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06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海淀区阜成路67号政务服务中心八里庄分中心
不动产登记中心3层301
联系方式: 68465221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丽泽7号楼5层1门502 |
权利人由李英淑更正为朴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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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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