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
京规自(西)(规)告字〔2021〕第7号
韩*筠,110102********1242:
现查明你于2018年在大红罗厂南巷28号翻建住房(瓦2)项目未按许可建设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限期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若你对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持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联系人: 吴尘 吴旻昊
电 话: 83975284
地 址: 西城区南菜园街51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
2021年12月30日
7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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