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时代精神,落实北京总体规划、通州新城规划和亦庄新城规划的要求,支撑首都和谐社会的成功构建,紧紧抓住新时期的发展机遇,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永乐店镇人民政府于
2006
年
2
月启动了永乐店镇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条
本次规划的特殊性在于有两个直接指导永乐店镇域总体规划编制的上位规划,分别为通州新城规划和亦庄新城规划。永乐店镇地处北京市的东南部,京津高速公路二线和京津城际铁路从镇域内穿过,京津高速公路二线以南地区被划入亦庄新城的规划范围,以北地区被划入通州新城的规划范围。
第三条
京津高速公路二线以南地区是北京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发展预留空间,在本版永乐店镇域总体规划中,首要的任务是保证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落实。
第四条
规划区位置及范围
1.
规划区位置
永乐店镇为通州区辖镇,地处通州区东南部,位于京津冀两市一省交界地带。东部与天津市武清区为邻,南部和河北省廊坊市接壤,西南部与大兴区相接,西部和于家务乡相邻,北部与漷县镇相接。
2.
规划范围
本次镇域规划范围为永乐店镇域行政区划的地域部分,总面积
104.67
平方公里。
第五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2.
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2000)
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5.
《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1992)
6.
北京市《镇域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06年)
7.
《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8.
《通州新城规划(2005-2020)》
9.
《亦庄新城规划(2005-2020)》
10.
《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1-2010》
第六条
规划原则
3.
生态保护原则:充分考虑永乐店镇所处的地理条件和周围自然环境,强调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有机融合,保护好永乐店镇域内的生态环境。
4.
循序渐进原则
:立足永乐店镇发展的现实,空间布局要有利于发挥永乐店镇现状基础设施的优势,以及京津高速公路二线、京津城际铁路所带来的交通优势,有步骤地加以整理、改善,提升永乐店镇发展的质量。
5.
弹性与刚性原则
:针对永乐店镇建设过程中有很多外部不确定的条件,强调规划要具有较强的弹性空间,要选择的空间结构必须是一个富有发展潜力、有利于城镇长远发展和各种可能发展条件的结构。一方面,对涉及生态、安全以及核心竞争力的用地实行刚性控制;另一方面,针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采用更具弹性的城镇布局。
6.
尊重现状及地方特色原则
:尽可能少改变原有的路网结构,少量调整现状用地,减少拆迁,避免大拆大建。尊重地形和地方历史文化,重视创造小城镇特有的城镇形象,提供适宜生活的城镇空间。
7.
统筹城乡发展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农村人口向小城镇的转移,并鼓励行政村的合并。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建立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供给系统,加快乡村道路体系的建设。
第七条
规划重点
对永乐店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进行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综合研究和确定永乐店镇的城镇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结构;合理布置各项建设用地和合理配置城镇各项基础设施,统筹城乡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第八条
规划期限
本次永乐店镇域总体规划期限为
2006
-
2020
年。
其中近期为
2006
-
2010
年,远期为
2011
-
2020
年。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九条
发展条件分析
1.
首都功能的疏解、调整和提升以及亦庄和通州新城建设重要性的提升,为永乐店镇的健康快速发展带来重要契机。
2.
发挥永乐店镇的区位、交通、土地等自然与人文优势,提升永乐店镇在市域和通州新城及亦庄新城区域内的地位和作用,是永乐店镇抓住机遇、建设新型小城镇的重要基础。
3.
土地、水、能源等自然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是保障永乐店镇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其发展规模应严格控制在土地和水资源的合理承载能力之内。
4.
永乐店镇是北京与天津、廊坊等城市协调发展的重要门户和通道,永乐店镇西部的京津塘高速公路、中部的京津高速公路二线、京津城际铁路都是城市重要的交通走廊;永乐店镇将依托京津交通走廊,发展成为未来京津冀区域城镇协调发展的重要地区,其发展将从面向区域的城镇协调发展中获得有力的发展支撑。
第十条
功能定位
京津城镇带上的现代化城镇,永乐新城的核心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发展目标
1.
经济发展目标
2010
年,永乐店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6.2亿元; 2020年,永乐店镇国内生产总值实现80亿元。
2.
产业结构发展目标
2010
年,永乐店镇产业结构实现20:50:30的比重关系。2020年,三次产业的比重为15:55:30。
3.
城镇发展目标
城镇建设用地逐步走上集约利用之路,改变现状村镇用地浪费、人均建设用地过高的局面,达到北京市要求的平均水平,至2020年镇及城镇组团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农村人均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
4.
人口素质发展目标
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步入经济不断繁荣、社会不断进步、生活不断提高、生态不断改善的发展道路。到2020年,小学入学率、升学率和毕业率达到100%,高中以上受教育人数占总人数的50%。
第三章城乡统筹发展与新农村建设
第十二条
城乡统筹总体发展战略
统筹永乐店镇的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改善乡村公共治理结构。
第十三条
村庄布局结构
镇域范围内村庄布局形成
“两带、三轴、三片、多点”
的空间布局结构。
1.
两带
发展带:是依托漷小路而形成永乐店镇重要的发展带,串连起三个重要片区。
交通带:是依托京津交通走廊形成的交通带,是永乐店镇联系北京市、天津市、通州新城、亦庄新城和廊坊的重要力量。
2.
三轴
于觅路轴线:联系起镇中心区、孔庄和永乐店村,沟通永乐店与于家务、觅子店、香河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永乐店的镇区优势,使于觅路成为乡村集聚的轴线。
大德路轴线:串联起德仁务、小务、后营及大务四个村庄,沟通永乐店与于家务、觅子店、京津公路、香河的联系,发挥德仁务的交通优势和小务的设施优势。
应半路轴线:连接起应寺、柴厂屯、半截河三个村庄,柴厂屯应在现状公共设施条件的基础上,发挥交通优势,成为二线以南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中心。
3.
三片
是指三个重要片区,包括中心镇区、德仁务片区和开发区。
4.
多点
是指迁村并点后形成的南堤寺、永乐店、东张各庄、孔庄、应寺、柴厂屯、半截河、德仁务、小务、大务、后营和熬硝营十二个村庄。
第十四条
公共服务设施
按照《村镇规划标准》中村镇公共建筑项目配置要求,结合永乐店镇的实际情况,选择公共设施项目并统一布局。在镇区设置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工程设施,主要项目有镇政府及其它行政管理机构,职校、中学、小学、中心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医院、敬老院等医疗保健机构,市场、宾馆、银行、文化娱乐中心、公园、邮电支局、变电站、供热站、汽车站等。片区中心布置卫生所、小学、幼儿园、日用百货、菜市场等。
第十五条
市政基础设施
逐步实现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益设施,修建公共厕所
10
座;建立一座大型垃圾中转站,完成全镇生活垃圾的封闭化管理;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使农民的饮用水达标。
第十六条
空间管制与管理
加大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减少城镇建设过度膨胀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永乐店镇划分为由高至低的六大类生态政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资源管理区、生态林地、重要设施用地、城镇型生态区(含城镇和中心村)、村庄型生态区(一般村庄)等。
政策区之间划定生态政策线,生态政策线以相邻的高级政策区命名,生态政策区的转变原则上不得由高级转向低级,适度鼓励由低级转向高级。
第十七条
新农村建设
1.
新农村建设发展目标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2.
规划设想
重点发展中心镇区,积极建设I级行政村,村庄建设实行“小并大,弱入强”的原则,使村庄的空间布局更为合理。逐步形成“中心镇区-中心村-行政村”三级居民点体系;
农村居民点的规划本着节约土地、少占耕地、不占基本农田的原则建设农民新村,规划将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
3.
村镇建设用地
2005
年,永乐店镇村庄建设用地为840.8公顷,通过村庄合并、居民点的土地整理及村庄改造,到2020年,村镇建设用地为315公顷,人均150平方米。
4.
村庄整合迁并实施方案
通过城镇化、迁移、保留、合并等手段完成由38个行政村向12个村庄的转变。
5.
保障实施措施
在融资渠道上,建立持续支付的投资机制;在土地开发中,建立顺畅的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在住宅建设上,建立高效运作的住宅交换机制;在社会保障方面,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第四章规模、结构与布局
第十八条
永乐店镇域人口规模
近期(2010年)为4.6万人左右,其中农业人口3.0万人,非农业人口1.6万人;远期(2020年)为5.5万人左右,其中农业人口2.1万人,非农业人口3.4万人。
第十九条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1.
