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5)和相关标准,我委组织开展了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魏公村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住宅部分等1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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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5)和相关标准,我委组织开展了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魏公村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住宅部分等1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