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为确保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不受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切实促进行政争议的有效解决,我中心积极配合朝阳区人民法院,参加了姜某诉请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的互联网庭审工作。
本次庭审依托视频庭审平台,首次采取“云庭审”的形式予以开展。在庭审前,我中心积极与法院沟通,安排技术人员调试设备,接入视频庭审平台。在庭审过程中,我中心工作人员作为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代理人与代理律师分处两地,与法院,原告进行四地的视频连线,既减少了人员的聚集和路途奔波,又保障了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积极配合法院“云庭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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