近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4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60平方米左右;近期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5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左右。
2.
远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0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左右;远期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左右。
第二十条
空间结构
在永乐店镇域范围内构建“两轴、三区”的城镇空间结构。
1.
城镇发展轴:通过甫羊东路连接起永乐店镇区和德仁务片区,沟通两片区的公共服务中心,构成整个永乐地区的公共服务轴,成为永乐地区城镇发展的重要轴线。
2.
农业发展轴:以孔兴路为主构造环形特色农业观光带,连接聚隆迪五大园区,利用现有林业资源,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旅游观光农业,使孔兴路成为永乐地区的农业发展轴。
3.
永乐店片区:政府所在地,着重发展房地产业、服务业,配套发展无污染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成为永乐店镇的中心片区。
4.
德仁务片区:德仁务周边地区,主要发展商业、办公、文化、居住及无污染产业,并对德仁务村进行旧村改造,形成以交通引导土地开发模式为主的新型居住片区。
5.
永乐开发区:永乐开发区为市级开发区,主要发展机电、电子、轻纺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无污染型的医药、建材、化工项目。
第二十一条
城镇建设重点
城镇建设重点由三个功能片区组成,分别是永乐店片区、德仁务片区和开发区。
1.
永乐店片区:以居住、商贸服务功能和劳动密集型工业为主的镇中心区。
2.
德仁务片区:以交通、居住、商贸和旅游功能为主的新城区。
3.
永乐经济开发区:以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及少量居住功能为主市级开发区。
第二十二条
各片区用地布局
1.
永乐店镇区的规划目标是努力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居住区,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永乐大街以北地区;在永乐大街、永新路、甫羊东路、北内环路相交的区域形成商贸服务中心,主要满足周边乡镇农副产品交易、集市贸易的需要;在片区的东南部发展高、精、尖环保劳动密集型工业,满足城镇居民的就业需求,为城镇的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
2.
德仁务片区以永德路为发展轴形成多功能用地与居住用地混合区,以TOD模式于站场北侧布置多功能用地外围布置居住用地,成为疏解北京中心城区人口的地区;在原德仁务村附近形成一个中心村,满足周边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3.
永乐开发区的起步区主要发展机电、轻纺及无污染的医药、建材等项目,配套建设一些居住用地和企业办公用地;在凤河以北的地区主要发展机电、电子等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并配套建设居住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和市政设施用地。
第五章居住用地规划
第二十三条
城市居住用地建设原则
1.
总体原则
遵循新区与旧村改造并举的原则。在永乐店镇区和德仁务片区集中建设配套设施齐全的居住新区,为城镇居民创造优美、舒适、安全、方便、现代化的生活居住环境;加强旧镇、旧村城镇空间结构、节约利用土地、整治居住环境的改造。
2.
新区建设原则
居住新区的建设应强化与现有自然环境的结合,使人工和自然环境融为一体,为居民创造高品位、高质量、特色鲜明的生活环境;居住区内各类设施的用地指标应严格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执行。
3.
旧村改造建设原则
旧村和旧镇改造应以提升居民居住水平为目标,坚持逐步改造的原则,依据规范对现有居住用地逐步加以改造,配套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控制建筑密度,适当增加绿地;加强对规划建成区内农民私人建房的管理,逐步纳入城镇统一开发建设框架内。
第二十四条
居住用地分类:
1.
二类居住用地
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层住宅和中高层住宅为主,属中档居住标准。
2.
村民住宅用地
为村民户独家使用的住房和附属设施,以平房住宅为主,属一般居住标准。
第二十五条
居住区建设控制指标
1.
严格按照《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六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应达到开发建设面积的70%以上。
2.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按照《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及通州区的相关规定,人均安置面积应达到50平方米/人。
3.
住宅面积为70—200平方米/套,容积率为1.0-2.5。
第二十六条
用地布局规划:
根据城市空间结构划分为镇中心区居住区和德仁务居住区。
至2020年居住用地达到118.23公顷,占城镇总建设用地的28.95%,人均居住用地34.77平方米。居住用地建设以设施完整、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居住区、居住小区为目标。
第二十七条
居住人口容量:
本次规划提供二类居住用地109.06公顷, 其中,已建成的二类居住用地7.24公顷,规划新建二类居住用地101.82公顷,居住人口3.4万人。
第六章社会事业及公共设施规划
第二十八条
社会事业及公共设施规划布局原则
1.
强化永乐店镇中心区在全镇政治、经济、文化和商贸中心的地位,加强凝聚力,展现特色。
2.
全面提升公共设施建设水平,为实现永乐店镇经济的跨越发展和生活质量的全面提升奠定基础,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生活环境。
3.
结合集中组团式的城镇结构,城镇公共设施按镇级、居住区级二级配套。
4.
对公益性、非盈利性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科教文卫设施用地予以优先安排,在规划上提供用地保障。
第二十九条
公共设施布局结构
1.
镇域范围以甫羊东路、永德路作为贯穿永乐店镇区和德仁务片区的公建主轴,在永乐店镇区和德仁务片区分别形成两个公建中心,构成点轴结合的公建结构。
2.
镇区形成一个镇级商贸服务中心,构成“井”字型空间结构,公建设施主要布置在永乐大街、永新路、北内环路和甫羊东路相交的区域及沿路两侧。
3.
德仁务片区沿站北广场、永德路一侧布置公建设施,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
第三十条
办公用地
在永乐店镇域规划办公用地9.50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32%,人均2.79平方米,主要分布在镇政府东侧两个街坊。
第三十一条
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31.24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7.66%,人均9.20平方米。
商贸中心位于永乐店镇区,主要分布在永乐大街、永新路、甫羊东路、北内环路四路交叉的区域及沿路地段。
第三十二条
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1.39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34%,人均0.41平方米。
在镇区工业区路与市场东路交口西南侧规划体育用地一处,占地1.39公顷。
第三十三条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7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43%,人均0.52平方米。
保留永乐店医院,提升服务水平,保持现有规模,满足全镇及其周边地区居民的需要。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范要求,在德仁务片区德仁务东路沿线布置一处0.30公顷的卫生服务中心。
第三十四条
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3.37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82%,人均0.99平方米。
保留现有水科所,并在永乐广场以东规划一处科研用地,占地2.68公顷。
第三十五条
消防规划
在永乐店中心镇规划一座3级消防站(中队),在开发区规划一座3级消防站,每座消防站占地3000平方米,配备3-5辆消防车。
1.
永乐店中心镇及开发区内沿街建筑长度大于150米时应设立消防走廊,大型居住区内应设有环状消防通道。
2.
大型公共建筑、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的地区,应设立消防控制中心,并编制有应急预案。出现火情或其他紧急情况应有人员疏散和救助方案。
第三十六条
邮政规划
邮局在原址翻建,保持原占地面积。可在各新建小区设置邮政代销点协助邮局工作。
第七章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第三十七条
建设限制分区
综合永乐店镇的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土地利用现状及生态适宜性分区等情况,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三区”范围。
1.
禁建区:
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原则上禁止任何城市建设行为,包括生态分区内的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控制区,在永乐店镇域内主要包括:
1)
永黄路以西、南堤寺以北地区,地域内有一条地震断裂带和地下水水源保护区,面积约为4.6平方公里;
2)
港沟河以东、于觅路东端沿河地区和后营东北部沿港沟河地区,这些地区临近河道地质环境较差,面积约为0.6平方公里;
3)
镇域范围内除去建成区、适建区和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用地,面积约为57.2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工程地质条件较差区等用地。
2.
限建区:多是自然条件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地敏感区和人为限制因素较多的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应尽可能避让,包括村庄改造用地、其他改造用地、一般农田等用地。
1)
柴厂屯以南及开发区未建设用地,面积为约11.7平方公里;
2)
京津塘高速公路以西地区,面积约为2.3平方公里;
3)
德仁务与小务之间地区,面积约为6.1平方公里;
4)
永乐店镇区以北以南地区,面积约为6.3平方公里。
3.
