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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京津冀共建朋友圈!(解读总规第九集)

  • 日期:2018-10-24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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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规划国土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9个委办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需要上百个工作日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到了几十天,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送出8大礼包。这一揽子新政是否和您有关?快来看看吧!

1.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审批精简

【礼包】

    内部改造项目可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现状改建项目可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建扩建项目,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园林绿化许可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

【解读】

    新政带来的直接利好,就是实现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时限应减尽减。按照《意见》规定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将分类施策,不同类型的项目适用不同的审批流程。《意见》将建设项目按照实施方式分为内部改造、现状改建和新建扩建三类。内部改造项目最为简化,可直接从施工许可开始办理,从工程建设到投入使用的全部时间中政府工作时间只占21个工作日。现状改建项目,可直接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开始办理,从工程建设到投入使用的全部时间中政府工作时间只占28个工作日。新建扩建项目,须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始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09个工作日减少到29-44个工作日。

2.精简审批前置条件

【礼包】

    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中,可由建设单位自住决定发包的,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

    取消建设单位办理资金保函或资金到位证明。

    各类审批的前置条件不得设置“兜底条款”。

    相关部门核发的审批文件由办理部门向其他行政机关推送,不再要求建设单位反复提交。

【解读】

精简审批前置条件主要是为建设单位办事“减负”。各类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按照依法、规范、必要的原则,能减则减,不再设置“兜底条款”。对于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可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招投标。这一政策“红包”节省了建设单位的费用和建设周期,直接减除了建设项目的投标费用,原来勘察设计招投标和工程招投标分别需要 1-2个月,现在这个时间成本也随之消减了。取消建设单位办理资金保函或资金到位证明,提高了建设资金周转效率。相关部门核发的审批文件由办理部门向其他行政机关推送,不再要求建设单位反复提交,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3.技术评估结合控规编制同步开展

【礼包】

在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同步开展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等评价。已经批复的区域,不涉及重大规划调整的,一律不重复开展评估审查。

【解读】

这次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不仅是审批流程的优化完善,更是一场从理念、制度到作风的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是北京市加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全面推进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重大举措。将各种技术评估与控规编制紧密衔接,不仅拓展了规划前期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更提高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同时已经批复控规的区域,不涉及重大规划调整的,一律不重复开展评估审查,将进一步减少企业办理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

4.企业申请一次能获得六个批文

【礼包】

具体建设项目涉及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等评价工作的,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由规划国土部门统筹各相关部门同步开展,按照规定完成相关审查评价并在项目建设期间通过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依托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大力推进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电子化。

【解读】

政府各部门主动担当,由规划国土部门协调各委办局共同搭建“多规合一”平台,统筹规划前期研究,确保发展空间精准落地,切实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将原来作为审批环节的各种评价,前置到与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作为政府部门深化前期研究的工作内容,并规范行政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决策程序,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规划国土部门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作为政府“大礼包”,同步为建设单位出具土地预审意见、规划条件、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含城市设计要求)、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五个规划用地批准文件。也就是说原来需要在市规划国土委申请六次的六个办理事项,现在申请一次就可以取得六个批文了,对于企业而言就是“办一送五”。

5.施工图联合审查

【礼包】

    由市规划国土委牵头,将现有的施工图建筑审查、消防审查、人防审查等集中交由综合审查机构统一开展专业技术审查,各部门结果互认,联审之外再无审查。

【解读】

    这次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这次的审批流程改革也以此为目标进行制度设计。通过构建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将施工图建筑审查、消防审查、人防审查等交由综合审查机构统一办理,各部门结果互认,变“多次审查”为“一次审查”。

6.统一联合验收

【礼包】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中由原多个管理部门各自独立实施的专项竣工验收模式,转变为“统一平台、信息共享、集中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确认”的“五位一体”验收模式。联验之外再无核验。

【解读】

    原来办理验收手续需要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质监局、市民防局、市公安局消防局等多个部门分别申请,现在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模式,网上申请受理,各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实现集中验收,而且限时办结,统一确认,减少建设单位提交材料的负担,免去了建设单位往返奔波协调之苦。

7.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式”受理

【礼包】

    实现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和税收征管 “一窗式”受理,简化手续,减少重复收件。积极构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体系,推行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可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的要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缩到1至5个工作日。

【解读】

    构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体系,推行移动客户端预约、线上查询等多项措施,提高企业和群众便利程度。对与企业群众需求密切相关的房屋权属转让业务,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将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征管业务设置在一个窗口统一办理,减少企业群众跑路次数。同时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将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缩到1-5个工作日。

8.提高市政公用服务效率和水平

【礼包】

    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环节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务,并联办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办事流程,明确办理时间。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条件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建设工程竣工后直接办理验收和接入。

【解读】

牵头部门主动协调各市政公用集团,把原来分散在各市政公用集团的水、电、气、热及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项目集中到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务,建设单位可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同步申请办理;并公开办事流程,限定办理时间,为建设单位提供便利。

在发放政策礼包的同时,如何实现既提高效率又运行规范,既促进发展又保证质量,《意见》也作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这次改革推行建设单位承诺制和全过程监管相结合,由“许可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由“从严审批”向“全过程监管”转变。

一是推行“建设单位承诺制”。建设单位须就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并在竣工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做出书面承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施工图、承诺书以及规划国土部门推送的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可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是坚持“信用管理”与全过程监督挂钩。将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的各种评价,作为政府部门监督建设单位履行承诺的工作内容,后置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由规划国土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即开展监管,并向相关部门同步推送有关信息,确保建设单位的各项承诺以及各相关审批事项的要求能够落实落地。

三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更有效。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不仅改变了政府重审批轻监管、重被动受理轻主动服务的形象,而且形成了从审批、建设、监管、整改的闭合回路,有效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控制。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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