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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地图报审?

  • 日期:2023-05-30 15:03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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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地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应当报送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规定,需送审。如是注册地位于北京的单位,报送至我委进行审核。具体送审流程参见“首都之窗”——搜索“地图审核”——查看“办事指南”。咨询电话:68017410.可参考《世界各国国界线画法样图》(2007)和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标准地图(http://bzdt.ch.mnr.gov.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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