适
建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地区,主要包括永乐店镇中心区、德仁务片区、永乐开发区和保留村庄等村镇建设用地。
1)
永乐店镇中心区、永乐店村、东张各庄村规划建设用地及发展备用地,面积约为5.4平方公里。
2)
德仁务片区规划建设用地及发展备用地、永乐店农场原国有建设用地、德仁务村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3平方公里。
3)
永乐开发区经批准的规划建设用地和熬硝营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约为4.8平方公里。
4)
除上述三大片区包括的村庄外规划保留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0平方公里。
第三十八条
河流蓝线
通过蓝线规划,将水系的泄洪排涝、生态景观、资源利用等功能综合纳入区域水系的保护与治理中,使之在村镇的建设中得以控制和实施,保证区域水系的安全,改善村镇生态,优化村镇环境,实现村镇的和谐发展。具体蓝线规划见下表:
蓝线规划一览表
名称 | 河段 | 长度(
M)
| 河口宽度(
M)
| 蓝线宽度(
M)
| 备注 |
凤河 | 永开路—镇界 | 1458
| 60-70
| 170
| |
凤河 | 护稻岭边沟—九台沟 | 1639
| 18-30
| 90
| |
港沟河 | 北镇界—于觅路 | 1307
| 20-27
| 60
| |
港沟河 | 于觅路—后元化北 | 3786
| 20-30
| 70
| |
永乐河(德后沟) | 西镇界—东镇界 | 9037
| 10-20
| 60
| |
德前沟 | 东风干渠—东镇界 | 7094
| 7-16
| 50
| 蓝线德仁务村段15米宽
|
护稻岭边沟 | 十四支沟—东镇界 | 4116
| 14-30
| 70
| |
柏凤沟 | 西镇界—凤河 | 6453
| 25-50
| 120
| |
东风干渠 | 北镇界—五分支渠 | 13869
| 8-20
| 50
| |
十四支渠 | 德前沟—柴厂屯中学 | 1327
| 8-16
| 20
| |
十四支渠 | 柴厂屯中学—永乐店北路 | 2885
| 10-22
| 40
| |
德凤沟 | 永乐河—护稻岭边沟 | 7802
| 6-22
| 40
| 建成区段蓝线宽20米
|
跃进渠 | 北镇界—护稻岭边沟 | 11212
| 7-14
| 60
| 建成区段蓝线宽30米
|
九台沟 | 五分支渠—凤河 | 4319
| 5-20
| 60
|
第三十九条
道路绿线
沿京津城际铁路、京津塘高速公路二线两侧向外分别划定100米宽的绿化带;其它公路通过城镇建设地区的路段,根据具体情况,两侧向外分别划定不小于10米宽的绿化带,通过非城镇建设区的路段,两侧向外分别划定70-100米宽的绿化带;工业集中分布的地区周边布置50米宽的防护绿地;35千伏、110千伏和500千伏高压走廊分别布置15米、20米和70米宽防护绿地。非城镇建设区在高压线走廊宽度的基础上两侧各向外划定不低于30-50米宽的绿化带。
第四十条
绿化规划
1.
规划原则
1)
强调镇区绿地与周边自然环境的有机联系,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
2)
加强对镇区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控制,结合城市用地布局的特征,将外围大面积生态绿地作为中心城区的绿色背景。
3)
充分利用现有水体、农田、空地等自然通道和道路、公路、铁路等交通通道,创造镇区内部环境与周边环境间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绿色通廊。
4)
强化镇区内部绿色系统的梳理,增大人均绿地面积,使永乐店成为环境优美、宜居的园林小城镇。
2.
绿地建设指标控制
规划绿地共59.02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4.45%。其中公共绿地52.78公顷,占规划绿地的89.43%,生产防护绿地6.24公顷,占规划绿地的10.57%。
居住用地应强制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级不得少于1.5平方米/人,小区级不得少于1.0平方米/人,居住组团级不得少于0.5平方米/人,并不得少于500平方米;医疗卫生、行政办公、体育场馆、文化设施等用地的绿地率不得低于45%,旅游宾馆绿地率不得低于50%,市政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0%,其他单位附属专用绿地的绿地率不得低于40%。
3.
规划内容
规划以外围农田、速生经济林、城市公园组成绿色环境背景;加强滨水带状绿地和主要道路两侧绿带建设,形成城市绿色通道;以各类专用绿地、居住区绿化开敞空间为城市绿色网点;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保持永乐店现有的绿色空间格局,打造以防护林带网路和速生林为主的农业观光带。
1)
面
保护镇区外围的基本农田、一般农田,形成外围的绿色背景,加强永乐店镇域范围内的农业观光带、速生经济林的建设,调整永乐店的农业产业结构,构建具有永乐店特色的生态旅游观光农业的框架,形成农业观光带和京都圣果园、京都圣菇园、特种禽畜绿色养殖园、珍奇花卉特菜种植园、绿色产品加工中心五大园区。
2)
线
利用防护绿带和沿路、滨水绿带,将外围自然环境连接到城区公共绿地、专用绿地和居住区庭院绿地,形成多类型的绿色走廊。
3)
点
利用文物古迹、标志性节点和居住小区中心等增设公园、街头绿地和绿化广场,共同构成串接在绿化网络上的若干绿核。
第四十一条
环境污染防治
1.
镇区建设应严格控制污染源,保证城镇环境、市容市貌的优美,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2.
加强水源管理,水源地及周边保护区不得有超标的污染源。
3.
完善城镇市政排水管线,排水实行分流制,污水应处理达标排放。
4.
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提高气化率,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减少烟尘污染。
5.
垃圾实行密闭转运、卫生填埋,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达到无害化、资源化目标。
第八章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第四十二条
目标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把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和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加快形成节约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提高全社会能源资源利用水平,同时注重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第四十三条
水资源节约保护利用要求
1.
重视地下水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划定地下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多途径涵养地下水,有计划的进行地下水回灌。
2.
加强水污染的综合治理,镇域内水体在确保排水、调蓄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生态景观功能,加强沿河污水截流管道的建设。
3.
推广各类农业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用水利用率,采用渠道防渗技术、低压管道节水灌溉技术,采取积极措施使无节制的乡镇企业用水、畜禽养殖业和农家用水得到控制。
4.
选择工业项目时选择耗水量较小的工业项目,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
5.
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限制耗水量大的厨卫设备的使用;推行节水器具和设备的使用;现有的建筑应采取措施加快节水器具和设备的更新改造。
6.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雨水就地截留量争取达到甚至超过现状的截留量。
7.
采取措施减少不透水面积:新建人行道、停车场等需要铺装的地面,应采用透水性良好的材料,必须采用不透水面的地段,要尽量设置截流、渗滤设施,减少雨水外排量。
第四十四条
土地资源节约保护利用要求
1.
提倡“填充式开发”、“紧凑化发展”,大力提倡设计紧凑的住宅,鼓励功能混合开发,加强对农村土地实施管理,达到自然资源(包括土地)和基础设施(道路和公用设施)的有效利用。
2.
按照土地级差地租的要求,合理确定轨道交通沿线的土地开发强度,提高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
3.
调整现有村镇的数量和布局,适当合并,重点向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村镇倾斜,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4.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推行单位土地面积的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投入产出率等指标控制制度,提高产业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5.
严格保护涉及公共利益和具有特殊功能的重要土地资源,如耕地、林地、湿地等用地,扼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盲目圈占土地行为。
第四十五条
能源节约保护利用要求
1.
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气和公共设施天然气用气,鼓励以天然气替代工业、采暖用煤。
2.
控制煤炭使用,逐步消除终端煤炭消费。
3.
积极发展新能源,推广热泵技术,推进浅层地热能源新技术产业化进程;鼓励利用垃圾、污泥进行发电和制气。
4.
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限制重耗能工业发展。
第四十六条
建筑节材技术要求
1.
可取代黏土砖的新型保温节能墙体材料的工程应用技术,如外墙外保温技术、保温模板一体化技术等。
2.
轻质高强、耐久性、低水泥等高性能建筑材料的工程应用,如高强轻混凝土等。
3.
工业废渣(包括建筑垃圾)、人造骨料、再生骨料、废弃砖瓦、废弃植物纤维的工程应用技术。
4.
采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
5.
建筑设计时遵循模数协调原则,采用标规工厂预制成品建材,采用可再生材料和适宜的结构形式。
6.
