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按照区教委制定的《昌平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要求,协调推进昌平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工作,成立昌平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复审小组(以下简称区联合复审小组),具体负责对申请在昌平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合审核。
5月9日,市规划自然委昌平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派专人进驻区联合复审小组,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本区实际居住证明,即《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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