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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王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 日期:2012-03-0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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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强化土地规划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依照《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王平地区办事处(镇)建设用地安排和耕地保护的相关要求,特编制《门头沟区王平地区办事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全办事处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促进全办事处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各业用地保障。

第二条 规划任务

        根据王平镇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遵循《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对王平镇土地利用的要求,剖析镇域土地利用特征,确定本轮土地利用规划的战略与目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明确主要用地安排与管制,划分土地利用分区,加强山区土地综合整治,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体系,保障全办事处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43号令)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

        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10、《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1、《北京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要求(试行)》

        12、《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3、《门头沟新城规划(2005-2020年)》

        14、《门头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5、《门头沟区煤矿和非煤矿山调整中的旅游产业规划》

        16、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划

第四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门头沟区王平镇行政辖区4592.47公顷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利用行为。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近期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基数更新时点为2009年。

第六条 区域概况

        1、自然条件

        王平镇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部,通过109国道,向东与妙峰山镇、门头沟城区相连,向西通往斋堂、清水镇。通过潭王路与南面潭柘寺镇比邻。

        地形地貌:地处燕山山脉,永定河贯穿全镇,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最高的山峰为清水涧,海拔1700米。

        水文:年均降水量为458毫米。降水不均,集中在7-8月,易造成山洪和泥石流。永定河由西北流向东南,境内河道长度20公里,滩地地下潜水埋深小于10米。

        气候气象:属大陆季风性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2℃。

        矿产资源:矿产资源丰富,以出产煤炭著称, 包括煤矿、石灰石、页岩、叶腊石。

        2、社会经济状况

        王平镇下辖16个行政村及4个居委会,2008年户籍人口7917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917万人。

        全镇总面积45.92平方公里,距北京市区约48公里,距门头沟区政府10公里。共有16个行政村和4个居委会。其中安家庄村地域范围独立,且面积最大,约为24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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