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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地质勘查发展规划

  • 日期:2009-02-24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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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第一章 地质勘查现状及主要问题
  一、地质勘查现状
  二、主要问题
  第二章 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勘查需求分析
  一、优化城市功能配置,保障城市安全的需求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
  三、重点新城建设的需求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求
  五、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需求
  六、重大工程建设的需求
  七、对地质资料和地质数据的需求
  第三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第四章 主要工作部署
  一、地质环境调查
  二、地质灾害调查
  三、地质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监测
  四、基础性地质调查
  五、重要矿产资源勘查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
  一、加强政策协调落实
  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与监督
  三、保障公益性地质勘查经费的投入
  四、公益性地质勘查队伍建设
  五、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地质勘查水平
  六、“规划”实施调整

  前言

  地质勘查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服务于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地质勘查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基础性作用,在保障城市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方面具有先行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省级地质勘查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7号)的精神,以及北京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围绕《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地质勘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是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专项规划之一,是北京市“十一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分析了北京市的地质勘查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制定了“十一五”时期地质勘查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安排,统筹国土、规划、环保、水务、市政、城建、农业等领域,是“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地质勘查工作的指南。

  本规划编制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6〕20号);《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开展省级地质勘查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7号);《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15号);《北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北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意见管理办法》(京国土房管规科〔2004〕111号);《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2001—2015)》。

  规划编制过程中,先后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政管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地勘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和衔接。

  本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05年,实施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一章 地质勘查现状及主要问题

  一、地质勘查现状

  基础地质调查与研究:北京地区完成了第二轮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部分区域地球物理调查,以及1∶5万的供水水文地质勘查。“十五”期间陆续完成了奥运主场馆活动断裂及岩溶塌陷专项地质调查,城市生活垃圾地质环境调查,地面沉降监测,延庆县农业地质调查,地铁工程勘查等工作。

  地下水调查和监测:“十五”期间完成了首都地区地下水资源和环境调查评价、怀柔和平谷两处应急水源地的水文地质勘查,目前正在实施房山区岩溶应急供水水源地、第三水厂、第八水厂和石景山区水厂水源地改扩建工程的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继续开展了平原区1000余个地下水水位和水质的长期监测工作。

  地热勘查和监测:北京地区分布了小汤山、城区、良乡、李遂、延庆、沙河、天竺、后沙峪、双桥、凤河营等10个地热田,分布面积达2760平方公里。截止到2004年底,北京地区的各类地热井(勘探井、生产井、观测井、回灌井、试验井等)已开凿315眼,正在开采的地热井166眼。2005年地热开采总量772万立方米。

  固体矿产勘查:截止2003年底,累计查明煤资源储量27.32亿吨,保有资源储量23.83亿吨,全国排名第19位;铁矿累计探明资源储量10.99亿吨,保有资源储量10.56亿吨,全国排名第11位。汉白玉(大理石)是北京地区独有的名贵矿产资源,已探明汉白玉石材资源量80万立方米。

  二、主要问题

  地质勘查与城市发展结合不紧密:山区地质资料多且以地质找矿和基础地质研究为目的。相对山区而言,平原区地质资料少且调查精度和研究程度低。缺乏系统性、集成性成果,对与城市规划和建设密切相关的城市地质问题缺乏综合性研究。

  地质项目投入机制尚未建立:1999年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以来,地质勘查工作尚未纳入北京市“十五”计划,5年来地质勘查并没有真正融入北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地质勘查的项目经费投入不足。因未建立地质勘查项目经费投入机制,地质勘查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

  地下水基础性调查研究较为薄弱,岩溶水供水能力研究不足:北京水资源短缺日益突出,在南水北调水源进京前,为保障城市安全供水,需要充足的地下水水源。由于岩溶地下水基础性勘查研究薄弱,寻找新的应急水源地的任务十分艰巨。

  地热资源勘查程度偏低,浅层地(温)能资源量不明:全市10个地热田中仅城区、小汤山、李遂、良乡四个地热田完成了地热资源勘查评价,达到详查或勘探程度。由于地热资源开发速度远远超过勘查评价和研究程度,勘查滞后于开发,热田的地热资源总量尚未摸清,使地热资源开发的盲目性和风险性增大。随着浅层地(温)能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快速推广,支撑地温能行政管理的基础地质工作基本处于空白,可持续开发利用的技术研究尚未开展。

