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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宣贯培训的通知

  • 日期: 2017-11-06 10:36
  • 来源: 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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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15 年 5 月 1 日实施。为规范和指导规划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准确理解和正确执行《规范》,兹定于 2017 年11 月 8 日(周三)下午 2:00 在市规划国土委 201 会议室,由市规划国土委和市公安局消防局联合举办宣贯培训会议。《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 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 区与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等。
    请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并请将参加人员回执于 11 月 7日 11 点前反馈。
  特别提示:
1、请参加人员 务必携带本通知进入会场;
2、本次培训请 自备规范;如需要可咨询标准服务站(西城区南 礼士路 62-1 号,市规划国土委大门南侧,电话 68010409)
3、可纳入设计人员执业继续教育,计入选修课 5 学时。如需要 进行继续教育登记的人员,可 自带相关手册或者登陆 北京市城乡 规划标准化办 公室网站 www.hbbb.net   自行下载继续教育记录表,按照要求填写好后携带至会场办理相关手续;

4、培训具体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0 号;
5、会场不提供停车位,请参加学习人员乘公共交通前往。
联系人及电话:翟文艳 68050561  68017520(兼传真)13810481377
电子邮箱: bjbx111@163.com 网址: www.hbbb.net
                      2017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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