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尽量就地取材,减少建材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及浪费。
第四十七条
废弃物回收利用要求
1.
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中转率应达到百分之百,工业垃圾要做到无害化和减量处理。
2.
压缩后的垃圾在处理厂进行分类筛选后再分别进行回收、堆肥、焚烧(发电供热)、填埋处理。
3.
建立回收中心、垃圾分拣场地及固定或流动的收购站,使环卫部门与回收部门接轨。
4.
协调和调整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制定垃圾分类处理企业的资源标准和管理办法,将居民小区的保洁纳入企业管理的范畴,建立由政府统筹、企业加盟的产业化运作机制。
5.
一般的低层住宅或平房住宅地区,应在小区内、街道边设置分类垃圾箱,各家的垃圾按要求投放。
第四十八条
绿色交通技术要求
1.
建立公交优先系统,以换乘为主研究公交布局,设立高效的公交专用道,并做好轨道交通与其它交通方式的结合。
2.
建立自行车专用道系统,比如机动车道与自行车道的分隔,自行车道与人行道的分隔;交通管理以改善“人和物的移动”为主,而非机动车辆。
3.
居住区实施慢行交通,设有相应的减速、隔离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及管理设施。
4.
加大镇区内支路密度,提高连通性,保证路面铺装整洁美观,满足行人交通要求。
5.
提倡使用清洁干净的燃料和车辆等。
第九章交通规划
第四十九条
规划原则:
1.
遵循北京市公路网长远规划,支持构筑京津交通走廊的建设。
2.
完善县乡公路网系统,加强与廊坊开发区、天津、香河之间的交通联系。
3.
公路网布局应做到功能层次分明、布局结构合理,远近结合,多种运输方式顺畅衔接。
4.
交通设施的建设和布局要坚持近期建设和远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公路、铁路等多种运输的协调发展,建立立体的交通运输体系。
第五十条
铁路发展规划
1.
京津城际轨道交通:规划京津快速铁路拟与第二条规划的京津塘高速公路并行设置,其规划线位在既有京津塘高速公路以东约6公里处。若京沪客运专线与京津快速铁路经论证需要分别设置进京线路,或是两线采用共线方式沿上述线位进京,则规划新增1 条京津快速铁路通道。
2.
市郊铁路(S6 线):S6线为北京市东部南北方向的快速市郊铁路干线,在亦庄东侧可与京津快速铁路衔接,形成了通往永定门客站和密云方向的两条通路,规划保留S6线和京津快速铁路组织叉线运行的条件。
第五十一条
公路发展规划
1.
高速公路
1)
京津塘高速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从镇域南部过境,在小甸屯以南廊坊开发区设有出入口。
2)
京津塘高速公路二线:京津塘高速公路二线从永乐店境内中部穿过,镇域内长9.8公里,在德仁务村南与漷小路相交并设有出入口,预留四个通道作为永乐店镇域南北之间联系的通道。
3)
东南部过境线(七环路):东南部过境线起于霞云岭,终点为大城子,全长198公里,从永乐店西北部相切而过。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远期规划为高速公路。
2.
公路
提升于觅路道路技术等级为二级;规划大德路为县道,道路技术等级为一级;规划一条堤垡路,西起廊坊开发区堤口,途经熬硝营、三垡、开发区北边界至孔兴路,镇域内全长5.4公里;规划渠熬路为垡渠路的延长线,是市级道路的放射线,道路等级为一级;远期孔兴路由三级道路升为一级道路。
第五十二条
公共交通规划目标
全面推行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确立公共客运交通在城市中长距离出行中的主导地位,积极引导个体机动化出行方式向集约化公共交通方式转移,促使城镇客运出行结构趋于合理。
2020
年前基本建成以轨道交通为核心,与公共交通以及其他客运方式相结合的跨区域综合客运交通系统;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多种客运方式相协调的区域内综合交通系统。
第五十三条
公共交通发展规模
依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和《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永乐店镇域2020年按5.5万规划人口计,规划期公交车拥有量应达到47~58标台。
第五十四条
公交线网布局模式和发展结构
在城镇用地功能发展主轴上形成公交发展主通道,运营相对速度较快、容量较大的公共汽车主干线路,成为与土地利用密切结合的公交发展主动脉。形成层次分明、分工明确且又相互衔接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提高公共交通的通达性和线网整体服务水平。
第五十五条
公交站场设施规划
在德仁务片区设置一处公交换乘枢纽,位于永德路与后马坊路交口西北,占地0.33公顷。保留位于原柴厂屯乡政府对面的938路公交首末站,占地为0.98公顷。在永乐大街与东内环路交口东北部规划一处公交首末站,占地面积为0.29公顷。
第五十六条
道路等级划分
城镇道路等级分为三级,分别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规划的主干道总长度为35.39公里,干道网密度为4.0公里/平方公里。
第五十七条
主干道
城镇规划区的道路网主骨架,承担各片区之间和内部交通的联系;主干道间距500-800米,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30-80米,包括:
1.
东西向主干道:北内环路,永乐大街,南内环路,漷老路,农药厂南路,后马坊北路,八街等道路。
2.
南北向主干道:永新路,甫羊东路,东内环路,东外环路,德仁务东路,永德路,农药厂东路,西滨河路,小甸屯西路,永乐店路等道路。
第五十八条
次干道
对城镇道路骨架起到补充作用,承担片区内的短距离交通需求,分流主干道交通;次干道间距为250-500米,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20-30米。
第五十九条
支路
承担集疏交通流的作用,可以机非混行,规划支路间距一般为120-300米。
第六十条
主干道道路功能组织
1.
交通性主干道:东内环路、东外环路、南内环路、漷老路、农药厂南路、德仁务东路、后马坊北路;
2.
生活性主干道:永乐大街、甫羊东路、北内环路、永新路、永德路。
第六十一条
主次干道交叉口
完成信号灯控制的设置,对所有新建设的道路交叉口以及有改造条件的交叉口采取展宽进出道路红线、增加进出交叉口的车道等措施实施渠化,在距离交叉口70-100米范围内,增加2-4个车道宽度。
第六十二条
立体交叉口规划
1.
德仁务南立交:漷小路与京津塘高速公路二线采用全互通式立交。
2.
半截河北立交:觅三路与京津塘高速公路二线及京津城际铁路相交处采用分离式立交。
3.
半截河东立交:孔兴路与京津塘高速公路二线及京津城际铁路相交处采用分离式立交。
4.
南三间房立交:大德路与京津塘高速公路二线及京津城际铁路相交处采用分离式立交。
第六十三条
城市广场规划
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的总用地规模按规划人口0.13-0.4平方米/人计算,根据城镇性质以及职能和发展目标,总用地面积取高值0.5-1.6万平方米。
永乐店广场包括游憩集会广场-永乐广场和交通集散广场-站北广场。
永乐店广场一览表
地区 | 序号 | 广场名称 | 面积 | 位置 | 备注 |
(公顷) | |||||
永乐店片区 | 1 | 永乐广场 | 3.1 | 永乐大街与甫羊东路交口东南 | 保留 |
德仁务片区 | 2 | 站北广场 | 3.1(市属用地) | 京津城际和京津二线北部 | 新建 |
第六十四条
道路断面设计
本次新规划的主干道红线宽度在28-40米之间,次干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和30米,支路红线宽度在20米以下。具体断面见说明书附表10:主要规划道路一览表。
第六十五条
公共停车场规划
规划期末永乐店镇公共停车场用地总需求约4公顷,其中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用地需求约3.7公顷,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用地需求约0.5公顷。
公共停车场主要包括市场停车场、东张各庄停车场、广场停车场、老槐庄停车场、镇北停车场、站北停车场、开发区停车场等。
第六十六条
道路交通管理系统规划
在永乐店镇区设置4处信号灯控制交叉口,德仁务片区设置2处信号灯控制交叉口,开发区设置1处灯控交叉口。
依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1990)、《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等相关规范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通过城市规划调整交通分布,限制交通需求的产生;大力发展公交,限制小汽车使用,使出行方式由低容量向高容量转移;采取行政命令方式对交通工具、交通行为予以调控或禁限。
依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试用稿)等相关规范,对交叉口进行的合理的拓宽与渠化。
第十章市政基础设施
第六十七条
供水工程规划
1.
