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要求,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我分局将就北京市区片综合地价(石景山区)标准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1年2月25日下午14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今鼎时代广场A座三层规自分局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北京市区片综合地价(石景山区)标准。
四、听证会代表:本次听证会代表总人数不超过30人,旁听人员不超过2人。
听证会代表:由我分局邀请的政府相关部门、社会专家学者代表不超过12人;依申请由我分局选定的代表人数不超过18人,如申请报名参加听证会人数超过选定代表人数,我分局采取随机抽选的方式选定听证会代表。
旁听人员:由我分局从依申请未选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中,采取选定的方式确定旁听人员。
五、依申请选定代表:
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六、申请报名时间及要求: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1年1月29日前,可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八角南路9号)104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办理听证申请,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提交有效证件复印件、听证会申请表,提交听证申请(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建议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申请人为公民个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复印件、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资料由我分局审查选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防疫相关要求。
(二)听证会代表经确定后,本人应亲自参加听证、准时到场,并在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三)听证会代表就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权对听证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四)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将于2021年2月10日前核实并确认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名单,并采取EMS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听证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通知其参会。
(六)听证会时间、地点(因疫情防控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单位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9号
联系电话:68863348
电子邮箱:cuixiqian@ghzrzyw.beijing.gov.cn
zhangqingzhen@ghzrzyw.beijing.gov.cn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
2020年1月12日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