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然资源利用中心
法律顾问机构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利用工作法治建设水平,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北京市自然资源利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选聘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2023年度法律顾问机构,聘期1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50人以上;
(二)由该所选派 1 名专业律师组建服务团队,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团队在行政法、民商法、诉讼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办理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不少于100件;
(三)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具有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良好业绩和经验,为10家以上行政机构或受委托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五)能够保证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和时间,每周驻场2-3天;
(六)对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及其各区分局的职能和业务工作有较深了解,特别是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出租、转让、地价评审、土地有偿使用费用催缴、土地有偿使用及履约管理等方面工作有较深的研究和实践经验,具备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提供3年以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
二、工作范围
(一)为中心业务工作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及合同审查;
(二)为中心重大行政决策研究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三)参与中心制定或者代上级部门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涉及中心职能的法律法规、规章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研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四)按照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为工作中复杂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调查、论证等服务;
(五)协助中心依法规范有关工作制度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等工作;
(六)受委托代理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其中代理民事案件视案件实际情况及案件标的等综合因素确定代理费用,最高不超过20万元/案;
(七)协助中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八)每周定期驻中心提供法律服务;
(九)其他需要法律顾问机构参与的事项。
三、应聘材料
中心诚邀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有意应聘者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明。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开展业务的有效文件及执照;
(二)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业务专长、从业人员概况、事务所组织结构、办公场所等相关情况;
(三)为行政机关或受委托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情况。参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咨询服务情况,具有代表性的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的案例、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案例;
(四)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方案、收费标准;
(五)提供服务的业务团队及核心执行人员的基本情况、从业经历、专业背景等;
(六)列明目前的客户情况,包括提供法律服务的政府部门名单;
(七)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选聘程序
(一)收取应聘材料:本次公开选聘收取材料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20日下午17:00,应聘材料一式5份。
(二)确定选聘结果:进行书面审查,综合考虑各种条件,确定2家律师事务所。
五、提交材料方式
(一)送达方式:邮寄或当面送达;
(二)送达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2号楼;
(三)收件联系人:马思腾、王磊;联系电话:55595251、55594039。
北京市自然资源利用中心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