规划用水量
永乐店片区2020年日用水量为9990吨;德仁务片区2020年日用水量为2590吨;永乐开发区2020年日用水量为14060吨;各中心村2020年合计日用水量为3150吨。全镇合计日用水量29800吨。全区农业合计年用水量为3785.8万立方米。全区总用水量为4872.8万立方米。全区平均每平方公里年用水量为45.8万立方米。用水量超过本地平均可开采量的178%。
2.
水源地
永乐店及德仁务片区水源地在小安村附近大德路以北,神槐沟水源地作为备用水源地;开发区水源地在开发区东凤河大堤北。
水源主要取自地下水。
3.
水厂规模
永乐店片区水厂日供水规模为1.5万立方米,占地2.9公顷;开发区水厂日供水规模1.5万立方米,占地0.8公顷。
1.
中水适用原则及水量计算
永乐店地区本次规划只在三大片区设置中水系统。
永乐店地区的三大规划区合计日用中水用量为10780吨。永乐店片区日均用中水约3700吨;德仁务片区日用中水量为1190吨;开发区日用中水量为5890吨。
2.
中水水源
永乐店的三大片区所用中水基本来自区内污水处理厂的中水设施。
3.
中水管网及其他设施
中水管原则上与给水管同位置同深度敷设并尽量靠近绿地公厕。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应建设单独的中水处理设施。
第六十九条
污水工程规划
1.
污水量
污水量按给水量的85%计算,为23600吨/日。
2.
污水处理厂
永乐店片区污水厂日处理污水能力不小于1.0万立方米,污水厂位于永乐店镇东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开发区东部凤河北岸,日处理污水能力不低于1.5万立方米。两厂占地都应不小于1.5公顷。
第七十条
雨水工程规划
永乐店片区的雨水量为22778升/秒,通过管网主要排入神槐沟和八支渠;德仁务片区的雨水量为5157升/秒,通过管网主要排入德前沟、港沟河;开发区的雨水量为31589升/秒,通过管网主要排入凤河。
第七十一条
电力工程规划
1.
电力负荷及用电量
永乐店地区2020年用电总负荷为220MW,永乐开发区统计负荷为161MW,总计为381MW。永乐店地区全年总用电量可达到3.65亿度或6.33亿度(0.38的同时使用系数)。
2.
电源
永乐店地区电源来自通州地区220千伏电网,主要来自通州台湖220千伏变电站。
3.
变电站布局
规划期末本地区将建成4座110千伏变电站:永乐片区1座6.3万千伏安,开发区1座12.6万千伏安,德仁务片区1座12.6万千伏安(由35千伏升级扩建),小务村变电站由35千伏升级为110千伏变电站12.6万千伏安。本地总变电能力为44.1万千伏安,另外由于区外于家务110千伏有变电站也能向本区供电,因此永乐店地区变电负荷基本上能满足使用要求。
4.
供电线路
规划的110千伏供电线路基本上是沿着原110千伏和原35千伏线路位置布线,原高压走廊可全部利用。规划的各110千伏变电站接线和各变电站之间的联络线均为双回路,再远期永乐店地区各110千伏变电站之间的联路线将形成环路以期达到供电的可靠性。
第七十二条
电信工程规划
1.
电话总量
规划期末永乐店地区固定电话普及率为50线/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为55部/百人。届时固定电话总数为2.75(4.65)万门,移动话总数为3.0(5.1)万部(包括联通和小灵通)。
2.
电信局,电信网规划
扩建永乐店电信局能力应不小于2万门,新建德仁务支局能力应不小于1万门,新建开发区电信支局能力达到2万门。根据移动电话的增加和分布建设移动电话接入点。
永乐店地区主传输电缆主要沿漷小路布置,接入网线路与有线电视、交通信号、公安专网、局间中继、数据用户等多种线路形成综合管群,各部门共同施工共同管理。
永乐店地区有线电视普及率应达到100%。
永乐店地区邮局在原有地址翻建扩大业务能力,新建小区有条件的应建设邮政代销点。
第七十三条
供热工程规划:
1.
热负荷
永乐店片区锅炉房功率230兆瓦,德仁务片区锅炉房功率76兆瓦,开发区片区锅炉房功率284兆瓦;其他各中心村热力负荷总量为79兆瓦。
燃料年用量
永乐店片区:11.8万吨煤(标煤)= 4900万立方米气
德仁务片区:3.9万吨煤(标煤)= 1614万立方米气
永乐开发区:14.4万吨煤(标煤)= 6013万立方米气
各中心村合计用气量:4.7万吨煤(标煤)= 2250万立方米气
注:燃煤热效率30%,燃气热效率60%。
2.
燃料结构
本次规划采用不同地区不同的供热方式。永乐店中心镇、德仁务片区、开发区三处采用建设集中燃煤锅炉房的方式向居民供热,远期锅炉房燃料可改成天然气。其他村庄采用分户多种方式供热。
3.
锅炉房
永乐店片区锅炉房占地5.0公顷(两处),年出灰量2.95万吨;德仁务片区锅炉房占地2.5公顷,年出灰量0.98吨;永乐开发区片区锅炉房占地3.6公顷,年出灰量3.60万吨。
第七十四条
燃气工程规划
1.
气源
气源:来自通州新城地区高压网的35.11兆焦/立方米的天然气。
2.
用气标准与年用气量
用气标准:本地居民年用气量4100兆焦相当于116标准立方米(含热水器用量)。
生活用气量(含公共事业):794.4万立方米,若考虑到开发区用气量,本地年生活用气量将达到1410万标准立方米
采暖用气量:三个片区合计12527
万立方米,各村合计用量2250万立方米。
3.
燃气管网
高压长输管线沿漷永路由北向南连接永乐店、德仁务和开发区,沿途在永乐店设3处高-中压调压站,德仁务2处,开发区3处,各片区建设中压管网,用户使用楼前中-低压调压柜,采暖锅炉房直接使用中压燃气。
第七十五条
环保工程规划
1.
大气环境目标
根据《空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 14-1996)规定,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应执行《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
水环境目标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确定规划区内水体功能水环境质量控制标准为Ⅴ类;地下水作为工业用水、城镇和农村饮用水源,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
噪声环境标准
噪声环境标准执行《城市区域噪声环境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1994)规定。
4.
固体废弃物标准
垃圾分类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CJJ/T102-2004),应做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效益化。
第七十六条
环卫工程规划
1.
垃圾总量计算
永乐店片区年产生活垃圾2万吨,全镇年产垃圾3万吨。
2.
垃圾处理方式及垃圾处理厂
垃圾通过密闭收集-压缩运转-分类筛选过程后,分别进行处理。在永乐店地区三个片区内每1—2平方公里建设一座密闭式垃圾收集站,每个片区建设一座垃圾压缩处理站。各片区收集的垃圾送到东寺垃圾处理场进行分类处理,不可再利用垃圾送到西田阳垃圾填埋场。
3.
环卫设施
设环卫管理处一处,占地3000平方米;增加密闭式垃圾运转车19辆;街道垃圾箱每50、80、100米设一个。
4.
粪便处理
永乐店地区粪便只计算三个片区的产量,年产粪便0.65万吨。永乐店地区粪便应运到永顺小圣庙处理厂处理,其日处理能力为300吨。
繁华街道每300—500米建设一座公厕,一般街道每700—1000米一座,居住区内街道每300—500一座。
第十一章防灾减灾规划
第七十七条
防洪工程
区内的凤河、港沟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50年校核,其他沟渠为10年一遇标准。
第七十八条
抗震规划
永乐店地区建筑抗震标准为基本烈度8度,重要建筑如供电、供水、通信、医疗等生命线工程以及学校、各类避难场所等建筑按9级烈度设防。
三个片区内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开阔场所均设置成避难场所,片区周边重要道路均设置成避难通道,通道上的桥梁,涵洞抗震标准均按9级烈度设防。
第七十九条
消防规划
在永乐店片区和开发区各建一座三级消防站,每站占地3000平方米,配备3—4辆消防车,各站还应兼备周边中心村的消防工作。
镇内建筑应按消防规范制定的标准进行建设。
第八十条
人防规划
人防工事面积:永乐店片区0.9万平方米;德仁务片区0.4万平方米;永乐开发区1.3万平方米。
建立镇级指挥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作到平战结合。
第十二章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第八十一条
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原则
以《通州新城总体规划(2005-2020年)》和《亦庄新城总体规划(2005-2020年)》为永乐店镇产业发展定位的指导,立足永乐店镇的环境优势和后发优势,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优化提升第一产业,加快发展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以项目为载体,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及现代化。
第八十二条
第一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1.
