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勘察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勘察信息化建设工作,保障建设工程勘察质量,我办近期委托相关单位开展了工程勘察钻探信息系统的研究工作,现已完成勘察钻探信息系统及软件的研发工作及第一批试点工作,目前已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地区,为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的试点工作,现对各有关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一、本市范围内从事具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工作的单位均应参与试点,其中,
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在本市范围内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项目的单位应选取至少一个项目完成试点工作,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无勘察项目的单位应模拟项目完成试点工作。
二、勘察单位或其勘察劳务分包单位选择的描述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且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
APP相关功能;试点软件APP可以使用智能手机从工程勘察数据服务平台(网址:www.geotdp.com)下载。如企业自身具备相关系统,可与平台进行对接,保证试点项目数据可上传。
三、存档要求:试点期间电子档案不代替纸质记录,试点项目应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纸质存档。
四、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确定一名单位主管领导负责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积极反馈试点情况,并于
2017年8月30日前将试点情况报告(至少包括:项目情况、软件应用情况,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建议)报送至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科技质量处(地址:西城区南礼士路建邦商务会馆402室。
五、为保证试点效果,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试点期限内的施工图审查项目严格把关,对于应参与试点而未参与试点的项目情况及时报送我办,对于参与试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或者试点期限内有项目而未参与试点的勘察单位,我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惩戒记录记入诚信档案。
五、为保证试点效果,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试点期限内的施工图审查项目严格把关,对于应参与试点而未参与试点的项目情况及时报送我办,对于参与试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或者试点期限内有项目而未参与试点的勘察单位,我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惩戒记录记入诚信档案。
特此通知。
2017年
6月26日
联系人:郝庆斌;联系电话:
68038252
技术支持:苏军;联系电话:
1390121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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