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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彩虹家园1505-610地块养老设施项目控规指标调整公示采信意见的公告

  • 日期: 2017-07-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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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3月至4月,我委就丰台区彩虹家园1505-610地块养老设施项目控规指标调整进行了为期30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意见40条。申请单位就公众反馈意见补充了书面意见,现将各方意见归纳并采信如下:
       一、属于我委职责范围的意见
       1. 关于建筑高度调整后,影响周边住宅采光等问题。
       区政府意见:因受到南侧现状建筑遮挡,本项目拟适当提高建筑高度,项目建设将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年版)的要求,确保满足周边居民对间距、日照采光等要求。
       我委意见:区政府的意见具备可行性,拟予以采信。
       2. 关于绿地率偏低、周边绿地短缺,建议调整为绿地等问题。
       区政府意见:本用地现状及原规划均为建设用地,项目实施未减少绿地。同时,结合公众意见,拟将本项目绿地率提高至 30%,并进一步优化方案,尽可能增加绿地和活动空间,做好生态景观设计,提升养老设施环境品质。
       我委意见:区政府的意见具备可行性,拟予以采信。
       3. 关于调整后会增加交通压力、加剧周边道路拥堵等问题。
       区政府意见:本用地容积率符合相关规划设计标准,且较原规划未增加建筑规模。项目规划调整已完成交通影响评价,并取得市交通委审查意见。项目建设将严格按照要求完成道路退线,有助于程庄路按照规划实施拓宽,同时,将同步实施项目北侧的规划北大地六号路,完善机动车出入口、停车位等相关道路交通工程设施,改善周边交通出行环境。
       我委意见:区政府的意见具备可行性,拟予以采信。
       4. 关于项目周边缺少商业、医疗配套设施等问题。
       区政府意见:北侧现状居住区已按有关设计要求配置了相应的商业设施,本用地原规划为区域性商业,按照北京市目前的功能疏解和新增产业禁限目录相关要求,拟调整为医养结合的机构养老设施,以改善周边区域公服配套条件。
       我委意见:区政府的意见具备可行性,拟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的意见
       1. 关于养老设施火灾疏散、消防安全等问题,申请单位提出将严格按照消防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和后期管理,保障设施安全,我委也将把有关意见通报消防主管部门。
       2. 关于养老设施的非营利性质等问题,申请单位已取得区民政局关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筹备指导意见书》,我委也将把有关意见通报民政主管部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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