发展思路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优化农林牧渔结构,大力发展有区位优势、适应城市需求的果品、水产、畜禽、蔬菜等优质高效农业;积极发展节水农业、精细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特色农林牧渔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将永乐店镇建成结构合理、具有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特征的生态农业示范区。
2.
空间布局
在永乐地区农业布局中包括两个服务中心、三片高效农业示范区、两个观光农业示范区。
1)
服务中心:第一个是位于永乐店镇中心区的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主要面向永乐店地区及周边乡镇;第二个服务中心位于京津城际铁路永乐站和京津高速二线出入口地区,为农业观光旅游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2)
高效农业示范区:第一片示范区位于镇中心区东部地区,以发展蘑菇种植为主;第二片示范区位于小务村东部地区,以发展特菜和蘑菇种植为主;第三片示范区位于原中以农场,重点发展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大棚种植。第四片示范区位于二线以南漷小路以西地区,以发展大棚蔬菜、果树种植为主。
3)
观光农业区:一处是位于二线以北地区的以聚隆迪“五大园区”、“京东第一盆景园”为主的农业观光区;一处是位于应寺镇以北地区的仙踪度假村。
第八十三条
第二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1.
发展思路
以循环经济和工业生态学的理论为指导,以生态工业体系的构建为核心,立足现有的工业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特色工业为重点,承接亦庄的产业外溢。一方面,在产业集群上与亦庄保持一致,重点发展与之配套的汽车零部件、电气机械设备等现代制造业;另一方面,结合自身优势产业特色,发展农产品加工等都市型工业,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劳动力就业问题;再一方面,在调整镇域工业结构的过程中,逐步对化工、电镀、冶炼等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的企业实施退出。
2.
空间布局
永乐地区的工业分为劳动密集型工业、技术密集型工业和高新产业。
1)
劳动密集型工业:位于永乐店镇中心区的东部地区。
2)
技术密集型工业:位于永乐开发区南部地区。
3)
高新产业:布置在永乐开发区北部地区。
第八十四条
第三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1.
发展思路
依托永乐店镇交通优势和后发优势,重点发展以商务会展、运动休闲为中心的现代服务业和房地产业,同时充分重视永乐店镇对不断发展的现代服务业的承载能力,把永乐店镇建成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态化的小城镇。
2.
空间布局
1)
房地产业布局
①镇中心区:建立以多层为主的房地产项目,起到疏解北京市主城区人口和满足当地消费需求的作用。
②德仁务地区:依托高速公路、京津城际铁路的交通优势,利用TOD土地开发模式,建立以高层和多层为主的房地产项目。
2)
服务业布局
①建立地区服务中心:分别在火车站北部即德仁务地区和永乐店镇中心区建立为全镇服务的综合服务中心。
②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利用永乐大街以及在德仁务片区规划的生活性主干道,建设各具特色的线形商业网点和商业副中心。
第八十五条
产业发展类型引导
1.
鼓励发展
鼓励优势特色农业发展;鼓励食品饮料、服装纺织、包装印刷、文体用品、工艺美术、洗涤化妆品、家具与装饰装修、旅游用品制造等行业为主的都市型产业和其它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产业发展;鼓励旅游服务与加工业发展;鼓励以本地就业与居住人员为服务对象的第三产业发展。
2.
限制发展
限制工艺流程与排放物对本地大气、水体、土壤和人民生活产生污染与干扰的产业,如电镀、化工、造纸等;限制高耗水产业;限制对土壤地基承载力要求高的工业。
第十三章城镇特色与村庄风貌
第八十六条
城镇特色
公共中心的景观环境建设,营造标志性景观效果;合理利用特殊地形,形成地方特色;结合民风民俗,展示地方文化,体现乡土气息。包括建筑风貌、绿化系统、河道景观、村口景观等内容。
第八十七条
村庄风貌
1.
村庄整治原则
引导农民按照规划修建房屋、道路、绿化和整治村庄环境,改变目前农村居住环境脏、乱、差的现象。整治后的村庄要求达到村容村貌整洁优美,有符合规划、标准、规范的硬化路面、生活用水、给排水设施、环卫设施和医疗文化教育设施等。
2.
村庄整治内容
整治内容为农村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村庄风貌、环境治理等。具体包括:
1)
通村公路及桥梁建设、村庄道路路面硬化、建道路排水边沟;必要的路灯及交通标志;
2)
农业机械及汽车、自行车的公共停车场、库、棚等;
3)
水源、水质处理设施、供水到户的水塔或高位水池及输配水管网;
4)
电力供应的变配电设施、输电线缆架设或埋设、电话线缆、卫视天线等通讯线缆及设备的配置;
5)
邮件收发、汇款、储蓄、电报、传真等业务的代理点;
6)
天然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技术及设备的应用;
7)
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水沟及可能的污水处理设施,雨水收集排放,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及处理,公共厕所或户用厕所、集中或分散禽畜饲养场的环境卫生与粪便处理;
8)
清除村庄内外街巷两侧乱搭乱建的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村庄主要出入口、街巷、公共活动场地、公用水塘和公共绿地等环境面貌的整治与美化。
第八十八条
规划目标与规划原则
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与生态旅游、农业观光旅游的结合,重新挖掘和整理现存的历史文化遗迹,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奠定规划基础。
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八十九条
保护规划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晾鹰台、三大冢,由通州区文化委员会会同市规委通州分局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经市文物局和市规委同意,由通州区人民政府核定公布。
文物古迹:姑子庵、天齐庙,做好文物的普查登录和公布保护工作。
永济渠为隋代大运河故道,应作好大运河的保护利用和申遗工作。
第十五章近、远期发展与实施政策
第九十条
近期镇域建设主要目标
拓展框架、完善功能、美化空间、提高品位。
第九十一条
近期建设规模
近期建设年限为四年;至
2010
年,城镇人口规模达到
1.6
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达到
3.14
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
160
平方米
左右。
第九十二条
近期建设内容
1.
以永乐大街(于觅路)、大德路、堤垡(堤口-三垡)路、漷小路、孔兴路、永德(甫羊东路)路为建设重点,通过延伸、改造、新建,构成镇域主要道路网结构,形成“三横三纵”的道路网格局。
2.
以永乐店镇中心区、德仁务片区、永乐经济开发区为规划重点,形成“三个区域”的发展格局。
1)
镇中心区
以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区域,着重规划发展房地产业、服务业,配套发展高、精、尖环保劳动密集型产业。
2)
德仁务片区
以京津塘高速公路二号线出入口、京津城际铁路永乐店站口为中心,形成商业贸易旅游区。
3)
永乐经济开发区
发挥与河北、天津接壤的优势,形成现代制造业生产基地。
第九十三条
以小务、半截河、后营、柴厂屯、南堤寺、大务、永乐店、东张各庄、孔庄、应寺、德仁务、熬硝营为新农村规划建设的重点,逐步吸纳邻村的人口向中心村集聚,进行土地建设的集约整合,形成“多点环绕”的新农村建设格局。
第九十四条
近期建设用地位置和规模
1.
近期居住建设用地规模76.37公顷,包括市场小区教师住宅楼工程、中心小区小学、幼儿园工程、德仁务小区协和地产项目、珠江地产项目以及永乐小区改造工程等。
2.
近期公共设施建设用地规模49.73公顷,包括镇投资促进中心、凤凰城商业广场以及沿永新路、永乐大街、甫羊东路、北内环路、永德路的沿街商业设施。
3.
近期新建、改建、扩建对外交通用地及道路广场建设用地共计137.03公顷。新建道路7条,分别为永德路、东风干渠东侧(新西庄路)、德前沟南侧(漷老路德任务中街段)、德后沟南侧(大德路)、三凤沟东侧(觅三路)、熬硝营村至临沟屯路;改扩建道路9条,其中包括:德小路、永开路、永乐大街西延长线、孔兴路南段(小务至兴隆庄段)、应临路、柴熬路、觅凤路南段、应半路、南堤寺村路;新建交通设施5处,其中包括:德仁务公交换乘站、站北广场、老槐庄加油站停车场、站北停车场、市场停车场。
4.
