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我委于2020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北京地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2020年度资质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检查结果合格的企业换发勘察文件专用章或图纸报审专用章;针对检查结果不合格和未申报的391家单位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结束后,仍有186家单位(附件)未按要求提交监督检查相关材料或整改材料不合格。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针对监督检查未申报和不合格的186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计入不良记录,不予出具出京诚信证明,不予换发勘察文件专用章或图纸报审专用章。同时,我委将进一步强化对上述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针对其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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