  固体矿产后备储量不清:经过多年的开采,汉白玉资源储备严重不足,备采资源已近枯竭。煤、铁矿作为国家18种重要战略性矿产,其地质勘查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处于停滞状态,现已探明的煤资源量仅相当于资源总量的31%,铁矿资源尚有一定资源潜力没有查明。

  地质资料和地质数据的集成化、数字化和信息化尚未形成:已有的各种地质资料和地质成果内容单一、资料陈旧、应用领域窄,地学信息检索、交换和共享程度低,地质勘查资料和成果的集成化、数字化和信息化程度低,不能满足政府决策、管理和社会公众对地学信息的需求。

  适应首都城市发展需求的地质勘查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改革开放后,经济成分日趋多元化,地质勘查投资主体和服务对象也随之变化,政府自身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对滞后,地质勘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亟待健全完善。 

  第二章 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勘查需求分析

  一、优化城市功能配置,保障城市安全的需求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要逐步推进全市发展和建设重点的战略转移,优化城区、强化郊区、发展平原、涵养山区,促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在城市空间结构上已划分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等四个区,要按照功能定位的总体要求和现实基础条件分别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开发分类指导。而城市空间结构布置和区域发展导向需要翔实的基础地质资料支撑,需要提升基础地质调查程度,特别是需要开展影响城市安全的地面沉降、地裂缝、隐伏活动构造等地质灾害的调查和安全性评价,提高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同时,需要加强人口密集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和监测,进行综合评价和地质灾害区划。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

  水资源储备和应急体系建设需求:北京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水资源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8,由于地下水长期超量开采,累计亏损83.16亿立方米。在南水北调水源进京前,为保障城市安全供水,需要充足的地下水水源,保护怀柔、平谷、房山应急水源地,建设昌平马池口水源地工程,以富水区地下水为基础,初步建成本地的水资源储备和应急体系。因此,需要开展地下水资源勘查和研究,并加强地下水监测工作,为应急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需求:地热能、浅层地(温)能等可再生资源将加大开发利用力度,到201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力争达到4%。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加强平原区已知热田外围地质勘查、增加地热资源储量、开展地热资源空白区的勘查评价,继续对重点开发热田的地热监测工作,推进浅层地(温)能资源勘查和技术研究。

  三、重点新城建设的需求

  为了有序疏解和调整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十一五”期间全面启动顺义、通州和亦庄三个重点新城建设。由于新城所处地区是地质勘查精度低、工作相对薄弱的地区,存在隐伏活动断裂、地面沉降、沙土液化等地质灾害,对新城建设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急需开展构造地质、环境地质和水文地质勘查和专项监测,为新城建设提供地质基础资料。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求

  新农村建设要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有序推进中心镇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离不开建设地区详细的基础地质资料,包括农业生态环境地质、地质灾害和地下水源等情况。而这些地区没有做过相应的地质勘查工作,需要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项地质调查,以满足清洁能源、居住安全、饮用水安全、环境整治的需求。

  五、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需求

  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需要对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进行治理,建设和保护首都生态环境。北京部分地区的浅层地下水水质已经超过国家三级水标准,不能作为生活饮用水源。近年来地下水质的超标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并有向深部扩展的趋势。北京众多简易垃圾填埋场不同程度污染了附近地区及其下游地区的空气、土壤和地下水,对居民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对土壤和浅层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测,进行垃圾填埋场址、危险品存放地选址的地质勘查评价,并在西部和北部山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治理是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的主要内容。

  六、重大工程建设的需求

  未来5年北京将大力发展轨道交通线网,全面建成地铁4号线、5号线、10号线一期、奥运支线、机场线等;加快南水北调主管线及配套工程建设;优先发展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商务中心区、奥林匹克中心区、金融街、临空经济区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也已提上议程。这些工程建设需要通过开展较大比例尺的地质勘查,获取较高精度的地质勘查资料和成果。

  七、对地质资料和地质数据的需求

  地质资料是地质勘查服务社会经济的主要载体,建立健全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地学数据库建设和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现有地质资料的作用,全面公开地质资料目录,依法及时向社会提供地质信息服务,推动广泛深入的地质科普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丰富市民生活的需要。