近期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用地规模12.00公顷,主要工程包括:陈辛庄110kv变电站、中心区天然气站、商业贸易旅游区天然气站及管网、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农村有线电视入户工程、大型垃圾中转站。
第九十五条
近期农业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永乐仙踪度假村建设工程、林业产业建设工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聚隆迪“五大园区”建设、桑瑞科技公司建设工程、联村设施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工程、益华温泉旅游度假村、半截河露地蔬菜种植、孔庄新品种试验。
第九十六条
近期村庄搬迁整治计划
1.
近期村庄搬迁整治工程主要包括:东张各庄村旧村改造,柴厂屯、半截河、后营三个村的新农村建设工程,小务北京新农村建设试点工程。
2.
近期农村教育资源整合工程主要包括:整合为两所中学,分别是柴厂屯中学和小务中学,整合为四所小学,分别是永乐店小学、小务小学、德仁务小学、柴厂屯小学。
3.
近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硬化、绿化村级主路、巷道工程,生活垃圾的封闭化管理,农村改水、改厕工程。
第九十七条
实施政策
1.
加强镇域总体规划地位与作用,严格依法行政,统一规划管理。严格执行镇域总体规划,保证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和土地利用协调、健康、有序地进行。
2.
建立健全镇域总体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打击力度。
3.
配套完善社会治安管理设施,加强乡镇治安巡逻和社会治安管理机制。重点加强户籍制度改革与管理与公共复杂场所的防控管理、城镇消防、防灾管理工作,增强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防灾规划建设项目应当与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和各项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
4.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以镇域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为基础,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建立土地储备机制,属经营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应公开招标拍卖,节约使用城镇建设用地,确保土地增值。
5.
加强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重视人才培养、教育和引进。加快现代化技术手段在镇域总体规划领域中的应用,统一管理规划建设基础信息,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6.
加大镇域总体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规划意识,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增强规划编制和审批过程的透明度。
7.
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促进中心镇区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8.
建立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供给系统,包括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加快乡村道路体系的建设。
附表一
永乐店镇域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统计表
| ||||
序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公顷)
| 比例(
%
)
| |
1
| C
公共设施用地
| 41.60
| 13.30%
| |
C1
办公用地
| 13.53
| 4.33%
| ||
C2
商业用地
| 17.29
| 5.53%
| ||
C5
医疗卫生用地
| 2.57
| 0.82%
| ||
C6
教育科研用地
| 7.57
| 2.42%
| ||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 0.64
| 0.20%
| ||
2
| R
居住用地
| 20.86
| 6.67%
| |
R2-4
二类居住用地
| 12.63
| 4.04%
| ||
R5
配套教育用地
| 8.23
| 2.63%
| ||
3
| M
工业用地
| 175.81
| 56.22%
| |
4
| W
仓储用地
| 4.08
| 1.31%
| |
W1-3
仓库用地
| 4.08
| 1.31%
| ||
5
| TS
交通道路广场用地
| 51.00
| 16.31%
| |
S1
道路用地
| 39.49
| 12.63%
| ||
S2-4
交通设施用地
| 11.52
| 3.68%
| ||
6
|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7.27
| 2.32%
| |
U1
供应设施用地
| 5.45
| 1.74%
| ||
U3
邮电设施用地
| 0.84
| 0.27%
| ||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 0.98
| 0.31%
| ||
7
| G
绿地
| 12.10
| 3.87%
| |
G1
公共绿地
| 4.71
| 1.51%
| ||
G2
生产防护绿地
| 7.39
| 2.36%
| ||
合计
| 城镇建设用地
| 312.73
| 100.00%
| |
备注:
2005
年全镇总人口
40928
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8576
人。
|
附表二
永乐店镇中心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统计表
| ||||
序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公顷)
| 比例(
%
)
| |
1
| C
公共设施用地
| 24.46
| 13.42%
| |
C1
办公用地
| 6.61
| 3.62%
| ||
C2
商业用地
| 13.55
| 7.43%
| ||
C5
医疗卫生用地
| 2.57
| 1.41%
| ||
C6
教育科研用地
| 1.11
| 0.61%
| ||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 0.64
| 0.35%
| ||
2
| R
居住用地
| 20.00
| 10.97%
| |
R2-4
二类居住用地
| 11.77
| 6.46%
| ||
R5
配套教育用地
| 8.23
| 4.52%
| ||
3
| M
工业用地
| 65.57
| 35.97%
| |
4
| W
仓储用地
| 6.67
| 3.66%
| |
W1-3
仓库用地
| 4.08
| 2.24%
| ||
5
| TS
交通道路广场用地
| 47.25
| 25.92%
| |
S1
道路用地
| 39.49
| 21.66%
| ||
S2-4
交通设施用地
| 7.76
| 4.26%
| ||
6
|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6.21
| 3.41%
| |
U1
供应设施用地
| 4.81
| 2.64%
| ||
U3
邮电设施用地
| 0.43
| 0.24%
| ||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 0.98
| 0.54%
| ||
7
| G
绿地
| 12.10
| 6.64%
| |
G1
公共绿地
| 4.71
| 2.58%
| ||
G2
生产防护绿地
| 7.39
| 4.06%
| ||
合计
| 城镇建设用地
| 182.27
| 100.00%
| |
备注:
2005
年镇域总人口
40928
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8
576
人。
|
附表三
永乐开发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统计表
| ||||
序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公顷)
| 比例(
%
)
| |
1
| C
公共设施用地
| 0.76
| 0.77%
| |
C1
办公用地
| 0.76
| 0.77%
| ||
2
| R
居住用地
| 20.07
| 20.50%
| |
R2-4
二类居住用地
| 20.07
| 20.50%
| ||
3
| M
工业用地
| 50.28
| 51.33%
| |
5
| TS
交通道路广场用地
| 26.33
| 26.88%
| |
S1
道路用地
| 26.33
| 26.88%
| ||
6
|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0.51
| 0.52%
| |
U1
供应设施用地
| 0.51
| 0.52%
| ||
合计
| 城镇建设用地
| 97.95
| 100.00%
|
附表四 永乐店镇域现状用地汇总表
序号
| 类别名称
| 面积(公顷)
| 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
|
1
| 镇域总体规划用地
| 10467.4
| 100%
|
2
| 城镇建设用地
| 312.7
| 3.0%
|
3
| 市属城市建设用地
| 308.2
| 3.0%
|
4
| 村庄建设用地
| 840.8
| 8.1%
|
5
| 水域和其他用地
| 9005.7
| 86.2%
|
附表五
永乐店镇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统计表
| |||||
序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公顷)
| 比例(
%
)
| 人均面积(平方米/人)
| |
1
| C
公共设施用地
| 52.88
| 12.95%
| 15.55
| |
C1
办公用地
| 9.50
| 2.33%
| 2.79
| ||
C2
商业用地
| 31.28
| 7.66%
| 9.20
| ||
C3
文化用地
| 4.11
| 1.01%
| 1.21
| ||
C4
体育用地
| 1.39
| 0.34%
| 0.41
| ||
C5
医疗卫生用地
| 1.76
| 0.43%
| 0.52
| ||
C6
教育科研用地
| 3.37
| 0.82%
| 0.99
| ||
C7
文物古迹用地
| 0.25
| 0.06%
| 0.07
| ||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 1.22
| 0.30%
| 0.36
| ||
2
| R
居住用地
| 118.23
| 28.95%
| 34.77
| |
R2-4
二类居住用地
| 109.06
| 26.70%
| 32.08
| ||
R5
配套教育用地
| 9.17
| 2.25%
