际城市基本框架的关键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时期。新时期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要求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树立珍惜土地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观念,坚持“开源与节约并重、保障与集约并举”的方针,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积极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放眼全局,统筹规划当前和长远发展,切实发挥土地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基础性作用。
  一年多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统筹协调,继续扎实推进“双保行动”,保障土地供应,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坚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严把土地闸门,取得了显著成效。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积极探索耕地保护新机制
  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耕地保护工作座谈会的相关精神,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切实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管理等约束机制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和探索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的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示范区建设,全面加强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制度建设;二是针对近年来一些区县存在的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法》第342条第一款)行为,初步建立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工作机制,切实将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组织完成了《北京市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研究》课题,拟将我市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和15%的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以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为基础,对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经济补偿,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整合土地开发整理和耕地质量建设的各项政策、资金,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推进项目立项,严格项目实施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在增加耕地数量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有效改善了我市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2005至2009年, 我市财政共投入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17亿元,项目建设总规模58万亩,新增耕地8.6万亩。2010年拟完成建设规模为16万亩,新增耕地约3万亩的项目立项任务,预计需市财政投资6亿元。
  同时,我们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机制。一方面我们严格按照“一个入口、一个出口”的原则,建立了用于日常管理工作的补充耕地储备指标数据库,统一由市局管理我市耕地储备指标,切实保障我市耕地储备库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另一方面,在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的同时,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市实际的区县间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转让机制,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了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顺利完成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2005年至2007年,我市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工作,2007年至2009年,我市基本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基本掌握了我市行政辖区内各类土地的产权、地类、现状等基本情况,建立了地籍信息系统和地籍调查数据库,为加强土地的科学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梳理了日常国有土地登记的办事程序和工作规范,提高了土地登记的行政效率和透明度,在二次调查的基础上顺利开展了城镇国有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对城区内符合土地登记条件的国有土地,基本做到应发尽发。完成了农村居民点试点调查工作,进行了宅基地确权登记政策研究,为下一步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利用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启动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有关程序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应对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办法措施,使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保障供应,促进首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明确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调整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0年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其中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占全市住房供地50%以上,新开工建设和收购各类政策性住房占全市住房新开工套数的50%以上。
  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公顷),土地出让价款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并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要求支付剩余出让价款;将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政策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确保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结构比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到位。
  在年初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继续扎实推进“双保行动”,保障土地供应,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全年拟在14000公顷结转项目的基础上,安排新增土地储备开发8000公顷,其中城南地区3200公顷,占40%,预计2010年总投资规模共2700亿元。全年计划基本完成开发面积约8000公顷,通过土地市场供应经营性土地2800公顷,其中住宅用地2500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3000万平方米,在住宅用地中政策性住房用地1250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1600万平方米。
  截至今年5月25日,全市实现土地储备开发投资715亿元,完成农民和居民搬迁改造约2万户,完成拆迁面积约400万平方米,实现投资较多的是朝阳、通州、石景山、大兴等区。2010年预计土地公开交易总成交价款约1800亿元,其中土地开发成本约900亿元,政府出让收益约900亿元。当然,受当前房地产宏观政策影响,2010年土地成交价款还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加强监管,规范土地市场秩序
  完善商品住宅用地招拍挂出让方式,改进原“价高者得”的挂牌出让方式,试点“不设评标委员会”的招标方式,试点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及“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的方式等。控制单宗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原则上单宗商品住宅用地的出让面积控制在10公顷左右,建筑规模控制在20万平方米左右,热点地区地块的出让面积原则上控制在5公顷左右,建筑规模控制在10万平方米左右。控制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商品住宅用地规模。原则上6个月内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拿地规模不得超过40万建筑平方米,其他企业拿地规模不得超过20万建筑平方米。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在土地竞价、开标、评标现场邀请公证及纪检监察人员到场监督,打造土地交易阳光市场。
  对1992年以来全市出让和划拨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重点清查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划拨决定书情况,核查重点项目地价款缴纳和开工建设情况,并按要求登录系统填报。
  积极组织落实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和人力社保部联合部署的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审计署、国土资源部督办的13个高尔夫球场违法用地查处也正在处理之中;开展了“未报即用”专项工作,向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上报了有关查处情况。
  总的来说,2009年大事多,任务重,我们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喜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圆满完成了1000亿元土地储备开发投资的艰巨任务,为统筹解决城乡结合部突出问题,全面主动实现城市规划,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改善百姓居住条件,走出了一条新路子;为合理把握供地节奏、保障政策性住房等民生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的闸门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有效控制土地开发成本,增加政府土地收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北京市按照建设世界城市,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要求,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主导土地储备开发力度,深入探索储备机构为主体实施模式,加快完善土地储备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紧密依托各区县政府,以城乡结合部、永定河生态发展带、城南地区、通州新城、首钢产业园区、轨道交通沿线轨道为重点,全面推进整组团、整区域土地储备开发,统筹规划,统筹平衡资金,统筹征地拆迁和市政建设,彻底解决近年来城市开发与建设中的遗留问题,促进首都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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