  第三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北京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先行性、基础性服务,为城市安全保障和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基础地质数据,为北京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地质科学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相结合:立足于近期目标,展望远期目标,二者紧密结合。近期目标围绕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和城市发展新格局进行部署,远期目标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供服务。

  突出重点,适度超前:地质勘查是各类规划的基础,也是基础中的基础,所以地质勘查部署必须适度超前。针对当前面临的资源环境的瓶颈问题,优先部署规划新城、地(温)能资源、地下水资源和地热资源的专项地质勘查,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监测等地质工作。

  保持与“十五”期间连续和衔接:在总结“十五”期间已经完成和正在实施的地质勘查项目基础上,对成果好、效益高、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作用显著,需要进一步深入或继续开展的项目继续安排,保持项目和工作的连续性。

  增加重要矿产资源战略储备的原则: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对煤、铁等重要矿产资源开展战略储备勘查。

  勘查与监测部署相结合:地质勘查与监测相辅相成,体现出勘查地质资源环境的现状条件的同时,监测地质资源环境的动态变化。

  统筹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勘查:重点规划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协调指导商业性地质工作。公益性地质勘查的投资主体为政府财政,勘查尺度多为区域性、中小比例尺,主要为政府决策、管理、社会公众等提供公共服务;商业性地质勘查多为小范围、大比例尺性质的工作,服务对象为具体的企业单位或单个工程。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以城市地质为中心,突出城市安全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主题,建立适合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的地质勘查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地质勘查工作的功能和作用,全面提升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水平,扩大地质勘查服务领域,实现地质勘查工作与首都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密切结合,提高公益性地质勘查成果的社会化服务功能。

  具体目标

  到2008年:查明顺义、通州、亦庄三个新城地质灾害和环境工程地质条件,建设顺义新城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开展新农村建设的专项地质调查;基本查明浅层地(温)能资源空间分布,评价能源储量和可利用量;提交1处地下水应急水源地;完成地面沉降监测网站预警预报系统(二期)工程;启动垃圾简易堆放场、加油站、高尔夫球场地下水环境专项监测工程;初步完成城市地质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

  到2010年:完成规划新城和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地质勘查;建立浅层地(温)能资源监测网和预报系统;完成地下水污染调查;查明土壤生态环境地质现状,实施矿山环境地质勘查和治理示范工程;完成地面沉降监测网站预警预报系统(三期)工程;建立和完善地质环境监测网,并继续实施监测和预警预报;完成6处地质条件适宜的垃圾填埋场区选址;编制城市地质图集;调查地质遗迹和地质旅游资源;查明重点规划区的地热资源;提交333级汉白玉资源量20万立方米,334级煤炭资源量5000万吨,334级铁矿石资源量2000万吨;搭建以城市地质为核心的基础地质信息平台。建立并完善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四章 主要工作部署

  一、地质环境调查

  地下水污染调查:调查北京平原区地下水质量和水污染状况,包括地下水污染范围、程度、危害、主要污染源和污染元素。综合评价地下水水质和污染程度及变化趋势,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建立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信息系统,为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资源保护以及保障饮水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的地质调查评价及治理示范工程:对拟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调查评价,地下水渗透性评价、防污性能和污染危险性评价。选取地质条件适宜处置垃圾的场址,对拟建垃圾填埋场提出预处理工程措施。在西郊地区选取典型的已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治理示范工程,达到减轻垃圾对地质环境污染的目的。调查区如图1。


图1 垃圾填埋场选址调查区

  矿山环境地质调查评价:调查矿山开采的地质生态环境现状,山区重点调查各类矿山及矿山周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现状,食物链重金属污染调查和人群健康走访调查,提出矿山环境修复治理方案和规划。平原地区重点开展砂石开采现状调查,进行地质环境污染预测。选择典型地点,开展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以改善和恢复矿山环境,服务并促进北京市的生态环境建设。

  土壤生态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农业地区重点开展农业及生态地球化学调查,查明土壤和水体的地球化学背景,评估土壤肥力及营养元素的丰缺状况,圈定适合于生态种植的区域,查清有害、有毒元素的区域分布和产生原因,提出防治措施。城镇地区主要进行土壤质量调查评价,调查城市土壤的污染历史、污染现状及污染变化趋势,评价污染影响因素,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二、地质灾害调查

