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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规划和自然资源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4. [实施日期] 2023-04-26
  5. [成文日期] 2023-04-26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3〕82号
  7. [废止日期] 2028-04-26
  8. [发布日期] 2023-04-28
  9.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认定与登录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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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七部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认定与登录工作规程(试行)》政策解读



京规自发〔202382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七部门

关于印发《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认定

与登录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有关要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等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认定与登录工作规程(试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认定与登录工作规程(试行)》.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34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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