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钢结构问题
由于此问题并不明确钢结构的什么防火问题,我只能凭感觉谈一点看法。
本次修改取消了原有的:
“除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外,下列建筑构件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覆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保护措施:
1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的梁、柱和屋顶承重构件;
2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多层丙类厂房的屋顶承重构件;
3 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的梁、柱和屋顶承重构件。”
另外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钢结构”的方面,也没有其位置即不再提倡。
对于钢结构的保护方面
从结构形式上看有型钢组成的桁架结构,有轻钢结构,球形网架结构等;从钢结构设置位置方面看,有室外、室内之分。
室外钢结构一般不进行防火保护,如饭店大厅入口的雨棚;有特殊要求的另议,如液化气贮罐的支撑柱等。
室内钢结构的保护的包裹型,喷涂型,从材料的成份分有:有机涂料、无机涂料……
2、 老旧小区改造后有的疏散宽度、防火间距等不满足要求,如何解决,无相关规定(好多是现状无法更改)
这方面的问题较为复杂,不只是技术问题,有些涉及政策、法规、文物保护等,我个人意见:违章建筑的拆除是政府行为;历史遗存状况如无特殊的重点隐患而仅仅是“宽度与间距”问题,不要按新的规范去硬套;属于文化保护街区则要重点保留,疏散宽度不足靠疏解人口,消防车道不够宽要“削足适履”去改进消防车。
3、 商业防火的定性
此题太大,我真不知从何谈,近年来这方面的论文很多……
这十几年来,我国的商业开发变化较大,从购物方式、建筑形式与建设规模,商业建筑的内含定义,商业建筑与其它建筑的组合关系等等,都需要认真的研究,如有具体的工程问题最好就事论事的讨论。
4、 A、防火窗返防火玻璃隔断的最大尺寸;
B、10-20人餐厅配套的厨房,售卖窗口依据6.2.3要做防火窗,是否一定要做消防联动?;
C、首层可否不设消防救援窗?;
D、第3.7.2中的“每层”是否包含首层?如丁类厂房、首层2000,二层300,人小于30,可否一个安全出口?
这是一道复合题,我只能分别试答如下:
A、防火窗的尺寸问题,虽然标准上没有限制,但是作为在3C认证的产品,受到检测炉的限制,据了解最大的固定窗不可能超过2.4X1.2米,另外北京市地标《防火玻璃框架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对提问者可能有帮助吧?
B、关于防火窗的设置,请按 “建规”6.5.2 执行。
(设置在防火墙、防火隔墙上的防火窗,应采用不可开启的窗扇或具有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功能。
防火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窗》GB 16809的有关规定。)
关于防火窗的联动问题,现在技术上可以解决由火灾报警系统控制,防火窗标准中“7.2活动式防火窗的附加要求”一节中,有对防火窗本身启闭控制装置采用热敏感元件的要求。
C、请执行规范7.2.4和7.2.5条,对于首层我理解,一般的门窗已经符合其要求,可以不再单独设置,但不排除洁净厂房、演出场所等不具备这些条件的特殊情况要进行专门的考虑。
D、我意分别对待:第二层可以是一个出口,首层不行。
5 、消防转弯半径与道路倒角容易混淆,望明确。消防与救援选型描述不清楚,望加以区分。

希望这张图对提问者有所帮助。对于“消防与救援选型描述不清楚,望加以区分”题意不甚明确,可进一步了解后,再作答。
6 、走廊净宽度是否将开启门扇宽度减去?面向走廊的玻璃墙是否需要加防火窗?三层别墅最远点疏散距离经常超过22米
① 走廊的宽度就是指走廊宽度;②题意不清;③需要结合图单独考虑,如(23…)超得不多也无大事,如超得多或四层以上,就要设置专用楼梯解决。
7 、主要是规范中宜与不宜条文的处理方式
请见规范第113页“本规范用词说明”,在此不排除执行中可能有差异。
8 、适用性属性不明确,例如别墅类住宅的疏散问题是否也需要执行普通住宅的要求
没有特殊要求的,应该执行。
9 、住宅厨房是否设探测器?条文说应设,条文说明说不设,请明确