  规划新城地质勘查:调查顺义、通州和亦庄三个规划新城所在地区的地质灾害分布、危害程度,对灾害的易发性和危险性进行评估。调查和评估活动断裂的准确位置、宽度、走向、活动性及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规、规范,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地裂缝、活动构造等监测网,开展地面变形、地下水、地表水、地震等综合监测。勘查范围见图2。


图2 规划新城地质勘查范围

  1∶5万地质灾害区调:落实《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开展1∶5万区域地质灾害调查。平原区以地面沉降、地裂缝、砂土液化等缓变型地质灾害的调查为主,实地调查破坏程度,研究发生机理和发展趋势,编制防治工程区划;山区重点是沿交通干线、重要居民地周边、旅游风景区、重要水源地及重大工程设施附近,调查突发性地质灾害,对泥石流、崩塌、滑坡、采矿塌陷等,并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评估和预测,建立地质灾害调查综合数据库,编制系列图件。调查范围见图3。



图3 地质灾害调查范围

  三、地质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监测

  建立和完善北京地区的国家级和市级地质监测体系(包括监测网络、信息管理、发布与业务支撑),力争使其成为与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和环保具有同等地位的全国六大公益性监测网之一,实现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地质环境监测和预警信息,为科学利用和保护地质环境服务,为减灾防灾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地下水环境监测:在已有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点的基础上,修缮和增补地下水监测孔,完成地下水环境监测网优化、调整和建设;修缮地下水均衡场1处,确保正常运行;继续开展地下水水位、水质的日常监测工作。 

  在查明平原区加油站、高尔夫球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现状,确定土壤现状背景值的基础上,对潜在污染重点区开展专项监测和预警预报,进行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评估。

  地质灾害监测:贯彻落实《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建立完善平原地区地面沉降监测网络,提高地面沉降监控、预警预报和防治能力,开展地面沉降日常监测工作,确保城市建设安全。

  在山区泥石流、采矿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地区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在地质灾害严重地区初步建立专门监测网点,对泥石流和采空地面塌陷开展实时监测。

  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地质环境基础数据库、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库、缓变性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库和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库建设、完善与集成,初步建立基于GIS的预警与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和基于网络的监测信息分级管理与发布系统。

  四、基础性地质调查

  城市基础地质调查:在平原地区开展城市三维地质结构调查,包括工程建设层地质调查、新生界立体地质调查和基岩层地质调查。建立各地质单元的立体模型,运用计算机三维显示技术进行立体图像显示,建立城市地质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为北京市城市建设提供基础地质资料,通过建立城市地质信息系统,搭建北京地质信息平台,提高北京城市地质信息管理水平。

  新农村建设专项地质调查:结合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开展农业种植土壤品质的地质调查,为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提供地质基础;开展景观资源地质调查,推动地质旅游资源开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开展农村地区地下水、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垃圾处置、新能源利用等方面的专项地质调查,为村镇规划选址、安全饮水、清洁能源、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地质依据。 

  基础地学数据库建设:初步完成50多年来基本比例尺地质图空间数据库和基础地质原始资料数据库体系建设。在完成回溯性基础地质资料的数字化工作基础上,建立覆盖全市的以中小比例尺数字地质图为基础的市级基础地质数据库体系,逐步形成全市地质勘查信息分布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技术基础的多源异构综合信息一体化数据库体系框架。

  地质科学研究:编制完成新一代北京城市地质图集和北京市应用地学图系。

  地质科普:以北京市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研究成果为基础,进行科普工作的基础地质调查,实地考察若干条具有代表性的地学参观路线,建立北京地学国内外学术交流科普基地。

  地质遗迹调查:调查北京市域内重大地质遗迹和地质事件形成的遗迹,建立地质遗迹空间数据库,开展旅游资源地质调查,推动与首都世界城市地位相匹配的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为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旅游资源开发提供基础地质资料和技术支撑。

