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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日期: 2015-02-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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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要求,我委对北京中能诺泰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北京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延续;中科建(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申请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北京中天正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申请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丙级资质延续;北京龙紫源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申请的机械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工程)、农林行业(林产化学工程、林产工业)乙级资质延续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2月 5日至2015年2月1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委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咨询,如有书面申诉材料或补充材料请寄(送)到我委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
        我委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任何以我委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委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10-68034458;通讯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建邦商务会馆503室、100045)

 


审查意见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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