实际上是规范条文中无此要求,而规范的条文说明中有国外情况的介绍。
10 、 A、封闭楼梯间到地下时,通风是按2%还是必须执行2平方米的通风要求?B、商业网点的范围如何界定?规范界定不清;C、规范为什么没有规定何为人员密集场所,具体到建筑类型。
此题仍需分别回答:
A、此问题尚无定论,也没有人认真地研究,我个人认为,视其地下室的层数,如地下五层当然要2平米,而且效果并不会很好,因为这一地上楼梯间不一样,是要全部充满才能溢出。如果地下层数在四层以内,则按比例适当减少。至于 2%这个数在规范中是对房间或走道的要求,在此使用实在太小。
B、规范第二章术语、符号中的第2.1.4条较为明确,如要问题可进一步讨论。
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章 附 则
(三)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四) 人员密集场所,是 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对于其它的一些文件也有部分涉及公众聚集场所,我意最好以此为准。
11 、条文中未规定,但是条文解释中有规定,执行标准不统一,易造成误会,如5.5.28
原则上以规范正式条文为准,对于此条文说明中最后部分提出的放宽条件,我认为也是可以的,这样有利于建筑入口的单向布置。
12 、大型公建首层楼梯间通室外距离容易超;疏散走道上防火门只能向一个方向开启,不能满足双向疏散
大型公建的问题可能随着规范的修改,可以解决(如最近公安部消防局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撤出30米的考虑)。
疏散走道上的防火门问题,我在讲课中已经提出了一个解决的办法,双扇单向异向开启防火门。
13 、公共建筑中常有设置剪刀楼梯问题,审查标准不统一;别墅类型的安全疏散无明确规定,论法不一;消防电梯与普通楼梯共合用规范中未提
第一问属于管理问题;第二问别墅类疏散,我意按住宅要求;第三问我理解愿意是指前定的共用吧!如果是的话我以为不应该共用。
14 、住宅剪刀楼梯两个前室套用问题
不宜选用,消防方面不好使,日常也不方便。
15 、多种功能建筑的疏散宽度计算
要结合工程具体分析。
16 、大型仓储库房的防火分区问题
要结合工程具体分析。
17 、2-3层别墅八户门的防火分级;别墅户内管井若开检修口,对防火有要求吗(检修口);疏散净宽是否按门洞口宽度还是按照装完门净宽,应明确
检修口的门按规范第6.2.9执行;
举例规范 “第3.7.5条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这里是分别要求的。
18 、住宅地下室端部空间是否要设两个安全出口?(一个防火分区里的布局)
按规范正文要求执行,如第5.5.5条。
19 、利用相邻防火分区甲级门疏散距离的计算;
我意在规范允许借用的条件下,分段计算,即在本区域内由起点到借用的出口,然后由借用区域内此点到最近安全出口,分别不少于规定即可。
20 、消防车道的设置,距建筑距离无强制性规定?对改造项目的约束太大
为什么无强制性规定了,反倒约束力太大呢?要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
21 、7.3.1埋深大于10米的地下汽车库上方出地面建筑未设消防电梯,此地下车库是否应单设消防电梯?
会上已经讲过,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22 、设计效果和材质的防火等级的冲突
这种矛盾恐怕会永远存在,解决这些矛盾就是设计人的任务,有些特殊的设计可与有关部门单独研究。
23 、疏散距离问题,开敞办公疏散距离的界定,疏散通道普通门设置问题等
从最远点到最近的安全出口之步行距离(个别放宽的要求,也有人按直线距离),疏散通道上原则上不应设置门,以免影响安全疏散。
24 、老年建筑项目改造问题,难以用新消防规范符合,
公安部最近征求对老年建筑防火设计要求,请各位关注。
25 、6.1.4条,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和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米的规定如何理解合适?地下车库内如何设置电动停车位?
第一个问题以前没有人提出异议,不知具体有什么难处,必要时请与我联系。第二个问题北京市已经有专项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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