  五、重要矿产资源勘查

  地下水资源勘查和研究:继续开展寻找新的地下水应急水源的地质勘查工作,提高南水北调水源进京前城市供水水源保障程度;进行岩溶地下水水文地质勘查和试验研究,促进岩溶地下水科学开发利用;实施区域地下水系统调查,完成地下水资源量计算和评价,制定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规划;推进西郊地下水库建设前期地质勘查工作,开展劣质地下水改造利用、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涵养与保护、污染含水层生态修复示范性调查工作,探索改善地下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新途径;初步建立以空间信息系统为平台的地下水资源科学研究和应用体系,增强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宏观决策的能力。

  地热资源调查:系统调查以蓟县系、寒武系热储为主的地热系统特征,评价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地热资源总量及空间分布规律;对有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前景的规划新城地区,做进一步的深部地球物理勘探和地热钻井工程验证;建立热储层地质结构模型和地热模型,构建具有动态评价预测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的地热资源空间信息系统。

  浅层地(温)能资源调查:在平原地区开展地源热泵和水源热泵适宜区浅层地(温)能资源调查,初步查明浅层地(温)能资源的分布状况,研究浅层地(温)能的赋存特征、形成条


  图4 浅层地(温)能资源调查区

  件和富集规律,对浅层地(温)能资源开发利用前景进行科学

  预测和评价,促进浅层地(温)能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开展浅层地源和水源地(温)能资源长期监测工作,制定浅层地(温)能资源调查评价规范和回灌水质标准,为浅层地(温)能资源保护提供依据。调查范围如图4。

  固体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勘查:在密云北部地区进行铁矿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在西山地区开展煤矿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查明煤、铁矿资源潜力。开展汉白玉(大理石)普查,提高汉白玉后备资源量的储备。煤、铁矿为预查,汉白玉(大理石)为普查为主。各矿种勘查区如图5。


图5 固体矿产勘查区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

  一、加强政策协调落实 

  加强政策协调落实,依法行政是保证“规划”实施的重要措施。本规划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对本市辖区内地质勘查活动具有法定约束力。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作为“规划”的主管部门,为保证“规划”发展目标的实现,在分析梳理现行各项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着眼于发展的关键领域,适时制定和完善与地质勘查有关的经济和社会政策、以及相应的法规,组织制定本规划的管理办法,加强与各项政策和其他专业规划间的衔接协调,减少和克服摩擦,确保“规划”的实施。

  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与监督

  进一步加强“规划”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是“规划”的监督管理主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保障“规划”对地质勘查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同时制订“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对“规划”中的项目立项审批、项目成果登记、项目管理、考核评价及地质资料成果汇缴等,做出明确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规划”的实施。

  三、保障公益性地质勘查经费的投入

  按照中央和市政府有关的预算管理要求,要将公益性地质勘查队伍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列入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公益性地质勘查队伍的运行和工作开展。列入“规划”的公益性地质勘查项目,其经济属性是非营利的、服务于公共的行为,主要依靠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共同支持。“十五”期间全市公益性地质勘查经费1.36亿元;本次规划的公益性地质勘查经费4.4585亿元。资金根据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编制实施好年度财政预算,项目经费按实际工作量核定,确保公益性地质勘查项目经费的投入,所需资金由各部门原经费渠道解决。

  四、公益性地质勘查队伍建设

  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从本市的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积极探索有利于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改革途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实施政事分开、企事分开,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建实、建强公益性地质勘查队伍。

  五、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地质勘查水平

  推进地质科技创新和地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关键领域的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提高地质勘查的技术水平。增强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研究开发能力,围绕地质勘查中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应用,培植技术创新成果源,建立城市地质图文信息更新机制。

  加快地质人才资源建设:通过内育、外引、借智等多种途径,集聚和培育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的、专业和梯队配置合理的地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壮大以技师为重点的专门技能人才队伍,提高地质职工的素质。

  发挥首都地域优势,促进区域合作:增强首都经济圈的意识,积极参与地区间地质勘查项目合作与交流。积极发展政府间、事业间、企业间、社会团体间、民间等多层次的地质项目合作和地质业务交流。

  加强“规划”的宣传:要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积极鼓励新闻媒体对地质勘查取得的成果进行全面宣传,促使全社会树立重视地质勘查的意识。

  六、“规划”实施调整

  本规划批准后,可在此基础上编制下一层次的专项规划。要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通过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进行跟踪和实时监控,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范围内勘查规划实施情况,评价“规划”实施的效果,调整和校核规划。同时,建立面向社会的开放式规划管理系统,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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