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切实解决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京规自发[2019]329号)要求,经大兴区历史遗留小区未发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调查研究,现认定兴华园小区为历史遗留项目,请北京联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大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告期满30日内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材料不符合登记规定的,居民可单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5日(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2月22日)。
大兴区历史遗留小区未发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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