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拟于近期挂牌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 序号 |
交易编号 |
项目名称 |
位置 |
用地性质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控制规模(平方米) |
开发程度 |
预申请保证金(万元) |
交易起始价(万元) |
出让条件 |
| 1 |
京土整储预(昌)[2018]020号 |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0-1600-0015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 |
昌平区沙河镇 |
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 |
121729.825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1729.825 |
327948 |
五通一平 |
2000 |
609400 |
1.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54197元/平方米,且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56907元/平方米。 2. 竞得人须在宗地QLQ-001地块内提供地上112050建筑平方米商业用房(其中沙河镇七里渠南村村民委员会63150平方米、沙河镇七里渠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48900平方米),由昌平区政府组织沙河镇七里渠南村村民委员会、沙河镇七里渠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回购。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预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对上述宗地有竞买意向者,请将用地预申请文件送达市土地交易市场: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外地企业可提供复印件并由当地登记机关加盖印章;
3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
本次公告宗地预申请受理时间自2018年11月9日起,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五、
经审核,用地预申请被接受的竞买意向者须向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交纳预申请保证金,预申请保证金账号详见附件1。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财务管理部门确认预申请保证金到账后,向交款单位开具预申请保证金收据。交款单位须与竞买意向者为同一单位(若为联合竞买,预申请保证金交款单位应为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禁止由其他单位代缴预申请保证金。
六、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将在确定用地预申请人后发布上述宗地的出让公告,组织公开出让活动。
七、
如需咨询上述宗地的有关情况,请与市土地交易市场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网址:http://ghgtw.beijing.gov.cn
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二层
咨询电话: 010-64409531
附件:1.预申请保证金账号.xls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docx
3.规划条件.pdf
4.钉桩.pdf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docx
3.规划条件.pdf
4.钉桩.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18年1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