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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环节、压时限、降成本、提质量,构建全新办理建筑许可审批服务模式

  • 日期:2019-04-26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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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我市对标国际,对接先进,围绕“减少环节、压缩时限、降低成本,提升质量”的总体目标,加强制度创新和精准服务,吸纳了香港等地先进经验和世行咨询专家的意见,制定了《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京政办发〔2019〕10号),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28日正式施行。这是针对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构建了一套全封闭全流程的审批服务新体系,环节清晰,标准明确,通过系统推送实现“一网通办”,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改革思路是全面实施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简单项目更加便捷化。按照国际惯例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以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为蓝本,重塑全新的审批、监管、验收、登记整体工作流程,整合政府内部资源,重塑审批服务流程。具体做法如下:

一、强化并联机制,注重部门互联互通。

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流程均在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一站通”服务系统,各部门联动,通过信息推送实现“一网通办”。实行“一表式”受理,项目备案、规划许可、伐移树木许可、市政报装申请4个事项一次性受理。其中,项目备案、规划许可和伐移树木许可并联办理,一次申请、并联办理,5日办结。

二、规范权力运行,全面下放审批权限。

明确取消了规划条件、人防、交通、竣工档案验收等9个审批和评价评估事项。同时,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将涉及市级审批权限的事项,全部下放区级部门办理。

三、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打造“三零”服务。

推行市政“三零”服务。附属小型市政接入服务由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负责建设,建设单位和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均不需要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包括项目备案、规划、施工、占路、掘路、伐移树木),极大地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注重质量控制,强化质量安全管控体系。

一是施工图联审由事前审查调整为事后抽查监管,检查结果纳入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资质资格、信用管理。二是鉴于地勘工作与设计工作关联度较高,将工程勘察工作由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负责发包确定勘察单位。三是明确了开展质量安全检查的次数为1次。

五、转变工作方式,实行多部门联合验收。

将规划、消防、特种设备验收转变为事中监管,减少了对建设单位的打扰。准备工作完成后,由住建部门组织各部门在建设单位进行四方验收的同时一并完成规划、消防、竣工验收、特种设备验收、不动产登记核查,当涉及的验收项目合格或通过的,住建部门当场发放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并推送不动产登记部门。

六、简化办理程序,不动产登记再提速。

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并且采取邮寄方式送达不动产权证书,减少建设单位跑路。符合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的存量房屋买卖,企业双方可持自行签订的买卖合同及相关材料,直接申请办理不动产缴税及转移登记,当日即可办结。

新政实施后,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大为优化,改变了建设单位满世界跑政府部门的状况,将很多环节转化为部门间的内部程序,大幅减少了建设单位需要办理的事项。新流程施行后,建设单位能够感受到的办事环节只有5个。即“一表受理”、办理施工许可、施工中检查、联合验收,以及不动产登记。整个流程最多需要21天(16个工作日)。相较于去年世行评估的22个环节,137.5天的办理流程,实现了跨越式提升。

《若干规定》中还为今后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效留下“接口”。明确规定其他类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参照执行上述有关措施的,由相关部门另行规定。我们将根据社会的反响和企业的诉求,不断调整、提升,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抓好政策落地实施。北京将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为各类企业创造更加优质的发展环境。

 

《若干规定》还明确了适用范围。具体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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