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无纸化受理的通知》(附件1)以及《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无纸化接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无纸化受理的通知》(附件2),现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结合我市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纸化受理事项范围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含涉及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航空航天等领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事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事项(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的资质申报事项),均实行无纸化受理。
二、无纸化受理方式
(一)对实行无纸化受理的资质申请事项,企业不再报送纸质申请表、我委不再开具相关同意上报函。我市勘察设计企业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EI6.0)上传资质标准要求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材料原件,到我委受理窗口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进行数据打包上传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进行受理。
(二)对实行无纸化受理的资质证书变更事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首页—政务服务平台—企业行政审批事项模块,从对应资质及事项的在线办理进入,按照系统要求的无纸化材料上报。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完成资质申请以及资质证书变更的受理后,企业可在部门户网站首页-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服务-受理发证信息查询-企业用户登录栏目查询上述事项受理及审查进度。
三、相关要求
相关企业应对报送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我委将严格核验企业报送的材料原件,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89150303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无纸化受理的通知.pdf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无纸化接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无纸化受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