| 2.70
| ||
3
| M
工业用地
| 38.09
| 9.33%
| 11.20
| |
4
| TS
交通道路广场用地
| 86.15
| 21.09%
| 25.34
| |
S1
道路用地
| 78.68
| 19.26%
| 23.14
| ||
S2-4
交通设施用地
| 7.47
| 1.83%
| 2.20
| ||
5
|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13.20
| 3.23%
| 3.88
| |
U1
供应设施用地
| 10.82
| 2.65%
| 3.18
| ||
U3
邮电设施用地
| 0.44
| 0.11%
| 0.13
| ||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 1.64
| 0.40%
| 0.48
| ||
U9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0.30
| 0.07%
| 0.09
| ||
6
| G
绿地
| 59.64
| 14.60%
| 17.54
| |
G1
公共绿地
| 53.40
| 13.07%
| 15.70
| ||
G2
生产防护绿地
| 6.24
| 1.53%
| 1.84
| ||
7
| F
多功能用地
| 40.85
| 10.00%
| 12.02
| |
合计
| 城市建设用地
| 408.43
| 100.00%
| 120.13
| |
备注:
2020
年全镇总人口
5.5
万人,其中永乐店片区和德仁务片区非农业人口为
3.4
万人。
|
附表六
永乐店镇中心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统计表
| |||||
序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公顷)
| 比例(
%
)
| 人均面积(平方米/人)
| |
1
| C
公共设施用地
| 52.34
| 15.73%
| 19.39
| |
C1
办公用地
| 9.50
| 2.85%
| 3.52
| ||
C2
商业用地
| 31.29
| 9.40%
| 11.59
| ||
C3
文化用地
| 4.11
| 1.24%
| 1.52
| ||
C4
体育用地
| 1.39
| 0.42%
| 0.51
| ||
C5
医疗卫生用地
| 1.46
| 0.44%
| 0.54
| ||
C6
教育科研用地
| 3.37
| 1.01%
| 1.25
| ||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 1.22
| 0.37%
| 0.45
| ||
2
| R
居住用地
| 98.73
| 29.67%
| 36.57
| |
R2-4
二类居住用地
| 89.56
| 26.92%
| 33.17
| ||
R5
配套教育用地
| 9.17
| 2.76%
| 3.40
| ||
3
| M
工业用地
| 38.09
| 11.45%
| 14.11
| |
4
| TS
交通道路广场用地
| 67.63
| 20.33%
| 25.05
| |
S1
道路用地
| 61.01
| 18.34%
| 22.60
| ||
S2-4
交通设施用地
| 6.62
| 1.99%
| 2.45
| ||
5
|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10.06
| 3.02%
| 3.73
| |
U1
供应设施用地
| 7.67
| 2.31%
| 2.84
| ||
U3
邮电设施用地
| 0.44
| 0.13%
| 0.16
| ||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 0.30
| 0.09%
| 0.11
| ||
U9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1.64
| 0.49%
| 0.61
| ||
6
| G
绿地
| 47.04
| 14.14%
| 17.42
| |
G1
公共绿地
| 40.80
| 12.26%
| 15.11
| ||
G2
生产防护绿地
| 6.24
| 1.88%
| 2.31
| ||
7
| F
多功能用地
| 18.85
| 5.66%
| 6.98
| |
合计
| 城市建设用地
| 332.74
| 100.00%
| 123.24
| |
备注:
2020
年全镇总人口
5.5
万人,其中中心区非农业人口
2.7
万人。
|
附表七
永乐店镇德仁务片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统计表
| |||||
序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公顷)
| 比例(
%
)
| 人均面积(平方米/人)
| |
1
| C
公共设施用地
| 0.55
| 0.73%
| 0.79
| |
C5
医疗卫生用地
| 0.30
| 0.40%
| 0.43
| ||
C7
文物古迹用地
| 0.25
| 0.33%
| 0.36
| ||
2
| R
居住用地
| 19.50
| 25.95%
| 27.86
| |
R2-4
二类居住用地
| 19.50
| 25.95%
| 27.86
| ||
3
| TS
交通道路广场用地
| 17.99
| 23.94%
| 25.70
| |
S1
道路用地
| 17.66
| 23.51%
| 25.23
| ||
S2-4
交通设施用地
| 0.33
| 0.44%
| 0.47
| ||
4
|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2.51
| 3.34%
| 3.58
| |
U1
供应设施用地
| 2.51
| 3.34%
| 3.58
| ||
5
| G
绿地
| 12.59
| 16.75%
| 17.98
| |
G1
公共绿地
| 12.59
| 16.75%
| 17.98
| ||
6
| F
多功能用地
| 22.00
| 29.28%
| 31.43
| |
合计
| 城市建设用地
| 75.14
| 100.00%
| 107.35
| |
备注:
2020
年全镇总人口
5.5
万人,其中德仁务片区非农业人口
0.7
万人。
|
附表八 永乐店开发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统计表
序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公顷)
| 比例(
%
)
| |
1
| C
公共设施用地
| 36.68
| 8.11%
| |
C1
办公用地
| 8.09
| 1.79%
| ||
C6
教育科研用地
| 28.58
| 6.32%
| ||
2
| R
居住用地
| 81.36
| 17.99%
| |
R1
一类居住用地
| 19.41
| 4.29%
| ||
R2-4
二类居住用地
| 61.95
| 13.70%
| ||
3
| M
工业用地
| 144.45
| 31.94%
| |
4
| TS
交通道路广场用地
| 100.65
| 22.26%
| |
S1
道路用地
| 97.79
| 21.62%
| ||
S2-4
交通设施用地
| 2.86
| 0.63%
| ||
5
|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11.57
| 2.56%
| |
U1
供应设施用地
| 4.42
| 0.98%
| ||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 3.72
| 0.82%
| ||
U9
其他市政设施用地
| 3.44
| 0.76%
| ||
6
| G
绿地
| 77.51
| 17.14%
| |
G1
公共绿地
| 48.14
| 10.65%
| ||
G2
生产防护绿地
| 29.37
| 6.49%
| ||
合计
| 城镇建设用地
| 452.22
| 100.00%
|
附表九 永乐店镇域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 类别名称
| 面积(公顷)
| 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
|
1
| 镇域总体规划用地
| 10441.9 | 100%
|
2
| 城镇建设用地
| 408.43 | 3.9%
|
3
| 市属城市建设用地
| 813.65 | 7.8%
|
4
| 村庄建设用地
| 315.00 | 3.0%
|
5
| 水域和其他用地
| 8904.82
| 85.3%
|
附表十
永乐店镇域近期建设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统计表
| ||||
序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公顷)
| 比例(
%
)
| |
1
| C
公共设施用地
| 49.73
| 15.84%
| |
C1
办公用地
| 9.50
| 3.02%
| ||
C2
商业用地
| 29.49
| 9.39%
| ||
C3
文化娱乐用地
| 3.01
| 0.96%
| ||
C4
体育用地
| 1.39
| 0.44%
| ||
C5
医疗卫生用地
| 1.76
| 0.56%
| ||
C6
教育科研用地
| 3.37
| 1.07%
| ||
C7
文物古迹用地
| 0.25
| 0.08%
| ||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 1.22
| 0.39%
| ||
2
| R
居住用地
| 76.37
| 24.32%
| |
R2-4
二类居住用地
| 67.20
| 21.40%
| ||
R5
配套教育用地
| 9.17
| 2.92%
| ||
3
| M
工业用地
| 44.39
| 14.14%
| |
4
| TS
交通道路广场用地
| 66.58
| 21.20%
| |
S1
道路用地
| 59.98
| 19.10%
| ||
S2-4
交通设施用地
| 6.60
| 2.10%
| ||
5
|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12.00
| 3.82%
| |
U1
供应设施用地
| 9.92
| 3.16%
| ||
U3
邮电设施用地
| 0.44
| 0.14%
| ||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 1.64
| 0.52%
| ||
6
| G
绿地
| 41.15
| 13.10%
| |
G1
公共绿地
| 35.82
| 11.41%
| ||
G2
生产防护绿地
| 5.33
| 1.70%
| ||
7
| F
多功能用地
| 23.79
| 7.58%
| |
合计
| 城镇建设用地
| 314.01
| 100.00%
| |
备注:
2010
年全镇总人口
4.6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1.6
万人。
|
附表十一 永乐店镇域近期建设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 类别名称
| 面积(公顷)
| 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
|
1
| 镇域总体规划用地
| 10441.90 | 100%
|
2
| 城镇建设用地
| 314.01 | 3.0%
|
3
| 村庄建设用地
| 450.00 | 4.3%
|
4
| 水域和其他用地
| 9677.89
| 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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