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市地勘院召开地下空间规划及立法工作专班会议,专题推进地下空间立法工作。院党委书记燕新程、副院长李方震、总规划师李海军、总工程师刘清晓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注重工作方法,主动作为。立足工作职责,积极思考,充分发挥专业和技术优势,将地下空间安全利用的关键技术要求,系统、精准地转化为立法条文建议和配套标准,系统论证其可行性。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聚焦超大城市治理水平提升,从法律逻辑出发,严守上位法、明确法律关系、注重实操性,提供扎实的数据、案例支撑,推动立法从建议、理念层面向可量化、可评估、可执行的具体法条转化,形成能在立法程序中被采纳的专业依据。
三要转变思维方式,高效推进。自觉从专业思维向管理思维、用户思维转变,将保障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质安全嵌入委工作职责和全市城市治理工作中。四要细化任务分工,狠抓落实。深入研究、系统理顺地下空间规划与立法的关系;政府监管与业主主体的关系;落地尺度、深度、精度等关键问题,实现任务职责化、清单化,紧抓时间进度,排好工期,尽快拿出建议法条的论证成果,确保建议条款经得起推敲和实践检验。
会议指出,地下空间是地质工作的主战场,相关立法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全院要密切跟进立法进程,强化协同攻坚,凝聚工作合力,由分管处室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建议法条梳理和专业论证任务,紧抓立法契机,主动融入首都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顶层设计,为地下空间科学开发利用筑牢保障根基。
会议听取了地下空间立法推进工作情况的汇报,工程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及专班人员对立法建议条款进行研讨交流。
院属相关单位、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立法专班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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